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提高全区抗御火灾能力,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危害,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会战活动,强化对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违法工程、“三合一”等违法建筑、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场所的监督管理,通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摸清火灾隐患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努力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冬防工作目标。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06年11月1日起至2007年2月28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传达部署阶段(200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为加强对我区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关玉璞

副组长:焦守桐韩彦秋高素敏韩传勇刘彦军张海森

成员:陈慧珠沙丹李海林罗明焱王海胜姚立新

郑革陈德明石素环褚艳楠冷占军王守波孙立臣于全阳孙国昌尹立波杨万泉赵爱娟郭仁海柴占山宋柏峰艾长军于志波赵立忠焦金义闫善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让胡路消防科,办公室主任由冷占军兼任,联系电话:5989522。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行业、系统、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面临的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防火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冬季防火工作。要将今年冬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冬季防火期各项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认真传达到每名员工,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冬季防火工作中。

(二)检查落实阶段(2006年11月11日至2007年2月28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全区正在组织开展的百日会战工作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重点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开展不间断的检查。

一是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重点整治在疏散通道堆放、悬挂可燃商品,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行为;要通过整治工作确保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消防设施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商场非营业期间有共享空间的要将防火卷帘门降下,要坚决拆除非法装修材料,清理毗邻的临时性建筑物、非法店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单位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

二是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设置、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现象,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督促单位设置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商场、商店内非营业期间要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要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等,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设施;各社区、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杜绝柴草、农作物秸杆大量进村、进屯。

三是加强对消防器材、灭火设施的检查。入冬初期,各单位要对配置的灭火器材、安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修保养,要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耐火等级低、取暖设施差的易燃建筑密集区,必要时要将灭火器材配置到每家每户。

四是加强夜间防火检查。公安分局和消防科要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

五是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要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冬防期间,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至少组织开展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

安全、消防、公安、监察、教育、卫生、文化、城管、建设、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和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措施停业整改;对公共消防设施不完善或严重缺损的,要及时提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要严格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程序,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或者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也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撤消批准文件,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只顾经营,不顾安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并经多次检查仍不改正的单位,除严格实施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严格依法予以拘留,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监察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

冬防期间,区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2007年3月1日至3月4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冬防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

冬防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各级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逐级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违法违章工程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加以解决,确保《200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教育、劳动等有关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任务;宣传部、广电中心等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教育工作;建设、房产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农林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民政等部门要落实对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工作;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公安分局要全面加强对居(村)民区和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冬防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市场、“三合一”等违法建筑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要通过普查整治工作,真正摸清隐患存量底数,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对重大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严格制定整改方案,要随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区政府要把解决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作为衡量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与年终各项工作考评挂钩。区政府将在年底之前,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火灾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断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快编制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步伐,完善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特种消防器材装备,打牢各项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

冬防期间,公安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在岗在位,要确保消防车辆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并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要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及时维修保养所配备的器材装备,公安消防机构要对其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拉得出、打得赢,切实承担起火灾扑救的任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水源的检查,确保水源充足。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要及时维护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加强通信线路维护,确保消防通信畅通。

(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冬防期间的防火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宣传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将冬季防火的重要性和群众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传播到千家万户。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全面开放消防站、发放宣传单、组织文艺节目汇演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各类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调动广大师生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重点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等操作管理人员和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有线电视台、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牧场要在醒目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要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分别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冬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冬防工作要尽量详细、周密、量化。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特别是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不能久拖不决。

(二)层层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各种责任规定都应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将冬防工作的阶段性情况、冬防总结分别于2006年11月20日、12月20日、2007年1月20日和2007年2月20日前报区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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