法院民事庭副庭长事迹材料
心系群众赤诚为民
-------记石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余冠丽
在石龙区法院民一庭,有一位身材魁梧的法官,他十多年工作如一日,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秉公办案,在民事调解工作上倾注了满腔热忱。他始终默默无闻,以自己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演绎着为民、务实、清廉的共产党员的光辉人生。他,就是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余冠丽。
余冠丽出生于一个普通劳动人民的家庭,正是与生俱来的憨实和坚毅,铸就了他一身铮铮铁骨、一副剑胆琴心。1989年参加工作的他,凭着其对知识的渴望,他不甘落后,孜孜以求,以惊人的速度和毅力攻读完大专学业的全部课程。取得大专文凭后,他并没有停滞学习的步伐,2004年他又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系毕业。他总是以扎实的学问功底,孜孜的求索精神,成为同行的骄子。在学业上的不倦追求,终于使他在事业的田园里瓜果满地。
面对繁重的学业和工作,他丝毫没有放松对政治思想的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他清楚的认识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法官,仅仅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政治信念。他常常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作为自己政治生命中的航标灯。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思考中,在“执法为民”的大讨论中,他总是坚定不移的将“三个代表”的精髓溶入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成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先锋;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的法官风采;在“双学”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学习了象任长霞、牛玉儒等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通过反复的学习、思考和实践,使他的政治品格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他感到一股用之不尽的动力。
一、敬业尽责,忘我工作
余冠丽从当法官的那一天起,就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喜爱的审判事业。十多年来,他年如一日,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他任民庭副庭长期间,全区每一个办事处、村组、每一条胡同、每一条田间小道都留下了他的足迹。自1998年他担任审判员以来,每年在全院办案数量均名列前矛,今年又审结案件113件,并完成了从收案、送达诉状、开庭审理、撰写法律文书、宣判、整理卷宗等一系列繁杂的办案流程,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现他共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15件,没有一起因错判、漏判而发回重审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2002年至200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02年12月30日被市中院授予“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2005年3月被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平顶山市维权十佳卫士”荣誉称号。
余冠丽同志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他总是以自己身边的模范和典型,给自己的追求和目标定位,他从不向别人高呼自己将怎样去做,而总是将自己火一样的热情,水一样的真情,溶入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用他人为之折服的执着,讲述着自己默默无闻、甘愿奉献的情怀,讲述着一各基层法官平凡的故事。
二、情系民心,执法为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为一名法官,余冠丽一直奉行“草野观念”。他十分清楚的认识到要正确的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为了踏踏实实的为民办案,扎扎实实的为民办事,他紧紧依靠群众,处处方便群众,特别是针对民事案件的特点,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不怕麻烦,甘于受累,不简单的一审了之,而是以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化解纠纷。为了让争吵不休的夫妻重归于好,他经常奔波在田间地头;为了让卧床不起的老人终获赡养,他又经常往返于病榻床前;为了让剑拨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他又穿行于东邻西舍,用细腻的情感触角,和风细雨的调解艺术,就地妥善处理、解决了大量纠纷。
2004年6月,余冠丽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中,原告樊某已74岁,丈夫去世10余年,自己又体弱多病,四个儿子都不管不问。考虑到老太太年纪大且身体不好,与子女对簿公堂容易生气伤身,不利于健康。余冠丽便把法庭搬到老太太四个儿子家中,走东家串西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并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四个儿子在他耐心的规劝下,个个羞愧地低下了头,主动表示愿承担起赡养义务,老太太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在案件调解中,余冠丽不惧难,细分析,善于抓住争执焦点和症结,及时采取有效对策,千方百计缓和矛盾,化解纠纷。2004年8月,余冠丽办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贾某是无业农村妇女,原告崔某是某国有大矿原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崔某当上经理后,就将自己的结发妻子抛到脑后,在外拈花惹草,与一女青年长期同居,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贾某离婚。贾某为此多次起了轻
生的念头。余冠丽接手此案后,多次对崔某规劝,崔某流露出悔改之意,撤回了起诉。可时隔不久,崔某又故伎重演,再次提出离婚。考虑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离婚,余冠丽为贾某争取了部分财产和10000元补偿费。事后,贾某特意写来了感谢信,感谢余冠丽给了她新生活。
熟悉余冠丽的人都知道,他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细致,对每一起案件,他都认真查阅案卷,调查案情,审核证据,对当事人的说服劝导更是细致入微。二是勤快,他嘴勤、腿勤,办理案件,他都不惜磨破嘴、跑断腿,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划清责任、弄清是非的基础上,他灵活运用法律政策,以娴熟调处民事纠纷办案经验和技巧,使一个个矛盾化解。2005年3月,运输户翟某的卡车在拉煤途中撞上一三轮摩的,摩的司机夏某和乘客王某受重伤。夏某和王某起诉至石龙区法院。接到此案的当天,余冠丽的亲戚就上门为翟某说情,要求予以照顾。翟某也有意躲着不到法院应诉。为了减轻伤者的痛苦,及时化解矛盾,使伤者尽快得到全面医治,余冠丽在果断对案件划清责任、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对原、被告进行调解。翟某为赌气,对调解不积极,想用判决、上诉等程序拖垮原告,余冠丽敏锐地察觉了翟某的意图。他摆道理,讲法律,对翟某的态度进行批评,耐心回答翟某的各种提问,并以朋友的身份告诫判决他可能承担的后果,调解从下午2点一直到晚上7点,余冠丽不厌其烦,不急不躁,最后,终于感动了这位五尺高的汉子。翟某不仅积极支付了伤者的医疗费,还分别赔偿给两位伤者经济补偿1.6万元。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案子和不同的当事人,余冠丽也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一些离婚案件,如果是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或双方正在气头上来离婚的,余冠丽冷处理的办法,妥善处理婚姻纠纷。去年4月,余冠丽受理一起离婚案件,经查,双方当事人刘某、张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后因生活上一点琐事,双方互不相让,最终双双赌气到法院离婚。在法庭上,两人情绪激动,态度坚决,并拿出协议要求调解离婚。余冠丽在法庭上没有过多地对二人进行调解,只是让二人冷静后认真考虑考虑,三十天后开庭,给双方一个缓和期。经过几天的冷处理,双方当事人的气消了。第四天,两人有说有笑来到法院,主动撤诉。余冠丽用法律和智慧使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
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同时,他认识到仅仅凭着忠于人民的执着和一心为民的热忱还是不够的,还要将“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作为一种升华,作为一种更高的追求。不仅要做到司法公正,而且还要让当事人能感受到这种公正,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答:“什么是司法为民,如何为发展服务,怎样让人民满意”。他认为:“心系群众,一心为民”,不仅仅表现为替当事人倒一杯水,递一支笔,而是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充分体谅当事人的困难,为当事人诠释法律、解答疑问,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让他感受最深的是他在审理一起赡养案件时,原告状告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在举证方面,他允许被告未满13岁的儿子出庭为其奶奶作证,并采信了他的证言,虽然被告以小孩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不承认事实,但通过余冠丽认真细致的讲解《民诉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最终低下了高傲的头,心甘情愿地承担了赡养义务。
三、严守公正,舍家为民
法律是公正的。但掺和进了感情的因素,法律的天平自然就会失衡。面临着每个法官都会遇到的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余冠丽始终严格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遇到人情因素干扰办案时,他始终坚定地做到人情和公正之间选择后者。去年3月,余冠丽在审理一起荒山承包侵权案件时,被告一方找到其外甥让其讲情。外甥提着礼物来到他家,他却不近人情地说:“东西全部带走,案子我只能依法判决”。外甥见他这样不近人情,气得连屋门也没进就走了。像这样不给亲友面子的事发生过多次,没少受亲友的冷眼和误解。他也常跟亲友们讲:“人非草木,熟能无情,但我是一名法官,若法官都不能做到公正裁判,受害者的权益谁去保护,社会正义又有谁去伸张呢?”经他这么一讲,一些有想法的亲友,最终理解了他的做法。几年来,他对自己自警自律,面对怀有目的或者善意的请吃、送礼,一概拒之,他说这样活得自在。他严格自律、笃守公正的品德,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多年来,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早上班晚下班,且经常利用节假日加班。几年来他从未陪伴妻子、带着儿子出去游玩过。担任民一庭副庭长后,工作更忙了,既要配合庭长抓好全庭建设,又要亲自办案,可他还是那样任劳任怨。由于工作过度劳累,他患上了腰间盘突出,晚上时常疼得不能翻身。家人望着他痛苦的模样,劝他入院治疗,可他却只吃两片止疼片,第二天坚持工作。去年12月,正在审理案件的他,突然接到儿子所在学校的电话,说儿子患鼻炎,鼻窦已化脓,需赶快入院治疗,可面对案件当事人期盼的目光,他却毅然走向审判台。每当他回忆起这段经历时,他黯然的神情中流露出愧疚,但他不后悔。他说:“欠儿子的以后可以补偿,但欠当事人的,错过了时机是无法弥补的。”
余冠丽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正在读小学,家庭的负担丝毫不能阻挡其对工作的热情。秉怀耿直、为人憨厚、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淡薄名利、甘于清贫的他用自己的方式展现出新一代青年法官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