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机关的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部署,市场运行与商业改革处全体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制定出本处反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进一步从机关自身建设的角度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危害极大,在商务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在商务领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树立我省商务工作良好形象,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治理商业贿赂,将为我省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厅机关若干廉政制度。处负责人抓好本处室的廉政建设,巩固和发扬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通过处内会的学习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廉政勤政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
(三)、健全完善处内工作制度。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廉政建设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处实际,逐步完善部门内部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到职责明确,流程规范,标准统一,衔接有序,切实做到不压事、不误事、不漏事、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牢固树立公仆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本处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要以人为本、热情周到,办事公道,做到“四不准”:不准态度生硬、不准推诿搪塞、不准吃拿卡要,不准索贿受贿,树立商务机关干部的良好工作作风,维护厅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操作规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使本处室的行政管理行为处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商业贿赂事件的发生。本处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了条件、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
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按本处的职能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要认真查找市场运行监管和商业改革改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商品购销领域的“吃回扣”问题,商业企业改制转让过程的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主要检查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商业企业经营、财务、购销等反商业贿赂内控机制是否健全;检查商业企业的招投标行为是否规范。
(二)以抓好畜禽定点屠宰,打击私屠滥宰和整顿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为重点,切实履行好市场运行和监管职责。
(三)是要对查找出的商业贿赂问题分别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规范经营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抓好部署动员(2006年7至8月)。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调查摸底,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要求企业自查自纠(2006年8月至10月)。要求各商业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在2006年10月底前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督办(2006年11月)。深入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关键部门,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抓好整改规范(2006年12月)。以规范市场行为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