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各党(工)委,区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2007年度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乌人[2007]227号、228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区科级实职领导干部

二、考核原则、内容及评定结果

科级领导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领导岗位职责和所负责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单位)领导考核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领导考核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比例

科级领导考核评优比例按本单位评优比例计算。

对“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中下派科级领导的考核按照市基层办[2007]11号、市基层办[2007]59号文件执行,由市万名干部下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下派领导不计入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基数。

被抽调到拆迁办、“万名干部下社区”办公室等临时机构工作半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在被抽调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到原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基数计入原单位。

四、考核方式、程序和要求

科级干部考核采取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为(2008年1月20日前完成):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分组,准备述职述廉材料,印制《沙依巴克区2007年度科级干部考核测评表》、《沙依巴克区200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综合素质测评表》。

2、考核实施:各考核小组召集各单位全体干部大会,科级领导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全体干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负责汇总测评结果,并将汇总结果于2008年1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1102室。

3、审核总结:由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优比例、民主测评结果,提出科级干部定等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科级干部考核等次。会后将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科级领导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由本人签署意见,考核材料归档。

4、申诉复议: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

五、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区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安排实施。

附:

1、沙依巴克区200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综合素质测评表

2、沙依巴克区2007年度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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