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问题研究
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问题研究 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实行了教育成本成本分担制度, 这一制度缓解了日益紧张的高等教育财政和经费供求矛盾, 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在实际运行中,随着教育成本的逐年 递增,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问题日益突显。摘 要:
高职教育成本社会分担 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使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面临经费不足造成的办学质量下降问题。政府不可能长期负 担高等教育的庞大开支,调动私人资源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 成本分担政策,逐渐成为国际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
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成功实现从免费教育向成本分担制度 过渡,缓解了日益紧张的高等教育财政和经费供求矛盾。但 随着教育成本的逐年递增,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问题日 益突显。
一、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的必要性 高职教育成本指培养每名高职院校学生所支付的全部 费用,即是指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在学期间所消耗的直接 和间接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
美国经济学家D.约翰斯通在1986年提出高等教育成本 分担理论,他认为高等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满足 了多个个体的需要,收益人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纳税 人、企业、家庭和大学,根据谁收益谁付款的原则,高等教育成本应该由这些收益主体来分担。的确,高等教育大众普 及化程度越高,成本就会越高,加之教育公平的因素,高等 教育不应该是免费的教育。近年来,欧美很多发达国家都在 加快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步伐,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实行成本的社会分 担也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一)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高职教育作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有效手段, 提高了人们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就业水平,为国家培养 了大量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级职业技术 型人才,为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高职院校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对高职 教育需求的扩大,高职院校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了更新 教育理念,保障充足的办学经费也是必不可少的。
美国经济学家萨谬尔逊1954年发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 论》,创立了公共产品理论,他将社会全部产品分为私人产 品、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确认公共产品有两个共同标准: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同时具备这两个标准的产品属于公共 产品,同时不具备这两个标准产品属于私人产品,只具备一 个标准的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经费, 私人产品由市场经费,准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 经费。高职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经费应由政府和社会进行 成本分担。(二)个人发展的需要 高职教育给社会和个人都带来了显著的收益。对于社会 来说,通过高职教育,可以降低失业率,增加社会效益,扩 大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减少社会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
对于个人而言,通过高职教育,个人可以提高个人收入,提 高职业社会评价和声望,增加教育满意度等,通过高职教育 个人获得的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都很大。因此,受教育者 个人作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也应支付部分高等教育成本。
高等教育不是一项廉价的教育,所有从教育中获得好处的人 都应按其支付能力的大小来支付教育成本。
二、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当前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 部分,2002年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指出:“要建立 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 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 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但在实际运行中,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问题却越来越突 出。
(一)财政性教育投资在总体上不足 2009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院校1215所,在校生数达965 万人,比1999年增长了8.2倍,10年来培养了近1300万高素 质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成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基础力 量。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激增,但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却相对缓慢,致使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逐 渐凸显,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
国外的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表明,职业学校的经费相当 一部分是由政府投入的。据统计,在美国的社区学院中39% 的经费来自州政府税收,18%来自当地政府拨款,20%来自学 费和杂费,13%来自联邦政府拨款,其余的10%来自其他资源。
教育作为产业,虽然应该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管理水平, 但教育同时又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巨大的外部公益性, 政府理应有巨大的公共投入。
(二)教育成本个人分担比例过高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理论,该 理论认为教育既是一种消费行为,又是一种投资行为,这种 投资通过教育的手段可以增加社会效益,也可以增加个人未 来的收益,“因为教育总是创造一种消费资本的形式,这种 资本具有改善学生日后的生活中的消费爱好和消费质量特 征。”享受高职教育的个人作为人力资本的主要受益者,分 担高职教育的成本是十分必要的。笔但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现 状,个人支付的比例不宜过高:
首先,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实际支付能力有限。高 校收费标准应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群体支付能力来确定,而 我国目前居民的这两项指标都不容乐观。据《中国统计年鉴 -2010》统计,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17174.7元,恩格尔系数0.365,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153.2元,恩格尔系数0.410。(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支出总 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还不 高,恩格尔系数还比较高,即居民所必需的食宿及生活必需 品占去个人收入的大部分,所以说我国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和 实际支付能力都不高,更何况我国高职院校约85%的学生来 自相对贫困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高职教育收费应综合考 虑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实际收入状况、恩格尔系数状况等, 将比例控制在居民实际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能够接 受的合理的范围内。
其次,我国高职教育个人收益率不高。个人收益率应是 个人分担高职教育成本的重要依据,我国高等教育多以明瑟 收益率(教育的明瑟收益率指的是平均多接受一年教育导致 个人收入提高的比例)作为个人收益率的评价衡量指标。从 国际比较来看,低收入国家的明瑟收益率为10.9%,中等收 入国家的明瑟收益率为10.7%,发达国家的明瑟收益率为 7.4%,世界各国平均9.7%,中国目前明瑟收益率为7.5%左右, 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三)高职院校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创收用于分担教育成 本的资金不足 我国许多高职院校在生均占地面积、教学设施、师资力 量等方面与其他高等院校有着较大的差距,但又有其特有的 优势: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拥有“双师 型”师资队伍;
通过对企业服务,拉近和市场的距离等等。但目前高职院校利用自身优势自主创收的机制还没有构建 起来。高职院校可制定一些社会服务与学院创收相结合的激 励政策,通过校办企业、成果转化,开拓产学研合作的路子, 增加院校收入。
(四)用人单位(或企业)、社会负担高等教育成本缺失 企业是教育成果的主要摘取者和教育投资的主要受益 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在一定意义 上说就是技术竞争和人才竞争。企业通过接纳吸收大量受过 高职教育的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劳动力和专 门人才,大量利用高职院校专利成果,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 创新,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增加 企业利润,增强企业实力。因此,从利益获得原则出发,企 业也应成为高职教育成本的重要承担者。
我国企业对高职教育的投入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投入 开办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是通过校企联合的方式对高职教 育进行间接投资。目前这两种投入方式都面临着极大考验, 甚至是名存实亡。在德国,高等职业院校来自于企业的合作 经费是经费来源的主体部分,有的州,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 主要来自于企业,几乎没有政府的拨款,企业为培养一名职 业学院的学生要花费5-8万马克的费用,但企业仍把此看作 是一种经济实用的获取人才的措施. 另外,在国外,社会资助是高校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 争取社会捐赠是他们的一种传统,并且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有许多慈善家纷纷成立基金会资助高等教育事业。高校 教育基金会在我国是新兴事物,近几年有些高校也意识到成 立基金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纷纷筹建申报基金会,但是还 没有形成一种氛围。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在教育总经费中极 不稳定,1994年为6.55%,1998年为6.4%,2001年为5.19%, 2002年6.3%。高职院校应充分意识到社会捐赠在学校发展过 程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借鉴国内外高校的丰富经验,充分利 用校友资源以及科研优势,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的 资助,为高校发展募集更多资金。
高职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受到多 方面因素的制约,包括社会历史原因、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地区差距、城乡差别等,这些影响高职教育发展的因素不可 能一朝消失,要使高职教育成本的分担趋于合理也是一个长 期的过程,需要多方面努力。
参考文献:
[1] 康琼.浅议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J].湖北经济 学院学报, 2007(3). [2] 谷佩云.基于绩效预算的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改革探 讨[J].财会通讯,2008(12). [3] 陈丹.对我国高校教育成本的探究[J].经营管理 者,2008(11). 课题来源: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职院校发展中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研究》(课题编号:1105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