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改革逻辑探索
基础教育改革逻辑探索 一、社会进步性与个体完善性:改革形成无不以促进社 会和个体发展为理据 任何改革都要为自己的合法性进行有效辩护,否则,改 革在形成之初可能就会夭折,即使不夭折也会严重影响到其 后改革的实施进程。因而,古今中外的历次基础教育改革, 没有一次不首先要为自己的改革“正名”,而作为一种工具, 教育的功能最主要地体现在“社会”和“个体”两方面,因 此,宣称本次改革将会促使社会进步和个体完善便成为所有 基础教育改革合法性最核心的两大理据。人员分离性和功能 分殊性:改革形成无不以教育系统人员功能分殊为依据基础 教育改革方案的形成绝非一人之力所能,其关涉的参与人员 很多,曾有学者将参与现实教育改革的主体划分为“政策规 划型的有权之士、理论建构型的有学之士、实践突破型的有 力之士、商业炒作型的有钱之士、社会公益型的有志之士” [5]五类,笔者以为,就其人员基本构成而言,最主要的 还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并且缘于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通 过系统而有组织的教育影响以促使受教育者发生朝着教育 者预期的方向发生身心变化,并且在基础教育改革中,受教 育者并不参与或影响改革的具体形成,因此,此处笔者主要 探讨的是教育者而非受教育者的人员分离与功能分殊性。(1)人员分离性就教育者而言,如果单就改革这一事 件本身而言,其最重要的参与群体有三类:一类是行政决策者。这类改革参与者主要是各级党政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 大致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主要是国务院和教育部,在 地方则是省、市、县教育厅(局)。另一类是理论研究者。
这类改革参与者主要是高校的和中央及省级教育科学研究 部门的教育理论研究人员,不包括省级以下市县教师进修学 院及教育局教研室的人员。再一类是实践行动者。这一类改 革参与者主要是中小学校长、教师,不包括学生及其家长。
上述三类改革参与主体因其生活构造不同,导致其智识构成、 价值取向、言语方式各不相同,尽管都处于改革的风口浪尖, 但却是相互分离的,用周浩波先生的话来说就是“相互间都 存在差异与隔阂,甚至是相对对立的”。行政决策者生活在 政府文官系统,其面对的是当前的现实事务,对现实中整体 教育事业的具体运作条件与状态更为关注;
理论研究者身处 各大高校与科研机构,从事的是专业研究,其更加专注于那 些带有普遍价值的抽象问题;
实践行动者身安各地中小学校, 从事的是日复一日的具体学生培养活动,他们不去关注宏大 的教育理念,也不问教育的公正公平与否,而只专注于如何 有效地提高教与学的实际效率,因而关注的是教育实践活动 中的具体问题解决。由于三者在生活构造上的差异,致使其 在智识构成、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言语风格等各个方面存 在较大的差异:“在价值取向上,行政决策者更强调功利性、 实用性、问题解决性;
理论研究者更看重学术性、专业性、 学理分析性;
实践行动者更关注行动的结果及其具体功效。在言语方式上,行政决策者更注重简洁性、指令性、规范性、 祈使性,理论研究者更注重论证严密性、完备性、逻辑性、 商榷性;
实践行动者更注重可理解性、可接受性、可影响性。” [6] (2)功能分殊性由于上述改革者生活构造的分离性, 致使三者在基础教育改革形成与实施过程中所担负的职责 与功能也各不相同。具体讲:一是行政决策者的主要功能在 于设计与规划。一方面,其负责基础教育改革的酝酿和启动, 在改革前期对改革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及可能性进行论 证,在此基础上对改革的目标、内容、措施、进程、保障等 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出相应的总体改革方案。
另一方面,其负责整个改革前期试验及此后实施推广中所需 要的人、力、物、财基础,通过独有的权能去督促改革实施 者的具体施行进程并收集相关意见,以确保改革能够顺利达 成预期效果。二是理论研究者的主要功能在于启蒙与批判。
一方面,在基础教育改革前期,其凭借自身的研究优势,让 忙于公务的决策者真切认识到改革的内因外缘及其重大历 史意义与作用,进而促使决策者启动改革。而当改革正式提 上日程后,理论研究者则又通过强化相关理念、建议相关措 施对决策者施加影响;
同时要对决策者、教师和普遍民众进 行启蒙。另一方面,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理论研究者还发挥 独特的批判纠错功能,尽管作为具有高度自主性的知识分子, 理论研究者的批评并不等于决策,其批判本身也并不必然意味全然正确,但当其批判形成社会舆论并代表民意时,势必 会对整个改革实施进程产生影响,他们对改革中的不合理、 不道德甚至部分错误行为进行批判并提出新的改进建议与 方略,帮助决策者从长远和深层意义上把握基础教育改革的 实质与方向、任务与策略、步骤和方法等。“近年来,教育 理论主体在参与决策过程中的咨询作用越来越明显”[7] 就是理论研究者这一功能的体现。三是实践行动者的主要功 能在于操作与反馈。改革最终要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活 动才能使改革从设想变为现实,如果说理论研究者是中介者, 那么教师便是改革的直接施行者,因而其基本职责是按相关 要求去实施改革;
然而,这种实施并非毫无能动性的消极施 行,他们要担负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真实地向改 革发起者反馈的职责。综上所述,如果上述三种改革参与者 不能做到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并及时有效沟通,那么也会 造成相互之间的隔阂与疏离,继而影响甚至破坏整个基础教 育改革的顺利施行进程。
二、基础教育改革实施的教育逻辑 作为教育系统本身的变革行动,在改革方案形成之后, 基础教育改革的具体实施是在教育系统核心构成要素教育 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由于教育是 一个具有自身运行特质的相对独立系统,且上述要素在改革 过程中所处地位、功能及所起到的具体作用并不相同,所以 整个基础教育改革在总体实施过程中便会呈现如下三个基本特征:
1.校长主导性与教师主体性:改革实施无不以学校为基 本单位推进 (1)校长主导性学校是基础教育系统构成的基本单位, 无论公、私立,其管理运行均需获准国家的支持与认可,并 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运行,舍此,这所学校被撤除的命运 将是必然的。每一所学校都设有校长,它是一所学校的领头 人,代表国家来履行对整个学校教育活动的日常管理,正基 于此,所以校长才是真正将改革精神、措施从改革发起到具 体实践的主要落实人。可以说,校长是基础教育改革能否实 施及其实施程度的主导因素。首先,为什么要强调校长在改 革实施中的关键作用呢?其现实依据有三:一是改革的不确 定性与风险性。任何改革无论其前期设计得多么完善完备, 事实上都是一种不断的试误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比行为主义 实验中那巴甫洛夫的狗、桑代克的猫、斯金纳的白鼠高明多 少,因而都是一种此消彼长、变动不居的过程。正因如此, 其改革进程与结果便存在某种程度的风险性,即改革可能有 助于改革初衷或目标的达成,也可能压根就适得其反。正是 因为这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所以掌控一域的校长及其对改 革的自我决断能力便显得尤为重要。二是校长的权力性与强 操控性。任何校长都具有某种体制赋予的权力,而不管什么 权力,都具有相应的制度权威和支配他者行为的力量,而当 这种权力与校长个体自身的人格魅力得以良好结合时,这种权力便会带来行动的强操控性,即能够将某种思想观念转变 为实际行动,并能对这一行动进程加以有效把控。三是决断 的价值性与高效能性。任何决断都是基于分析判断之后做出 的一种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都会导致具体取舍行为的产生, 一旦这种价值判断和行为取舍得以确立,随之而来的便是方 案制定与行动实施。由此,校长的决断便会自动产生高效能 性,即会给实践及其结果带来全方位的实质性影响。这种影 响不仅包括校长本人,也会同时波及整个学校,就像公交司 机或船长一样,一旦汽车或船只驾驶出现问题,便会殃及全 车或全船人员的身家性命,更何况这车载的还是我们祖国未 来的花朵呢?其次,校长的主导性又是如何运行的呢?主要 是通过自我决断及其对整个学校改革的具体运行来影响改 革实际进程的。校长的自我决断包括分析判断与决策执行。
分析判断是对基础教育改革的理念、举措到实施进行全面系 统的分析,并就改革目标、要求与自身所处地域是否匹配、 改革落实在自身这个学校到底阻力在多大及其性质如何等 一系列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决策执行则是在分析判断的基 础上,就本校到底改还是不改,如果不改,该怎么对付上级 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质问与批评,如果改又怎么改,该通过哪 些路径、采用哪些方法、寻找什么为突破口等诸多问题形成 方案,并付诸实施执行。此间,无论校长作出何种决断它都 将对所在学校基础教育改革产生十分关键的现实影响作用。
(2)教师主体性如果说校长是改革实施的地域影响主导或统摄力量,那么作为教育实践主体的一线教师,就是改革实 施的行动主体或决定力量,其践行力度的强弱将直接决定整 个基础教育改革的实施进展与程度。首先,为什么教师是改 革施行的主体依赖力量呢?这也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因为 无论从学校教育系统的总体结构及其过程功能看,还是从具 体教育活动开展的结构及其过程功能看,教师都是最终将改 革要求从静态可能转变为动态现实的唯一力量。就前者而 言:教育作为一项以有意识地影响受教育者身心发展为直接 目的的社会活动,当具体至一个民族国家时,教育事实上是 一个由上至下的逐级内化过程。在将社会对教育要求逐级内 化的过程中,其起点是社会对教育的要求,终点是学生个体 身心的发展,而其具体展示过程表现为“国家将社会对教育 的要求内化为学校教育系统的总要求→学校教育系统总方 案内化为各自学校的具体办学方案→学校具体办学方案内 化为教师工作方案→教师工作方案内化为学生个体身心具 体发展→最终促使学生身心发生变化”[8]四个层级。可 见,从宏观到微观的教育过程中,尽管教师明显要受制于前 两个层级的影响,但其本身却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独特性, 因为只有这个层面的教师,其工作才会真正触及学生身心发 展的内里世界,才是教育目的从理想变为现实的第一步。就 后者而言:教育活动的构成要素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 影响,如果我们承认学校设立的特殊功能,承认学校教育与 日常生活世界中教育的差异是其专职人员、专门内容、专门机构等基本特征,那么,学校主导学生最终发展的主体力量 显然是教师,而非有可塑性的学生本人,更非物质性的教育 影响。因为学生之所以要到学校接受教育是为了获取其身心 发展不具备或尚缺失的东西,如果他已然具备了这些身心发 展的东西,他完全可以不用专门来学校接受教育,这在逻辑 推理上是完全成立的。可见,受教育者(学生)不可能成为 教育改革实施的主体。抛开学生要素就剩下教育影响和教育 者(教师)了,教育影响通常由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 场所等构成,在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的时代背景下,教 育场所属于物质性事物,是命定的或者说对学生身心发展而 言,其影响功能具有相对一致性,除非特例,否则其影响功 能的变数不大;
教育方法是教师的教书育人之法,它取决于 教师,因师而异,因而可以归为教师这一主体之内;
教育内 容也要经由教师加工之后才会得以传播给学生,尽管学生可 以直接感知、学习教育内容并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只要他们 在学校,终归会受到教师的影响。由此,抛开受教育者、教 育影响,基础教育改革的主体确立,又回到了教师主体性这 一结论之上。其次,作为教育改革实施主体的教师又是通过 哪些方式来影响改革施行进程的呢?大致路径有如下三 条:一是对改革方案从理念到措施作出理解并转换为自己的 思想观念,继而影响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行为是否与改革要 求一致及其一致性的程度;
二是在此基础上,对课本或教材 作出合乎自认为良好或正确的理解、诠释并选用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继而影响其是否与改革要求相互一致及 其一致性的程度。三是在此基础上,付诸于日常课堂内外的 教育教学管理具体行为,最终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完成改 革的最终落实,继而看其结果是否符合改革要求及其符合的 程度。通过上述层层施行,教师成为基础教育改革最终能否 实现的关键力量,而这也是“教改问题关键是教员的问题” 的理据所在。
2.课程驱动性与教学承载性:改革无不从静态和动态两 个层面同时展开 基础教育改革以学校为基本实施单位、由校长主导并以 教师为主体实施,那么,其实施又是通过什么路径具体展开 的呢?这便是静态的课程驱动性与动态的教学承载性。
(1)课程驱动性课程是关于整个教育教学活动实施的 进程及其安排总和,基础教育的改革总是以课程驱动为滥觞 的。这又可以分为两个具体问题:首先,为什么会以课程为 切入点来进行基础教育的改革呢?其缘由除了教育内容是 教育最为核心的构件、课程是教育内容最主要的载体之外, 还因为课程是唯一能够让改革成为有文可依、有章可循的物 质性因素,它是改革得以体现的唯一可供迅速普及的物质载 体,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让改革实践者了解和掌握改革的理 念、措施及相关要求。不仅如此,课程还是唯一能够与改革 目的直接发生对接并能相对保证改革目的不发生异变的要 素。通过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课本等课程系统的静态文本表述,改革目的能够得到最忠实的体现,它既不像教学活动 那样需要情境感知,亦不像教师那般众口难调。因此,在改 革过程的切入点上,改革者首先都会选择教育影响,而在教 育影响中,又会首当其冲地选择课程来作为改革切入点。其 次,改革者是如何通过课程来驱动整个改革的呢?大致路径 有三条:一是制定并形成课程计划,即按照改革的既定目标, 就整个课程设置的门类、学科、活动等的课时、进程及相关 要求作出明文规定。二是在此基础上,就相关课程的内容范 畴与实施做出“标准”化的限定,即制订各科课程标准。因 为标准是教育内容的原则性规定,这种原则性规定一旦颁布 便具有自然的统一与强制效力,也正是这一点才使得课程标 准的制订通常都要经过长时间的反复讨论。三是在此基础上, 编写课本,即按照课程标准选择编撰可供师生日常教学活动 使用的课本或教材。如果说前两者还只是宏观层面,并不能 对学生产生实际改革效果,那么到了课本这一层面,改革的 真正作用便开始发生了,因为只要学校教育形式存在,那么 课本或教材就必然是师生最基本的教育教学实践载体,它是 横亘于改革者与实践者中间的最终依据与中介。可以肯定地 说,改革中的一切教育活动和非教育活动都是围绕课程展开 的,如:师生课堂教学的进行、习题作业的布置批改、考试 考核的选择进行、课外教辅资料的编写出版、校外各种赢利 教育培训辅导机构的建立与谋利等等。
(2)教学承载性静态的课程驱动只为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促使改革成为可能,但并未在实践层面发生作用,因 此,在课程驱动的基础上,教学方式方法及相应教学活动组 织形式的变革便成为改革实践的主要领域。这个问题同样可 以一分为二:首先,为什么教学是改革实施的主要承载要素 呢?因为教学具有动态性特点。如前所述,改革是要使整个 基础教育系统发生变化,最终落脚点是教师思想观念与教学 行为的变更,是学生学习结果和身心发展状况等与此前的不 同,而这一切都取决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这一相互交织的 活动。只有在教学实践活动中,通过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并将 改革要求付诸课堂教学及课外教育实践,使静态的、具有蓝 图色彩的改革方案得以实施,才能作用于学生并完成静态文 本向动态实践的转换。正是基于上述教学活动实践动态性这 一特征,教学才被视为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举凡学习过教 育学或在中小学有过经历的人都知道,教学工作是任何一所 学校的核心工作,如果脱离开教学二字而以其他工作为中心, 那么,学校要么实质不存,要么已被异化为其他性质的机构 或场所。其次,改革者又是如何通过教学来承载落实各项改 革内容与措施的呢?大致通过如下三种层层递进的形式进 行:一是通过选取相应的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实验,以不同于 此前的教学实验来促进改革的实施;
二是通过安排相应的实 践和理论指导人员,在各中小学开展教学改革实践指导来实 施改革方案;
三是着重从课堂教学模式、教师教学方式方法、 学生学习行为等来促使改革要求在实践中落实。总之,教学实践才是改革实施的主要承载者,也只有动态的教学实践活 动与体现改革精神与目的的课程设计蓝图相互一致时,改革 实施才算是真正意义上地落实了。
3.意见分歧性与执行变异性:改革无不在质构同异分合 中付诸推广 任何改革,无论理论设计多么完美,认同多么强大,都 不可能被百分之百地原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都会存在不同 意见并客观存在被施行异化的可能。此处“,质”是相对目 标与内容而言的,“构”是相对过程与形式而言,基础教育 改革的实施过程也是在这种质构同异的分合中进行的。
(1)意见分歧性意见分歧性是指施行者在基础教育改 革施行过程中对改革本身存在看法不一致的情形。尽管广义 的改革施行者包括所有直接间接参与改革的所有人员,但学 校校长与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施行的主导和主体力量,同时, 对教师的意见分歧性分析同样适用于学校层面其他改革施 行者,所以此处笔者主要分析教师的意见分歧性。教师作为 “理性而成熟”的特殊个体,不仅对改革有着自己的认知与 判断,有着自身的利益偏好与追求,而且还会据此在改革实 践中自主地践行自己的判断与偏好,如果按照其对改革认同 及其在实施中的不同态度,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赞 成者。这种教师通常是改革前期的个体实践探索者,他们很 可能在改革尚未开启时就已经在自己的教育教学管理实践 中进行着与改革相似或一致的试验或实验,因而当大规模的与其教育理念与实践相一致的改革来临时,他们便成为改革 的积极践行者与坚定捍卫者。特别是当这一群体在被作为基 础教育改革的先进“典型”或因其积极践行而从中获得丰厚 的物质利益时,无论出自心理或功利考虑,其强力推进改革 施行的信念与行动力度都会得到无比的强化。二是反对者。
这种教师通常是一些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在教育教学管理实 践中业已形成自己一套缄默知识或潜意识的教师。当他们在 理论认知或实践运行中发现改革存在问题或错误时,他们会 对改革方案本身及其施行做出类似专家学者一样的学理或 实践批判,并作出自己相应的“正确”判断,其反对有时候 可能不只是出于学理,还可能出于对自身和学生利益的关注。
譬如: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调“重过程、轻结果”的 教学观,不少教师认为这样可能会导致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 不牢固、与当前以考试定胜负的评教标准不一致,甚至会对 教师本身的评价产生了威胁,于是排斥甚至阻止改革的施行。
三是观望者。由于改革方案形成主要是由政治精英与教育理 论研究者完成的,一线教师少有参与其间的机会,这种情形 不仅导致不少教师对改革的最终利益导向不甚清楚,难以作 出明确判断,也会制约其充分参与改革的相应热情,因而一 旦到了改革实施阶段,一些教师特别是那些工作经验尚浅、 并未真正领会改革精神实质、尚未形成自己独立见解的教师, 在改革实施中就很可能只是依照改革行政指令机械地施行 改革方案,而徒具改革的形式。当然,上述意见分歧程度及其实践力度大小的受制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教师自身因素 外,还会受到来自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家长以及社会其他传 媒力量的干扰与影响。譬如地方政府因素,因其片面追求业 绩,考虑推行改革后自己利益受损而表现出消极应付等很可 能会间接致使教师对待改革的态度与践行力度;
又如家长因 素,因其分属不同阶级和阶层,有着自己的师生观、学习观 和改革态度,致使“代表总趋势和全局利益的改革往往会与 某个阶层和某个区域的家长利益不一致”[9],所有这些 都会对教师关于改革的意见产生间接影响;
再如其他教育培 训机构和传媒组织,其获利动机和“眼球效应”等都会干预 一线教师对改革的观念与态度,继而影响到改革的具体实施 进程。
(2)施行异变性施行异变性是指基础教育改革在施行 过程中存在的与改革预期结果不完全一致或被更改走样的 情形。由于改革施行当中客观地存在赞同、反对、观望等不 同态度,且这些不同态度还会因其受到地方政府、学生家长、 大众传媒等因素的制约而随时发生变化,所以整个基础教育 改革的施行必然会存在异变或被异化的潜在可能。大致而言, 这些异变发生的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明显不及。在改革实 践中,相关校长或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并未按照改革的既 定要求来付诸行动,继而导致没有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这 类异变又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改革实施者压根就不 认同改革的理念与措施,从而抵制符合改革要求的行为产生;
另一种情形是尽管对改革的目标与措施认可,也在努力 按要求实施改革,但却明显没有达到改革的基本预期。前者 表明的是态度,后者反映的是能力。二是过犹不及。许多校 长和教师在历经多次培训和实地观摩学习之后,他们不仅高 度认同改革理念,赞服改革措施,还身体力行地按改革相关 要求在实践中予以忠诚地落实,但仍与改革预期产生偏差, 这里也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毫无创造性的落实。许多校 长和教师对改革所提出的要求原封不动或断章取义地予以 截取施行,继而致使原本赋予改革实施者应有的灵活处理空 间被扼杀了,于是看似忠实执行改革,事实上是消极盲目地 使改革施行步入固着化、僵硬化的异变状态。另一种情形是 极具创造性的落实,即在改革中将原本有限度的相关改革举 措予以极端化地付诸实践,进而带来因“度”的缺失而产生 改革施行的异变。三是自行其是。不少校长和教师源于自身 从教的丰富经历和已有经验,对教育改革的理想效果并不抱 期望,于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中便会按照自己的理解,我 行我素地从事原本要求变更的行为。这三种情形,无论哪一 种,其异变流程都是一样的,都是依循“个体对改革的理解 →各自理解的不同→按照各自理解的不同去实践操作→产 生异变结果”的路子进行的。这一异变流程形式上看似主观 形成,事实却是客观生成的必然结果,因为:假设改革措施 的制定者是A,当A头脑中的措施B形成并以文字正式表达时, 源于措施本身与文字表述间的差异,此时的B已经变成文本上的B1,而当这些静态文本上的措施B1呈现给广大校长和教 师时,由于不同校长和教师有着不同的生活构造、智识经验 与价值取向,因而对B1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在进一步诠 释加工并将其转换成自己的理解时,此时的B1事实上又进一 步被异变为B11;
然而这还仅仅是观念层面的异变,当校长 和教师们按照B11去付诸实践时,因为身处不同场所、面对 不同学生,都会对B11作出相应理解,故而B11可能变成了非 B11甚至是C了。这一过程是命定的,一如有学者在阐述教学 过程的本质是“飘忽的声音、流动的本质”[10]一样,基 础教育改革的实施过程当中也会产生这种自然异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