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的若干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仑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管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仑委办发〔2007〕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务接待的重要性

近年来,局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有利工作、讲究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公务接待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务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但同时,局机关公务接待也存在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公务接待的重要性,自觉把做好公务接待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机关工作公信力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身体力行、转变作风,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

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程序

局机关公务主要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各科室要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对各类公务活动的规范和管理,科学安排,努力减轻公务接待的事务负担与经济负担。

(一)规范领导出席各类庆典活动。局以及学校举办的重大庆典活动,如确需区领导参加的,由教育局办公室提出邀请意见并行文请示,各校一般不直接邀请。邀请街道、乡镇领导参加的需事先报局办公室。各校举办的单项活动,如确需局领导参加的,一般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参加,邀请件一般应提前3天送达局办公室。

(二)规范机关下基层调研活动。局领导及科室人员下基层调研,要事先与有关学校说明调研的主题与程序,确保调研质量。机关人员用餐应安排在学校食堂内教工餐厅,缩短用餐时间。严禁赠送土特产和各种礼品,不在会场内摆放香烟与水果。

(三)规范考察培训。各科室组织的外出考察与培训活动,应严格报批程序,填写《北仑区教育局外出考察登记单》(附件一),并报请局长室审批。要注重实效,控制次数和规模,应尽量减少人数,缩短行程,在外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校长(科室长)以上干部外出要坚持向人事科请假备案制度,主要领导一般不同时外出。

(四)规范会议管理。要求以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需要街道、乡镇和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参加的,应由局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文请示。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填写《北仑区教育局会议申报单》(附件二),各科室(区教师培训中心)召开的会议,一般须提早一周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北仑教科网统一公布,如需要临时性召开的会议,必须报请局长室审批。严格局领导出席会议制度,一般性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出席。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参会人数,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

(五)规范检查评比。从严控制各类达标检查,各科室对学校进行各类检查评比,须提前一个月报局办公室,填写《北仑区教育局检查评比登记单》(附件三),由局长室审批,坚决克服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的现象。检查评比活动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比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局名义表彰的各类先进,须经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

(六)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报告制度。公务接待采取书面报告形式,填写《北仑区教育局接待联系单》(附件四),坚持及时、准确和一事一报制度。由一个科室负责完成的接待工作,由该科室负责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并由该科室负责接待;由多个科室合作完成的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负责接待科室应根据公务活动需要,认真制定接待方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和监督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和监督,不断规范公务接待。计财科要加强对财政性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收费和报销制度;办公室和接待科室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实行严格的会议、接待、考察、评比等审批制度;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各有关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