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乡镇庭院绿化实施方案

乡镇庭院绿化实施方案

城区庭院绿化创三城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本内容,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丰富城市景观,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双溪镇现根据《江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和《靖安县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庭院绿化实施方案。

一、目标

自今年年初,全镇各单位,按照《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任务分配表》和要求,在院内全面实施庭院绿化工作,确保完成县城管委部署的工作,庭院绿化达标。

二、工作要求和措施

1、庭院内在地制宜,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配置得当,黄土不见天,做到春有花、夏有萌、秋有果、冬有青,景观效果好。

2、居住区绿化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始终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

3、树木花草长势繁茂,养护良好,修剪成形,绿化种植和设施保存率、完好率达90%以上,有条件的建立花木培育基地。

4、积极培养机关干部创三城工作意识,鼓励机关干部开展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等绿化活动,共同美化家园。

5、禁养家禽家畜,无乱搭乱挂现象,设施完好、无损坏。

6、无裸露垃圾,实行垃圾贷装,集中投放统一收集,楼道整洁,无乱扔乱倒现象。

7、建立了绿化档案,由机关干部认建、认养、认管居住区的花草、树木。落实专门经费,由我镇退休人员专门管护,定时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