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2007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两项评估”为中心,全面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系部建设,不断提高外语系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指导和规范外语系教学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机制。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外语系行政领导下进行,成立外语系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刘超先

副主任:赵小燕何玲梅

成员:余菁谢志辉贺敏刘晓露黄琴文辉

三、考核原则

1.以评估为中心,以教学为重点的原则

学士学位评估和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估是外语系近段时期的中心任务,本年度的考核要紧紧围绕“两项评估”这一中心,以教学为重点,检查、考核外语系教职工“迎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评估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2.注重实绩、分类考核的原则

工作业绩是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外语系各部门和个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实效,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同时,按工作性质的不同分类,将考核分为教学人员考核、教辅人员考核、学生专职辅导员考核;将个人考核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根据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范围与内容

考核对象为外语系全体在岗教职工(含非在编聘用人员),包括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其学生专职辅导员。

考核注重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个人岗位职责的履行和工作业绩为考核主要内容。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教职工考核按职能和岗位进行分类考核。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分数为90分以上;“称职”分数为70分以上;“基本称职”60分以上;“不称职”分数在60分以下。

4.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2)迎评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给评估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

(3)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

(4)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在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6)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或借机打击报复他人者;

(7)擅自外出经商、兼职、兼课、严重影响本职工作者;

六、考核奖惩

教职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

1.学校按有关规定兑现全额岗位津贴。

2.具备在本岗位继续受聘的资格。

3.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者,可以参加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升。

4.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经学校审核后,学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先进工作者”证书,并颁发奖金。

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

1.学校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1.学校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20%。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学校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4.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列为待聘人员。

5.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学校将予以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外语系考核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件一:《外语系教学人员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二:《外语系教辅人员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三:《外语系学生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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