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七大机制

  市公安局共有30个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民警1268人。下设两个基层党委,6个总支,66个支部,共993名党员,党员人数占全局人数的79。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试点办和市委驻公安局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在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突出警种、部门特点,不断强化整改措施,着力探索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一些针对性、操作性、时代性强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以人为本,政治建警,建立强有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

  思想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其重要性在公安机关显得尤为突出,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成效,影响到国家治安的稳定。因此,市公安局党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努力在完善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队伍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员组织管理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完善了发展党员“双推一公示”制度,严把“入口”,注意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制定了《中共xx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进一步理顺了党员关系和管理体制,实现了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党员队伍科学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制定了《中共xx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党委中心组加强学习的意见》,使局领导班子在更深的层面查摆剖析,率先垂范,落实整改。市局还通过层层梳理,把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列为重点,进行了挂牌整治,较好地改变了这些单位的落后面貌,对个别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相应调整。三是着眼防范,建立政治工作情况调度和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与民警谈心制度》,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和思想,规定凡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民警可以找局长政委谈,涉及本警本系统问题,可以找分管局长谈,涉及本单位、本部门问题,可以找单位、部门负责人谈,各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与民警谈心一次,以便拉近领导与民警的距离,使领导了解下情,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各级政工部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政工例会,及时研究分析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思想问题,指派专人为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跟上教育疏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健全完善了对党员的激励机制。重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对老党员和有困难的党员进行帮助,送上了党组织的温暖,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完善富有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

  实践中市局党委认识到,公安工作能否取得大的成效,队伍管理能否保证不出问题,关键在于充分调动各级班子和广大民警的内部活力,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机制。为此,市局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做到“能上能下”。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在基层逐步推行了干部聘任制和民警聘用制,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通过竞争上岗,全局共有44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不断探索完善规范化的目标管理机制。对每个领导干部和民警岗位责任、工作要求不断进行研究和调整,制定规范的业务工作标准,实行量化考核、等级化管理机制,以工作实绩进行奖罚。对达不到任期目标要求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民警,及时予以解聘。加大了对县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管理、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热点岗位的轮岗工作,以跨系统、跨部门、上下交流、本职交流、挂职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对市局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掌管人、财、物的岗位及其他热点岗位负责人和民警进行了有计划的交流轮岗。同时,对基层派出所长全面实行了岗位轮换,轮换面达到4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二是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严格执行人民警察考录制度,严把“入口”,新进人员一律先进行集中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畅通“出口”,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对每个民警的实际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计分考评,对低分民警进行离岗培训,

对末位民警在培训阶段仍不适应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辞职。三是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强化实战职能。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将泰山区、岱岳区公安分局收归市局直管,对四个县市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对部分单位内设机构进行了合并调整,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现了警力配置重心由机关到基层的转变,实战特点更加突出,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三、克服“四难”,根治“顽症”,完善方便群众的公安服务机制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直是困扰警民关系,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一个“顽症”。近几年,“四难”现象虽有很大改变,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根治这一问题,不仅能有力改善警民关系,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去年以来,市局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立足于从机制上力克“四难”,对各项公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意见》,出台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硬性规定,抓好市局提速规范的落实,坚决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公安环节有关审批项目的规定,取消了消防设施费、清障车辆看管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17个收费项目。同时对公安工作中有关把罚款、收费作为民警量化考核的内容一律取消。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大厅或服务室建设,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全市已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大厅或服务室126个。要求窗口单位推行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到接待群众笑脸相迎,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能办的事当场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坚决杜绝冷面相推。把服务态度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推诿扯皮及对待群众冷、硬、横的,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狠抓《xx市公安局为社会服务八项承诺》的兑现,认真查找工作流程中的“梗阻”点和效率不高的环节,制定措施,立即整改。规定凡发现办事效率不高、贻误工作或群众不满意投诉一经查实的,对责任人第一次予以警诫,对本单位分管领导提出批评;二次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警告,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告诫。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窗口单位和民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如户政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办理户口、身份证难的问题,落实了办理户口责任制,发放明白纸,将有关内容和注意事项向群众公布。同时,将身份证快证的制作时间由过去的7天缩减为1天。车管、消防等部门推行承诺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让最后一名群众满意而归”的服务方式。为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将大货车挂牌、年审业务由市局下放到县市交巡警大队。此外,市局及各地还广泛开展了“警企共建”、“军警共建”活动,主动为企业和驻地部队排优解难,促进了警企和军地两个文明建设。

  四、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建立服务经济建设的环境优化机制

  积极营造政策优势,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针对性,是时代发展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之一。市公安局围绕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三个重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市局制定的《服务加快发展三十条》,受到市委充分肯定,耿书记专门做了批示,在全市予以推广。其大胆改革了户籍管理制度,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准许来泰投资客商、企业设立单位户头,及时为其职工办理落户手续。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实行到市监察局检查备案制度。去年共向市监察局备案26次。出入境管理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全市实施公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落实了出入境手续10日办结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在全市公安机关实施了“亲商爱民工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中外客商、投资者尽可能地提供了“对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外地来泰车辆的一般违章行为,一律不罚款、不扣证、不扣车,批评教育后放行”等10条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贴近到位的服务,让客商、企业切实感受到来泰发展、居住最安全,投资最放心,生活最舒心,办事最满意,打造“投资xx、稳如泰山”的区位品牌。

  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完善覆盖全局的教育培训机制

  提高民警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民警队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市局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结合队伍现状,持之以恒地强化了民警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警体技能训练,把岗位培训、科技应用、实战演练和学历教育等融为一体,变应急性、临时性培训为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在政治部设立专门培训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教育培训工作的3年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建立起了以市局为主导,以警种为龙头,以各县市区局为基础、以公安干校为依托,分级培训,覆盖全局的三级培训网络。培训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军事化管理,精心组织,认真选配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既强调理论学习,又突出专业技能培训,如举办微机应用培训,使民警初步掌握了微机操作的基础知识,受到了普遍欢迎。去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干警2000余名,圆满完成了省厅和市局党委下发的两年对在职民警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精什么”的原则,组织各警种采取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业务技能和实战本领。同时,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去年全市就有55名民警通过自学取得本、专科学历,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公安队伍的文化结构。

  六、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公安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密不可分,只有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才能更加富有成效。为此,市局突出抓了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严格执法。出台《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意见》,健全了法律培训、案件审核、执法检查、错案追究、执法考核等相关配套的执法制度。逐级落实领导、部门和岗位民警三级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具体办理案件,“严把三关,落实三个责任”。“严把三关”即严把进入各项法律程序关,严把使用各种强制措施关,严把扣留、没收财物保管移交关。“落实三个责任”,即办案人、复核人和领导人的责任,对发生执法过错的,实行错一案三追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立功创模、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执法责任不落实,造成冤假错案的,实行错案追究,“一票否决”,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去年以来,共纠查违反法定程序、适用取保候审不当等七大类127项执法问题,纠正不当案件26起,落实整改措施53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刑讯逼供造成的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和复议案件的维持率较之以往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路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立案不实问题,专门向市委政法委写出了解决立案不实问题的报告,修订了《关于纠正立案不实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条硬性措施,理顺了立案、统计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领导责任和考核奖惩标准,采取抽查报案记录和立案情况、倒查重点案件、实行立案责任制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案件虚报瞒报的问题。严格落实了《关于压缩文件、精减会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把市局原有的32种文件压缩到14种,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去年,全市公安机关召开的会议比2002年下降了20,印发的各类文件下降了30,大大节约了开支,为各级领导和民警集中精力干好工作提供了保证。三是规范日常行为,养成良好作风。为严格纪律,狠抓作风养成,修订完善了《民警日常行为规范》、《行政管理规定》、《警容风纪管理规定》等6项制度,对民警一日生活、警容风纪、使用枪支、警械、车辆、电话、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及执行“禁酒令”等各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使机关日常工作真正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另外,积极调剂财力,实施科技强警,加快刑侦、通信等部门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七、严管严治,狠抓落实,建立严格周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为确保整改措施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市局以从严治警为总抓手,加强内外监督,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内部监督。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从严治警的若干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谈话、诫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权力分解、离任审计、错案追究等措施。对180名局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各直属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设立规范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公安民警服从命令、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依纪论处,警示民警,取信于民。积极在单位内部实行政务公开,将涉及财务支出、车辆使用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定期向民警公开,以利相互监督,增强团结。联系实际,制定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内部管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制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延伸到位,筑牢了民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的思想防线,极大预防和减少了问题发生。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派出工作组46个,明查暗访350余人次,督察单位260个,询问检查民警2000余名,检查车辆540台次,枪柜60余个,纠正问题120个。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110报警投诉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采取发放征求意见书、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多种形式,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号入座,认真整改。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征求意见信20000余封,走访群众3万余人次,各级公安机关共聘请社会监督员674名,召开家属座谈会46次,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58次,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归纳整理,列出了15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辞退不合格联防队员22名,架起了社会、单位、家庭等多道防线,有效地防范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七项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使公安机关党员、干警队伍在正规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联系实际,见诸行动,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使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改起,拉出单子,明确责任,下大气力,有条件改的,立说立行,马上进行了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则向群众解释清楚,尽快想办法解决。特别是市局党委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对公安工作的批示和周永康部长的一封信为契机,把转变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放在突出位置,集中解决了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耍特权、抖威风,刁难、欺压群众,伤害群众感情;滥收乱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违反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包庇放纵违法犯罪活动,充当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在整改中做到“四个坚决”:一是坚决杜绝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二是坚决纠正一切严重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乱罚政策和指标;三是坚决停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杜绝侵犯人权、侮辱人格事件的发生;四是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服务娱乐场所,民警及家属、子女都不准参与。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教育活动带来的变化和进步。

  二是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处处是窗口,公安民警人人是形象,经济发展需要公安机关做什么工作,我们就努力改进和做好什么工作;群众需要公安机关解决什么问题,我们就竭尽全力去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干警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如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全市共受理、审批出国境申请5484人次,全部在承诺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我市市民赴俄罗斯莫斯科友谊大学看望火灾中受伤的学生申请中,由于市局服务周到,办事迅速,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对此予以报道。教育活动期间全市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案件147起,挽回经济损失870万元。先后破获了边萍20万元金融票据诈骗案、付强挪用资金案和秦国军177.7万元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打击非法经营和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专项行动中,岱岳区公安分局会同xx烟草专卖局联合查获一制造假烟窝点,当场抓获制假人员6名,缴获假烟2050余条。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出动警力40余人次参加协税护税活动,收缴非法票据2350份,补罚税款70余万元。打击煤炭领域合同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挽回经济损失36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党员的思想作风发生了新的变化,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通过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全体党员之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沟通,增进了感情,每个党员思想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在新的基础上增进了团结,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自觉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学习气氛更加浓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不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民警,都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八条规定”,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机关秩序更加规范。广大党员努力在五个方面争做表率,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做勤奋学习的表率;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做坚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表率;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的表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做开拓创新、争做一流业绩的表率;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表率。

  四是进一步振奋精神,推动了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广大党员民警激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干劲和热情。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8000余条。依法妥善处置了51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165批次警卫任务,均做到了绝对安全。严打整治斗争战果显著。全市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9865起,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37名,挖出犯罪团伙141个,涉案成员60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941.68万元。治安管理和防控体系建设更加严密。对泰城主要路段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有一名民警光荣的牺牲在巡逻岗位上。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17906起,各类违法人员27248名,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6.97和16.07,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深化治安防范承包,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