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含代课教师),都要按规定实行考核。考核范围和对象的其他情况,按平教人〔200〕3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方法、步骤:
1、按平教人〔20〕311号文件精神执行。
2、为更好地激励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根据考核成绩仍将设置一定比例的“校级优秀”(在校内享受“市级优秀”同等待遇)。
“市级优秀”的标准和比例仍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核日程安排:
12月8日(周五),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会议上传达有关年度考核文件精神,并上传校务公开栏。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产生3名教师代表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年度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2月8日-13日,组织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
12月20日(周三),以年级为单位,分成六个大组,每一位教职工在组内述职交流,在此基础上进行自评、互评。同时根据《平师附小教师群体师德创优考核办法》进行教师群体师德群体创优先进办公室的推荐。
12月23日(周六),召开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自评、互评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就每一位教职工的思想、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12月27日(周三),召开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考核组评分情况,讨论确定20年度教职工考核成绩、等第。
12月28日(周四),反馈考核结果,并公示考核优秀名单。
1月5日(周五),上报考核结果及工作总结。
期间,根据教育局安排,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校级领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平湖师范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