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年仅28岁的安徽省明光市(当时还叫“嘉山县”)管店镇土地管理员庞德文为了捍卫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被歹徒活活打死。但令人无法想像的是,10年过去了,公安机关在追捕杀人凶手时,却因种种原因连逮捕证也无法开出。(据《中国青年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检察机关即可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并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到案为前提。然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缘何难抓?这张逮捕令又缘何难开?是凶手狡猾过人抑或是证据难以获取?从记者的调查来看,似乎都不是,倒是有以下几个谜团让人难解?
一是明光市公安机关的行动为何出奇地慢?命案发生后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公安机关才出动。而据知情者讲,实际上,事发的当天傍晚,从庞德文被送到医院抢救直到最终不治,凶手这边都有人守在医院等消息。这边凶讯一出,立即就有人回去通风报信。而等到第二天晚上,参与行凶的王继飞4兄弟早已逃之夭夭。
二是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为何如此随意?从案卷反映,与庞德文同行的事件现场目击者和当事人的证言大批缺位,而另一批伪证却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案件卷宗中。与庞德文同行一位姓张的同事告诉记者,当时确有公安人员向他们了解情况,但了解得很随意,既没有做笔录,更没有让他们签字确认。对案件侦查具有不可或缺价值的现场目击者张某、王某等人,就这样奇怪地淡出了公安机关侦查的视线,而卷宗里充斥的都是河北村一些村民的不利于庞德文的“证言”。如此证据,如何能对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
三是犯罪嫌疑人王继飞为何不上网?犯罪嫌疑人逃跑以后,公安机关声称:“多次组织力量到各地追捕,但都没有结果”。但是,当后来接手此案的一些警官因凶手迟迟不能归案,曾提议将王继飞报公安部网上追逃时,结果领导的意见是:一报网上追逃,抓住凶手的功劳就是别人的,而且还要付外地警方的办案经费,这个钱我们出不起,也不愿出。正因如此荒谬的理由,使王继飞一逃便是十年。
因为抓捕不及时,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因为开不出逮捕令,抓捕王继飞的警官只能对其进行传讯,原因是依照案件的卷宗记录,王继飞连“犯罪嫌疑人”也算不上;因为证据调查之随意,后来接手承办此案的警官当然免不了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对十年前的事情重新调查取证。当然,王继飞毕竟被抓获了,善良的人们心想可以以此来告庞德文在天之灵。但是,假如此案还是由原先的人员承办,假如时过境迁证据不复存在,事情又会是怎么样呢?
法谚言: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贝卡里亚也说:犯罪与刑罚之间的时间隔得越短,在人们心中,犯罪与刑罚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就越突出、越持续。因此,即便上述假如都不存在,姗姗来迟的正义会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神圣进而信仰并遵守法律吗?法律的尊严又何以体现?那么,谁又该为迟到的正义负责呢?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有执法者将共和国的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如果一再让我们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话,共和国的大厦将由谁来撑起?逮捕证难开的谜团背后到底是腐败、渎职还是一般的工作失误,王继飞的归案,正是我们要大声追问并强烈要求解开的时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