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司法 福建检察系统: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司法行为

福建检察系统: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司法行为

福建检察系统: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司法行为 为了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从 去年12月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 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如今,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过去了一半时间,福建省检察院表示,自专 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其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总结出检察系统司法行为中4 大方面40项常见问题,以这些问题为导向,制定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目前整治 工作已初见成效。

深入开展“四查四看”“百案析查”活动 据福建省检察院透露。按照高检院和省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从5月 起转入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自查自纠和开门整治相结合, 认真开展“四查四看”“百案析查”活动,并通过座谈、走访、发函等方式,广泛征 求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福建省检察院带头开展查摆剖析工作,专项办共发出征求意见函1300 余份,范围包括向相关党政机关十余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1200 多人、省直律师事务所38家发函征求意见。

同时,福建检察院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司法纪律” 四大方面入手,总结出了检察司法工作中包括“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考评 数据弄虚作假、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询问讯问活动不规范”等在 内的40类常见问题,并将这些问题制作成对照表。要求省、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 门按照活动规定,结合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指导开展好对照检查活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保证规范司法行为不流于形式,福建省检 察院积极促进检务公开,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各级院的普遍共识。今 年以来,各级院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拓展应用, 完善信息查询、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机制,建设远程接访系统。加强法律文书释 法说理工作,提升公信力。不少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进一步整合 律师接待与案件信息的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案管岗位查询、行贿档案查询等 工作任务,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据介绍,今年6月23日,福建省检察院结合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向 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介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漳州检察:构建未检工作新机制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不成熟,多年来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一直 采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 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漳州市检察 院在未检工作领域做足了功夫。

据了解,漳州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与监所主管机关及所在地监 所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各个监所部门视实际情况留出至少一间专门的羁押室, 以供关押涉罪未成年人,确保《规定》能落到实处。专门关押未成年人嫌疑人的 羁押室在装修风格、审讯桌椅设置上,应能体现到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原则,以温 情、平和为主。

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是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 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目的 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与市公安局多次协调, 现已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合适成年人名单库。

合适成年人主要来源有:各村、居委会治保主任;市区及各城镇中、 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等。未检部门在综合考虑合适成年人区域分布情况、人员职业 构成及各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基础上,在经过考察筛选后择优形成漳 州市合适成年人名单库。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与市教育局联合建立 校园巡回检察制度。通过选聘校园巡回检察联络员、每季度定期召开校园巡回检 察联席会、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创办法制宣传教育专刊 等举措,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纪意识,有效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现阶段“校 园巡回检察”已由芗城区院在市直和芗城区相关学校进行试点工作,并决定在总 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13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广。

针对未成年人的喜好,漳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还搭建了微信、QQ、 网络学校等新型网络平台。以建立起与未成年人的长效沟通机制。目前,漳州市平和县院未检部门,与县团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创立了平和县“青 少年阳光网络学校”,已上线运作半年有余,通过网络平台开设困难帮扶班、权 益维护班、法律援助班、就业创业班、网吧监督班等10个班级,通过在线交流、 视频课堂、短信平台、留言互动等多媒体渠道,提供专业的学习教育、政策辅导、 就业咨询、犯罪预防、帮扶等全方位的服务。

龙岩检察:整治司法顽疾 龙岩市检察院表示,早在2005年,该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和高 检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查摆和整改了一批执 法不规范问题。但是,活动结束后,一些老问题“死灰复燃”,一些新问题“接踵 而至”。

据此,龙岩市检察院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深刻分析,认为司法不规范的 “顽症”根深蒂固,同时规范司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必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 的、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既要打好“歼灭战”,更要打好“持久战”,集中全力 整治司法顽疾。

龙岩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施三项举措,促进职务犯罪案件 质量的稳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连续六年“零撤案”、九年“零无罪”、十六年“零 办案安全事故”。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重要举措。为此,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克服山区院经费紧张的困难,把“好钢” 用在“刀刃”上,统筹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和办案工作区建设。

近年来,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共建成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标准化办 案工作区讯问室30间、看守所检察专用讯问室9间,配备移动录音录像设备15套, 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技术要求及讯问言行举止等制度规范。

2012年,全市9个检察院的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全部通过省院检查验收。

取得“准用证”。成为全省首个实现“满堂红”的设区市。两级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实现“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的办案单位甚至把同步录音录像延伸 到初查阶段。拓展到询问证人和搜查取证。

龙岩市检察院每年采取抽样“审片”、比对笔录等方式,对两级检察院 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经过多年的反复检查、整改,既“逼”出了职务犯罪侦查水平。也“逼”出了侦查办案工作规范。

“除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外,我市检察机关还率先实施了‘侦捕诉衔接机 制、办案安全督查专员制度’,推动办案规范安全。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

开展‘百案析查’,直面问题。深入查摆,立行立改,出实招,求实效,切实防止 和纠正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龙岩市检察 院检察长罗辉说。

作者:祁彪 来源:民主与法制 2015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