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单位改革职业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迹单位改革职业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县教育局的《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实施意见》,继续推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激励机制;目标一致,利害相关,责权利统一的制约机制。激发办学活力,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能,真正做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更好地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和办学机制,推动学校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力争把我校办成高信誉、高质量、出成绩、出经验的现代化学校。根据县人事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设岗的指导思想

  按照县人事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等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其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现人才结构的宏观调控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条件和重要环节,设岗要有利于形成结构层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有利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极大地促进职中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设岗的基本原则

  1、因事设岗和事人结合的原则。在对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归类的基础上,按需设岗。

  2、精简高效的原则。各岗位尽可能满负荷、高效率,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工作量不饱满的岗位就近业务归并设岗。

  3、总量控制和结构合理原则。在人员编制、工资总额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综合调控下,充分体现各类职务系列的高、中、初级各档次结构比例的合理性。

  4、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设岗从学校整体工作考虑,对有特殊作用的关键岗位或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三、设岗的范围

  职中岗位设置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三大部分。职中现有教职工181人,其中领导12人,教学人员137人,教学辅助人员21人,工人4人,在册不在职7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共设置工作岗位201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教学岗位154个,教辅员岗位35个。

  四、岗位分类设置情况

  1、管理岗位12个

  其中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2人(教学副校长1人、总务副校长1人)、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教务处主任1人、政教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教务处副主任1人、团支部书记1人、政教处副主任1人(教育局任命)、总务处副主任1人(教育局任命)。

  2、教学岗位154个

  其中语文教师27人、数学教师27个、外语教师26个、政治教师11人、物理教师9人、化学教师7人、生物教师6人、历史教师9人、地理教师6人、体育教师9人、音乐教师4人、美术教师3人、信息技术教师6人、职教专业课教师4人。

  3、教辅岗位35个

  其中教务处干事4人、政教处干事3人、总务处干事5人(包括专职干事1人、水暖工1人、电工1人、保管1人、购物1人)、党政办公室秘书1人、文印室工作人员2人、电教中心5人(包括电教室工作人员2人、网络管理员2人、语音室管理员1人)、生化实验室管理员2人、物理实验室管理员2人、图书管理员2人、财务室2人(包括会计1人、出纳1人)、宿舍管理员3人(包括男生管理员2人、女生管理员1人)、保卫干事1人、门卫2人、司机1人。

  5.专业技术职务设岗分布情况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以上三类岗位同时按专业技术职务设岗,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按学科设置。

  中学高级教师岗30个:语文学科4人、数学学科4人、英语学科4人、政治学科3人、物理学科3人、化学学科2人、历史学科2人、地理学科2人、生物学科2人、体育学科2人、音乐美术学科1人、专业学科1人。

  中学一级教师岗102个: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17人;政治、物理、体育、职教专业学科各6人;化学、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各5人;音乐学科各4人;美术学科3人

  五、学校设岗特别说明

  以上各类人员的具体数额,根据每学年的办学规模以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重新确定。

  附: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领导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法规

、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理论知识。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3)具有大学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人际关系良好,协调能力强。

  (4)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热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担任本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

  (5)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意识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6)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

  (7)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趋势,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熟悉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指导教学和教研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研究能力。

  (8)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富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2、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党、政领导部门的指示、政策、指令、决定;遵循教育规律,制定并实施本校的长远规划、工作计划、校风、办学指导思想及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指导、总结工作。

  (2)认真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严格按照《职中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4)狠抓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养。

  (5)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抓好每一个班级,面向每一名学生。

  (6)坚持教育创新,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实验,大力开展研究性、探究性学习,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7)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狠抓学生思想品德和养成教育,突出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8)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正确处理好工作中责、权、利关系,以崇高的思想工作境界、精神境界,为师生树立典型形象。

  (9)认真听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教职工代会的监督,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10)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和创造条件让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调节教职工日常文化生活,善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工作质量标准

  (1)严格按照《职中规章制度》办事,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例会。

  (2)除校长、书记外,要求其他行政领导必须每周上2至6节课。

  (3)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

  (4)切实做到三个深入:经常深入课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

  (5)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较好,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年终测评教职工“满意 基本满意”达85以上。

  二、教学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学人员具有大学学历,教辅人员具有大专学历。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服务意识强。

  (4)身体健康,精力旺盛,思维敏捷,善于学习,永不满足,掌握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能力和创新能力。

  (5)熟悉《教师法》,言行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不索要,不请吃,不偏袒,无私心。

  (6)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设计教学方案和实施教案,具备一定的现代化教学手段。

  (7)担任学部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工作者,还应具备从事本工作必需的思想素养和能力素养。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职中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每学年写出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如家、关心学生、搞好教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做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熟悉、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精心备课,认真辅导,及时批改作业,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学期要在学生中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载。

  (5)课堂教学中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有效合理的利用媒体,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每学期必须承担“三课”(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的教学任务。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研究与探索,以优化课堂结构为核心,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育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项教研课题,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成果。

  (7)教师必须依照教务处编排的课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学校日常活动及重大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允许无故旷工。要遵纪守法、注重师德修养,绝不允许教师有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的现象发生。

  (8)教师业务考核及专业技术考核以教育教学成绩为依据,对有重大失误者应予以追究责任。

  (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3、工作质量标准

  (1)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

  (2)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较好,得到学校领导、学生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年终测评“满意 基本满意”达85以上。

  (3)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4)教学成绩不得低于上学年同科成绩,教辅人员工作服务质量较高,在学生和教职工中间无不良反应。

  三、教辅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情为教职工报务。

  (3)身体健康,热情主动,和颜悦色,礼貌待人。

  (4)办事效率高,办事能力强,不拖拉,不黏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职中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努力为教职工及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3)坚守岗位,不擅自离职,有事必须按规定请假。

  (4)认真勤快,以校为家,努力做到口勤、手勤和腿勤。

  (5)严格管理,认真记载,心中有数,以集体为重。

  (6)开源节流,不谋私利,为学校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7)安全第一,教学为重,学生为先。

  3、工作质量标准

  (1)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记录明确,无大的漏洞和失误。

  (2)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较好,得到学校领导、学生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年终测评“满意 基本满意”达80以上。

  (3)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