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德育工作 [法治视野下高校学生德育工作浅析]

法治视野下高校学生德育工作浅析

法治视野下高校学生德育工作浅析 一、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贯彻法治精神的必要性 1、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要 这就要求在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要做到规范管理,真正 做到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依法治校。学生德育工作是 以德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学生德育工作置于依法治校的 大背景下,当然要在法治化理念的指导下规范地进行德育工 作,这是素质教育在新形势下对学校德育工作提出的更深层 次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培养法治人才和守法公民在现代法 制教育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把法治思想运用到学生德育 工作中形成健全完备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学生严格照章自 觉维护校规校纪,使得学生德育工作彰显浓浓的法治色彩, 这就在无形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学生在日常普通的生活 和学习中就能够逐渐养成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良好习 惯,使得高校学生德育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改变学生德育工作面临困惑的需要 现代高校学生特别是高职院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发生了 变化,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数来自于农村,又多是 “90”后,他们的自我意识很强。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学 生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或来自高考最后一批录取的学生,他们 的文化基础普遍较差,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同时,他们经常接触如影视、网络等各种大众传媒,再加上 他们认识上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等。所有这些,都给高职院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为了改变在学生德育工 作面临的复杂的、不确定的困惑,仅靠传统的灌输式的思想 教育方式,并不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 将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这就要求在学生德育工作中运用法 治理念,把社会公德和法律基础融汇到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和行为准则中、融汇到自己独具特色的校本教材中,或在校 园的宣传栏、校报上宣传法律与道德知识,把空洞、抽象的 理论、概念变为具体、有形、学生易于接受的实体,使高校 德育工作更加顺畅的进行。

3、学生与高校之间角色定位变化的需要 新形势下,我国高校改革已经进入全新的阶段,依法治 国、以德治国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入,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 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对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传统学生德育工作中,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与被教、 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一种纵向的行政法 律关系,因此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是一种被动的灌输式或家 长式的教育,必然导致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学校与学生之间 的法律关系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纵向行政关系,而是具有民事 法律关系,因此在法治视野下开展高校德育工作就必须积极 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重视他们的主体地位,多调动广大 学生的积极性,这就要求高校用系统的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 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 改革。“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缺一不可。“以德治 国”的重要思想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深刻总结国内外 治国经验的基础上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要求提出的治国方略, 有着深遂的思想内涵,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 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 基本方略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一德法并重的思想也表现 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表现在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必须 要在以德治国思想的指导下,通过依法治校把学生权利放在 第一位,进而探索学生德育工作的新思路。

二、高校学生德育工作贯彻法治精神的新思路 把高校学生德育工作置于依法治校的大背景下是高校 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新时期高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必然 趋势和内在要求,必须在坚持依法治校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素 质教育的培养,要依法制定相应的制度,而且还必须不断完 善学校对学生的道德考评机制和体系,培养合格人才,保障 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2、高校学生要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 衡量大学生德育工作的一个标准就是学生是否能做到 守法、用法、护法。高校的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的,要增 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就要发挥“两课”的主渠道作用,以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在做好“三进”工作的同 时,必须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等工作,同时根据“两课”的特点组织各种形式的讲座和报告会,不断延伸和深化法制教育的内容,使广大学生在接受 德育教育的同时,对法制教育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进而增强 其维权意识。高校学生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时,也存在着 有法不依的现象,比如,经常有学生由于学校设施质量问题 而受伤,校门管理不严致使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对学生造成伤 害,学生的著作权、财产权,肖像权受到侵犯等等问题。究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治角度讲,学生尚未树立法治观念, 对法律不熟悉,缺乏维权意识等。从德治角度来看,我国高 校目前的德育工作机制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 要。和其他工作相比,德育工作往往被忽视,仅仅停留在重 说轻做的形式上,其强大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使得 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平等”难以实现。这就要求高校 在治校的过程中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法治是道德的坚强 后盾,当道德劝导和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法治则以维护社会 公正、正义和人权的姿态对道德规范以有力的支持和维护。

高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和德治的各自优势,使法治和德治相互 结合,相互依托。

总之,在法治视野下开展大学生德育工作,探索大学生 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对高校学生开展德育工作具有明确的导 向作用、有力的协调作用和坚实的保障作用,对全面提高高 校学生道德素养,培养他们的守法意识实施“依法治国”方 略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强有力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