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基层检察院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几点思考]

对当前基层检察院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几点思考

  

  涉法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特殊渠道,也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涉法上访是指一些在已经或应当被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或者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的,转而向法律监督机关、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法律援助活动。由于涉法上访案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国家司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廉洁性、公正性,司法的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以及社会纠纷与矛盾的解决机制问题,因此,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对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推动检察工作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前提在深化认识。就是要摆正信访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位置。目前,在来信来访案件中,往往绝大多数是当事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理有争议或不服的事件和案件。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信访检察院,就是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尊重和信任,对检察机关寄予了希望。如果检察院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不主动、不热心,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是放弃法定权力,就是一种失职。要进一步认识涉法信访工作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作用。通过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起检察院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畅通体察民情、为民解难的途径,可以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公正司法情况,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为依法有效监督执法提供第一手材料;能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能体现民主法治社会人人享有平等人权和尊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党和政府抓好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

  二、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关键在投入感情。就是要带着满腔热情做信访工作。"信访无小事",群众有事找来人大,往往已经多个部门的周折,抱着一种最终解决问题的希望或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态而来;这个时候,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定要换位思考,一定要有耐心、诚心、爱心、热心和细心;手中正忙的工作争取停下来,听群众诉说,心中的不快不要表露出来,给来者好的心情;尤忌耍官腔、摆架子、显示高人一等。这种感情不能单纯是脸面上的,而应是一种视人民为父母的感情,一种以人为本的理念支撑,更重要的是要帮助来者解决实际问题。合理的要求正面答复,不耍滑头;情况待查的,要明确答复时间,不能让人遥望无期;无理取闹的,既要坚决回绝,不可无原则迁就,又要讲清法律和政策,讲究答复技巧,尽量使其能够接受,避免矛盾激发。只有按信访工作的要求接待群众,才能得到群众的好评,使更多的基层群众愿意接近我们,向我们谈最基层的情况。

  三、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目的在解决问题。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庞大的工程,必须要长抓不懈。检察机关能否发挥其法律监督的重要作用,为民做主,不仅仅在于具体为哪个公民或哪些群众解决了多少问题,而关键在于所做的工作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检察机关实行首办责任制,把群众涉法上访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院,是经实践证明的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久诉不息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不仅深化检务公开,同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难题。要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将领导接待群众上访变为定期巡回下访,认真向社会公布接待日的安排。要建立严格有效的规范制度,追究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影响办案质量的人员责任,从源头上堵塞可能出现涉法上访的诱因,从而改变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执法不公、造成当事人长期上访的状况。要针对重大疑难的涉法案件,定期召开公检法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多方联席会议,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包括"联合调查、联合听证、共同答复"等制度,最大限度的做好息诉工作。

  四、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出路在创新机制。信访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不断深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群众信访数量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行为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必然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引导侦查,对侦查部门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客观、及时、全面,确保准确、及时、有力地追诉犯罪。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就是对一些牵涉面宽,检察机关一个部门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由检察院牵头主导,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分工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取得办案的社会效果。三是建联络机制,建立专人与各街道、社区办事处、居委会的定期联络制度,深入社区、街道及时了解热点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掌握当前群众最关心的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结合检察职能,注意在工作中展开预防、帮助工作,有效转化矛盾,防止信访产生。

  五、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底蕴在执法为民。涉法信访工作不单纯是解决几起案件、化解几起矛盾的简单工作。它所检查和体现的是我们的工作是否坚持了人本理念、是否坚持了执法为民。检察机关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和梳理有关涉法上访问题。只有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本领,才能做好维护社会正义坚强后盾,做好人民利益的守护神。要急群众之所急,真诚为一方弱者送温暖。群众找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反映情况的,属于检察职权范围内的,我们要积极解决,决不推诿;即使是不属于我们职权范围的,也要给群众出出主意,提供法律服务,决不能随便安排个人,说几句就将群众打发走。不能以职权范围为理由,把投诉无门的群众推出去。群众不懂什么职权范围,就认为你是国家机关,是代表党、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我们检察机关有责任托举社会弱者,为他们送去关心和温暖,助他们度过生活难关。这才是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本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