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06年村级班子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镇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村级领导班子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2006年继续对村级班子实行目标管理,并确定村干部工资报酬,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和村干部报酬
村级班子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常规工作目标(100分)和重点工作项目目标(100分)。即“双百分考核”。常规工作按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职责,依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确定,全镇各村统一考核内容、统一标准分。重点工作(项目)目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由各村结合本村实际自报,镇党委、政府综合平衡,统一确定标准分,项目数量多可以超过100分,年初项目达不到100分,年内平均项目达不到100分,年内可以申报增加项目。
2006年村书记、主任的工资报酬由基础工资、目标考核工资、评议工资、奖励工资组成,并与目标考核桂钩。工资标准要比2005年相应提高,工作绩效突出工资总额超过转移支村限额的,可由村集体收入支付。年终镇党委、政府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村干部进行奖励,2006年实行对村书记、主任按月发放部分工资,资金来源由各村自行筹集垫付,年终由转移支付偿还。年末根据考核所得工资算总帐。
二、村干部工资构成(书记、主任)
1、基础工资:根据村的规模划分两个档次
一档1500元(湾甸子村、砍椽沟村、大庙村)
二档1200元(尖山子村、红树沟村、大那路村、得胜村、风到村、大边沟村、龙头村、七道河村)
2、目标考核工资:4000元,其中常规工作目标100分,每分15元,得满分1500元。重点工作目标100分,每分25分,得满分2500元。
3、评议工资:一是群众评议200元,年末由镇考核小组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老干部对村书记主任进行测评(大村50人以上,小村30人以上),满意率85,以上(含85)得工资200元,低于85不得工资。
二是镇党政班子评议300元,年末镇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一档300元,二档200元,三档150元。
4、奖励工资
(1)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元,由企业办负责考核。
(2)招商引资万元,并被县认定,企业落户本村,并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奖励元,由企业办负责考核。
(3)村干部计划外争取项目投资,资金、物资,按争限资金额的百分之一奖励。
(4)村集体或村书记、主任个人受省、市、县单项工作奖励,分别给以300元、200元、100元奖励(个人奖只奖受奖本人),受综合性奖励,分别奖500元、300元、150元。
(5)突出贡献奖: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并出资奖励。
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常规工作目标考核由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牵头,业务部门负责考核评定分数。
2、重点工作(项目)目标,由镇考核小组汇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分数主管领导审核把关,重点工作(项目)的完成,一项由各村提出考核申请,由考核小组、组织业务部门随时进行考核认定,履行考核认定手续,没有履行考核手续的视为没有完成,不得分。
3、考核方法:采取实地查,查看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会议座谈、个别谈话的方法进行。考核的形式采取日常跟踪考核。半年、年终考核,项目完成认定考核以及群众评议等形式。
4、镇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目标考核的日常工作。组长:于宏光副组长:赵作凯王善文姜兆君
成员:王岩王永英张成德王忠祥杨绪升李凯龙
四、处罚
1、村书记、主任受党纪处分的罚本人200元。受诫免谈话的每次罚本人100元,由纪委负责。
2、村里受到县以上报刊、电视台、电台暴光,每次罚书记、主任100元,由宣传委员负责。
3、发生森林火灾,出现严重滥砍盗伐案件罚200元,发生火情、火警每次罚100元,由林业站负责。
4、没有完成林业改革,经验收不合格的罚1000元,由林业站负责。
5、死亡人口土葬,下葬前不及时报告的,每例罚100元,土葬后不交罚款的每例罚100元,由民政助理负责。
6、因工作失职、失误发生越级群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每次罚100元,由纪委负责。
7、村里发生刑事案件(判刑)、交通事故(死亡)、安全事故(死亡)罚100元,由派出所、企业办负责。
8、无故不参加镇
召开的会议及各类培训班每人罚本人50元,迟到、早退每次罚本人30元,会议期间打手机每次罚本人20人。(由办公室负责)
9、年终考核:常规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目标分别低于60分的,镇党委、政府将给予村书记、主任组织处理。
附:常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