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4月19日,联社营业部统一组织观看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警示录》电视片,片中介绍了朱玉彬、张玉娟、苏远征、蔡丽艳四位作案经过和犯罪事实。观看以后,大家进行了集体讨论,在讨论中大家一致为几位涉案人员没有珍惜自己的前程而感到婉惜,同时也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而深感痛恨。涉案人员中有的是联社主任、有的是信用社主任,有分社的坐班主任、有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本该在自己的岗位为单位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但是却没有把握住自己,从而自毁了前程。现就这次的警示教育谈几点体会。

  这次的警示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一个时期以来,某些信用社只顾抓业务、搞经营,虽说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制度,但是检查督导不力,致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检查工作流入形式。在过度重视业务经营的同时,放松了对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即使是做了一些工作,也只是喊喊口号,搞搞宣传而已,没有在员工的内心中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了某些人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有法不依。加之有些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至上;好面子、讲义气,贪图小利;把手中的权力和工作上的便利当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在有些信用社案件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同时也给信用社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涉案人给我的启示也是深刻的。一是,要注重自身的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结合目前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的侵蚀,从涉案人员身上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犯罪对国家、集体、个人和家庭的危害。二是,要经常性地进行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唯有如此,才能在种种的诱惑面前,保持冷静。三是,要认真对待手中的某些权力和方便条件,不能把这些权力和条件当成权钱交易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四是,要自觉地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林林总总,不谓不全,但是这些制度不是贴在墙上的纸,应该把它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循。定期对自己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总结,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分析,确保以后的工作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总之,以政治道德修养规范思想、以法律约束行为、以制度制约工作,从而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