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系统: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司法行为
福建检察系统: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司法行为 为了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从 去年12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 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如今,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过去了一半时间,福建省检察院表示,自专 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其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总结出检察系统司法行为中4 大方面40项常见问题,以这些问题为导向,制定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目前整治 工作已初见成效。
深入开展“四查四看”“百案析查”活动 据福建省检察院透露。按照高检院和省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从5月 起转入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自查自纠和开门整治相结合, 认真开展“四查四看”“百案析查”活动,并通过座谈、走访、发函等方式,广泛征 求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福建省检察院带头开展查摆剖析工作,专项办共发出征求意见函1300 余份,范围包括向相关党政机关十余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1200 多人、省直律师事务所38家发函征求意见。
同时,福建检察院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司法纪律” 四大方面入手,总结出了检察司法工作中包括“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考评 数据弄虚作假、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询问讯问活动不规范”等在 内的40类常见问题,并将这些问题制作成对照表。要求省、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 门按照活动规定,结合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指导开展好对照检查活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保证规范司法行为不流于形式,福建省检 察院积极促进检务公开,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各级院的普遍共识。今 年以来,各级院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拓展应用, 完善信息查询、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机制,建设远程接访系统。加强法律文书释 法说理工作,提升公信力。不少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进一步整合 律师接待与案件信息的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案管岗位查询、行贿档案查询等 工作任务,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据介绍,今年6月23日,福建省检察院结合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向 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介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漳州检察:构建未检工作新机制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不成熟,多年来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一直 采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 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漳州市检察 院在未检工作领域做足了功夫。
据了解,漳州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与监所主管机关及所在地监 所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各个监所部门视实际情况留出至少一间专门的羁押室, 以供关押涉罪未成年人,确保《规定》能落到实处。专门关押未成年人嫌疑人的 羁押室在装修风格、审讯桌椅设置上,应能体现到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原则,以温 情、平和为主。
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是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 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目的 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与市公安局多次协调, 现已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合适成年人名单库。
合适成年人主要来源有:各村、居委会治保主任;市区及各城镇中、 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等。未检部门在综合考虑合适成年人区域分布情况、人员职业 构成及各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基础上,在经过考察筛选后择优形成漳 州市合适成年人名单库。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与市教育局联合建立 校园巡回检察制度。通过选聘校园巡回检察联络员、每季度定期召开校园巡回检 察联席会、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创办法制宣传教育专刊 等举措,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纪意识,有效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现阶段“校 园巡回检察”已由芗城区院在市直和芗城区相关学校进行试点工作,并决定在总 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3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广。
针对未成年人的喜好,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还搭建了微信、QQ、 网络学校等新型网络平台。以建立起与未成年人的长效沟通机制。目前,漳州市平和县院未检部门,与县团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创立了平和县“青 少年阳光网络学校”,已上线运作半年有余,通过网络平台开设困难帮扶班、权 益维护班、法律援助班、就业创业班、网吧监督班等10个班级,通过在线交流、 视频课堂、短信平台、留言互动等多媒体渠道,提供专业的学习教育、政策辅导、 就业咨询、犯罪预防、帮扶等全方位的服务。
龙岩检察:整治司法顽疾 龙岩市检察院表示,早在2005年,该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和高 检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查摆和整改了一批执 法不规范问题。但是,活动结束后,一些老问题“死灰复燃”,一些新问题“接踵 而至”。
据此,龙岩市检察院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深刻分析,认为司法不规范的 “顽症”根深蒂固,同时规范司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必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 的、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既要打好“歼灭战”,更要打好“持久战”,集中全力 整治司法顽疾。
龙岩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施三项举措,促进职务犯罪案件 质量的稳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连续六年“零撤案”、九年“零无罪”、十六年“零 办案安全事故”。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重要举措。为此,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克服山区院经费紧张的困难,把“好钢” 用在“刀刃”上,统筹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和办案工作区建设。
近年来,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共建成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标准化办 案工作区讯问室30间、看守所检察专用讯问室9间,配备移动录音录像设备15套, 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技术要求及讯问言行举止等制度规范。
2012年,全市9个检察院的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全部通过省院检查验收。
取得“准用证”。成为全省首个实现“满堂红”的设区市。两级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实现“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的办案单位甚至把同步录音录像延伸 到初查阶段。拓展到询问证人和搜查取证。
龙岩市检察院每年采取抽样“审片”、比对笔录等方式,对两级检察院 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经过多年的反复检查、整改,既“逼”出了职务犯罪侦查水平。也“逼”出了侦查办案工作规范。
“除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外,我市检察机关还率先实施了‘侦捕诉衔接机 制、办案安全督查专员制度’,推动办案规范安全。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
开展‘百案析查’,直面问题。深入查摆,立行立改,出实招,求实效,切实防止 和纠正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龙岩市检察 院检察长罗辉说。
作者:祁彪 来源:民主与法制 2015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