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活部校服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学校从严治校的方针,消除学生中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气,规范管理学生的思想行为,统一着装,特拟订以下校服管理制度。1、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生活部的统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校服拿在手上,披在身上或长期放在教室应付检查的,视为未穿。
2、 学生大休回家及返校,必须着整套校服,否则不能回家或返校。
3、 生活指导老师发放学生校服时,必须在校服规定的地方写上学生姓名,并及时登记造册,学生签名。
4、 学生一次不穿校服的,由生活部说服教育,并勒令穿好校服,二次不穿校服的,由生活部协同本部德育配合教育,通知家长,三次不穿校服的,转移学习环境。
5、 学生离开生活部,指导老师必须提醒学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师协同德育专干在生活部门口督促检查,除特殊情况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离舍。
6、 校服发放后,生活指导老师必须强调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损和丢弃校服。故意污损校服的,除给予处分外,必须及时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学生重新在学校自行购买,认为校服不好或其他原因故意丢弃校服的,除自行购买补齐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7、 因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校服遗失或被盗的,生活指导老师追查责任,并由责任人将校服补齐。
8、 校服换季,生活指导老师需通知学生将校服洗好后交由生活指导老师统一保管,登记造册。
9、 此规定自20xx年下学期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