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现为以权谋私
一些领导干部,受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理想信念动摇,革命意志衰退,背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抵御不住金钱的诱惑,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
1、贪污受贿。有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有的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卖官鬻爵、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有的借企业改制,压价出售国有资产,从中牟利。
2、通过配偶女子及其他亲友聚敛钱财。有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3、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有的借操办乔迁、子女升学结婚、父母去世等事宜,聚敛钱财。
4、收送红包。有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表现为独断专行
一些领导干部,受潜意识中的官本位意识的影响,信奉“我当官,我说了算”的为政哲学,唯恐民主失了官威、危及官位,违反“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http://www.yytv.com.cn原创,独断专行,滥用权力,买官卖官。
1、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有的对重大决策出台,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大权独揽,个人说了算;有的把分工负责的工作领域搞成别的成员不能干预和过问的“领地”。
2、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有的把个别酝酿变成个人授意;有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缺少民主讨论和平等协商的气氛,主要负责人抢先定调子、搞临时动议。
3、干扰下级依法决策。有的对下级组织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发号施令,干扰下级组织依法决策。
(三)表现为贪图享乐
一些领导干部,受“千里为官,只为吃穿”的封建主义思想观念的影响,面对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心理失衡,互相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热衷于个人享乐。
1、铺张浪费。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巧立名目出国旅游;有的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配备和更换小汽车。
2、腐化堕落。有的追求低级趣味,热衷于灯红酒绿,沉溺于封建迷信,工作敷衍了事、庸碌无为。
3、参与赌博。有的借娱乐名义,进行赌博;更有甚者,借赌博之名敛财;还有的用公款到境外赌博,大肆挥霍国家钱财。
二、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
“红包”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收送“红包”其实就是权钱交易,收受“红包”者一般是党政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用手中的权为赠送“红包”者谋取不正当利益;赠送“红包”者是要利用收“红包”者手中的权力,获取远比“红包”更大的利益。
之所以赠送“红包”,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为了个人的升迁。一些干部为了获得更高的职位、更高的职称,或更好的单位,赠送“红包”给有权提拔、评职、调动的领导。
二是为了获得项目资金。有些部门,为了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项目资金,不惜用公款送“红包”给上级部门的领导,以争取更多项目、更多资金。
三是为了承包工程。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不规范的情况下,一些工程公司为了获得工程建设承包权,将“红包”送给有权决定工程承包权的领导。
四是为了获得资源。一些依赖林木、矿产、土地等资源而生存的企业,为了获得对这些资源的优先使用权,或低价使用这些使用权,将“红包”送给控制资源使用权的部门领导。
五是为了逃避制裁。一些违纪、违法人员,为了逃避或减轻纪律或法律的惩处,送“红包”给执纪执法人员,以求放一马。
赠送“红包”的几种主要形式:
一是以节日的名义赠送。逢年过节,以拜年送节为名将“红包”送出。
二是以婚丧嫁娶的名义赠送。结婚、生子、升学、生日等人生喜事,或者父丧、母亡,都是赠送“红包”的借口。
三是以生病住院的名义
赠送。领导干部生病住院了,他的亲戚、朋友、同事等等,送个“红包”略表心意。
四是以奖金的形式赠送。月奖、季奖、年终奖,只要能沾上边,就借机给有关的领导干部送上一份。
五是以劳动报酬的形式赠送。请领导作个报告、上堂课,或者当个什么顾问、作个技术指导,然后给这些领导发点“劳动报酬”。六是以红利的名义赠送。一些有权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公款当私款,或以少量私款投资入股企业,企业则以超过企业利润率几倍、十几倍的红利送给这些领导干部。
(二)跑官要官问题
跑官要官确是如今官场的恶习。官场上的人都知道,官,单靠跑是跑不来的,要也是要不到的,而是靠买,靠送。送什么?送钱。因此,跑官要官的背后,实质是买官卖官。近几年来被查处的犯罪大员,很多都是靠卖官“发家”的。但关键的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我国的干部管理体制有一个显著特色:垂直领导,分级管理。具体说就是,下级官员由上级任命,下级主要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拥有生杀予夺之大权。举例说,县委书记、县长应该是由县党代会、人代会选举出来的,但实际上,他们时常是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的。有的干脆就是上级个别主要领导独定,组织部门考察都只是走过场而已,由此形成了封建色彩浓厚的人身依附关系,老百姓私下里议论“谁谁是谁的人”概源于此。县委书记、县长当选后,也会表示不辜负全县党员群众的期望,要对全县党员群众负责云云。实质上,他心里明白得很,我的官是上级部门任命的,我首先要让上级满意,我要对上级负责。于是,形象工程出来了,玩数字游戏的工农业总产值、GDP出来了,花钱买版面宣传等等都出来了。这些东西都是做给上面看的。因为,当地老百姓对你的政绩一清二楚,你宣传得再漂亮,工程做得再形象,也骗不过他们。
我国官员享受着巨大的福利待遇和特权,这与他们承担的工作责任、压力和外界对他的监督并不对等,这是跑官要官者的内在动力源。因此,要杜绝买官卖官,靠“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是没用的。你不卖官,谁去跑官?关键要改革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逐步削减上级,特别是主要领导个人对下级官员的直接任命权,真正落实宪法、法律和党章关于干部任免的规定,还政于民,还权于党员群众。
(三)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等非法谋利问题
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工作是上承下达,沟通左右,是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领导机关的门面和窗口,群众看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作风,往往首先或直接接触的是他们。个别工作人员自以为其身份特殊,对待群众盛气凌人,到下属单位和基层摆架子、逞威风,口大气粗,目中无人,有的说假话欺骗基层,充当伪好人,完全忘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少数人(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狐假虎威”,凭借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借领导机关、领导同志的名义,乱拉关系,徇私舞弊,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这些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表现为:
1、打着某领导的旗号,到下属单位吃拿卡要,索要烟、酒等物品或接受下属单位“敬贡”的贵重礼品。掌握基层干部的心理,对下发号施令,要求下属单位解决家属、亲友就业、调动、晋升及工程承揽等问题
2、不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购买办公用具或其他物品时虚开发票或收受商家回扣。
3、司机工作人员时间伸缩性较大。他们中的有些人员利用其在某某机关的特殊身份,以入干股的形式参与商业活动,以及公车私用,多报燃料费、修理费等等,败坏了社会风气,也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4、在领导面前说三道四,搬弄是非,说某某怎么样,挑拨领导与领导、领导与同事之间的关系,甚至有的为领导干部决策出歪主意,想鬼点子。
5、代领导干部接受下属单位及个人送的礼金和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使得领导干部得也苦、退也难。
(四)党员干部赌博问题
近年来,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也悄然流传着一股赌博风,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当前党员干部赌博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工作之余,打点扑克、麻将等“娱乐娱乐”的小赌。他们认为8小时以外的时间,纯属个人自由支配,工作之余怎么安排,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只要不影响工作,又有何不可。这种赌博行为在当前党员干部中最广泛。一种是变味的赌博,借赌博聚敛钱财,这主要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再一种是利用出境学习或考察的机会趁机下赌场一掷千金的豪赌。主要发生在高层领导身上。他们或是接受别有所求的一些人的贿赂或是挪用、贪污公款进行赌博,如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到香港、澳门赌场一掷上千万的豪赌,就是明证。
党员、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从近年来的赌博发生情况看,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参赌人数越来越多。综观众多腐败案件,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与赌博有关。只要看一下身边的党员干部,就可以发现以前不会赌的在别人的影响下,也“近墨者黑”了,参赌人数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是参赌金额越来越大。赌博就如消费一样,呈刚性发展的势头,由开始的一次输赢几十元、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几万,甚至有的贪官污吏一次输掉几百万、上千万都面不改色,心不跳。
三是赌博场所日趋公开化。眼下,赌博几乎成了一种大众娱乐,群众见怪不怪。党员干部也不必再“犹抱琵琶半遮面”,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赌,用完餐在餐馆的包厢里赌,下基层在干部家里赌。只要能赌的地方,就没有不赌的。
四是赌博行为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党员干部赌博与经济腐败有着天然的联系。俗话说十赌九输,并不因为是党员干部就会带来好运,他们往往先是输掉自己的,接着就采取动用公款、贪污等行为。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对党员干部有所求的人,往往通过赌博的形式趁机行贿,形式隐蔽而不易察觉,行贿者免去了些许尴尬,受贿者则堂而皇之接受,赌博成了经济腐败的催化剂。
党员干部作为一个先进的群体为什么也会被赌风所吸引?至少有以下原因: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自甘堕落。面对日新月异的时代,有些党员干部落伍了,没有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失去了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些党员干部则被各种腐朽思想同化,消极沉沦,自甘堕落。
二是有些地方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放松。当前党员干部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其满足程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社会、文化环境对党员干部思想价值观念呈现出多元化牵引。党员干部面临很多诱惑与考验,面临各种黄、赌、毒腐朽思想的侵蚀。一些地方正面导向力减弱,负面影响乘虚而入,在党员干部中引发了不同程度的思想紊乱。
三是部分单位管理松懈、纪律松弛。有些单位作风懒散,管理不严,平时工作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只满足于开会、发文件,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闻不问,甚至领导自己带头参与赌博。
四是赌博腐败的成本低下。赌博也是腐败。但当前在我国,领导借赌博之名乘机聚敛钱财而逃脱法律制裁的,被管理对象通过赌博行贿而受不到法律惩处的,恐怕在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必须进一步硬化,其“大环境”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
三、治理对策
(一)治理领导干部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建构扶正压邪的有效机制上下功夫。
1、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违纪线索移送制度。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向下级有关领导干部发号施令,为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领导干部这种以权谋私,因下级机关无力抵制,违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干扰地方党委的正常决策和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由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不知情,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又无可奈何,致使这些违纪违法行为难以揭露。为了构建腐败分子无处藏身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资源,必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违纪线索移送制度。基本思路是:赋予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上报有关违纪线索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以及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要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将违纪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不准隐匿不报。
2、完善有效保护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一些领导干部,以“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为幌子,肆意干扰下级依法行使职权,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负责地履行职责。监督不得力,是领导干部党风问题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由于领导干部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决策、管理,执掌国家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熟悉政策法规,了解工作情况,掌握关键问题,具备有针对性开展监督的条件,实施监督具有权威性,能使监督取得预期效果。要使领导干部负责地行使职权、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完善有效保护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消除因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和行使监督制约权而招致的风险,为领导干部自觉克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庸俗作风,提供制度保障,使抵制滥用职权有章可循。基本思路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严格考核、定期晋升制度。具体界定“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含义,规范上级对下级实施领导的方式方法,明确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下级依法行使职权,约束领导干部个人代表组织的行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申诉、裁决制度,制约领导干部个人左右下级的政治命运。
3、建立党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有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专门机关,解决领导干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赖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了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以领导纪检监察工作为名,行制约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干扰执纪办案之实,必须建立党委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证。基本思路是:地方各级党委研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后,将讨论决定意见报上级纪检机关备案,上级纪检机关经同级党委批准,有权改变下级党委的决定。地方各级党委要将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工作阻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困难的情况,定期报告上级纪检机关。
4、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制度。干部考察结论缺乏应有的权威性,造成考察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谈话对象不愿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缺点和不足,把实施监督曲解为不合作、难共事的现行观念,使谈话对象不敢如实反映考察对象存在的问题,最终导致考察失真,“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用人失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由于侧重选拔任用,忽视考核监督,造成领导干部只有提拔升迁的机遇,却无降职免职的风险。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前途与其是否履行监督职责相联系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影响领导干部以伸张正义为天职和秉性的政治人格的养成。因此,必须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制度。基本思路是:公开选拔组织(人事)干部,确保其有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爱才的感情、聚才的方法,公道正派,知人善任。把“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保护监督”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将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列为干部考察的内容之一。
(二)治理领导干部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查堵存在问题的根源,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对收送“红包”问题的治理
收送“红包”现象,将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务必采取坚决措施予以遏制。治理“红包”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目前,尤其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实行政务公开。各级党政部门,执纪执法机关都要将党务、政务全面公开,将重大事项向全社会公布,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及法律依据等向全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要人事任免票决制度等制度,使政府成为阳光政府,权力成为阳光权力,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堵住“红包”暗流。
(3)实行权力制衡。“红包”之所以有市场,关键是因为权力集中在少数个别人手中,个人说了算。为此,需要进行分权,将每项权力科学地进行分解,使每项权力由多人掌握,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作用,防止权力私人化,防止权力市场化。
(4)公布“红包”上缴帐户。不可否认,有些情况下,一些领导干部确实是迫于无奈才收受“红包”,收后还是想退“红包”,但不可能退给送“红包”者;有的领导干部不是当面收受“红包”,有些“红包”无法确定是谁送的,想退却不知道退给谁;也有些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后,心里后悔、后怕,想退“红包”,但没有一种“体面”的方式退掉。针对上述情况,有关部门设立并公布“红包”上交财政专用帐号,让收受“红包”者悄悄地将“红包”上缴财政。对主动上交“红包”者,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尽量免予纪律处分,更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才有更多的收受“红包”者自觉上交“红包”。
(5)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群众是千里眼,群众是顺风耳,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治理“红包”,必须充分依靠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党和政府治理“红包”的决心、办法向全社会宣布;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电子邮箱等,方便群众举报。对署名举报人员,一经查实举报情况,要按查实“红包”金额的一定比例发给举报人员奖金。鼓励赠送“红包”者主动检举揭发收受“红包”者,一旦查实,将“红包”金额一半以上退还给赠送“红包”者,并且不追究赠送“红包”者的责任,以此激励赠送“红包”者检举揭发收“红包”者。
(6)严厉处罚收送“红包”者。对不自觉上交、退还“红包”的领导干部,不管金额多少,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给党纪处分的,给予党纪处分,该给政纪处分的,给予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赠送“红包”者,是党员干部的,也要按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不适用党纪、政纪的其他人员,公、检、法机关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没收非法所得,取消其非法获得的资格、权力,让赠送“红包”者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2、对“跑官要官”问题的治理
治理“跑官要官”现象,必须建立权力主体选用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人和选作风好的人,解决好选人用人问题。人是权力的主体,是权力的实施者,选好用好干部,是廉洁从政的前提,也是党风政风的导向。
?(1)创造公开公平的进入机制。要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入手,坚持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制度,并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加大推行力度,要实行统一竞岗、选拔的条件,统一评价、检验的标准,公开空缺职位、公开职位要求、公开任免程序、公开考核结果,对选择和竞岗的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这样进入“阳光”操作,按照严格的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改“领导点将”为“制度选人”,由“伯乐相马”变“赛场选雄”,努力创造公开公平的进入机制。
(2)完善民主透明的任用机制。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决策。要大力探索和推行任用地方和部门主要干部全委会表决制和任用干部常委会票决制,扩大党内民主,增加任用干部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3)健全严防严查的监管机制。要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几个主要环节进行科学规范,明确操作程序,并制定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干部任用责任追究等监督办法和措施,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廉政鉴定制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组织人事部门、纪律检查机关对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预防和惩处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腐败现象更有重要职责,要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负起历史性责任。
(4)建立能上能下的使用机制。要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等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干部使用能上能下,创造党政机关求真务实和廉洁高效的良好环境。
3、规范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的行为
规范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就是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亲属的管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在做到以身作则、为周围的人做好榜样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规章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监督人、激励人。重点要从以下五方面加强管理。
(1)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自己的言行,做出榜样,以此来教育广大干部,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艰苦奋斗、开拓创业,克服享乐主义思想。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既管好自己、带好班子,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造成重大后果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促使他们做好的榜样,当好的表率。
(2)调配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部门审查后使用,把好用人关,不能仅听某些领导的个人意见。
(3)对工作人员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及谈话制度,并规定他们“几不准”,勤打“预防针”。对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奖励直至晋级,对表现不好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不适合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4)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有登记,行车有依据。例如建立派车单制度、按里程计发燃料制度和车辆大修申报审批制度等。
(5)工作人员凡是中共党员的,必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要建立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定期上报收入和自身与家庭重大事件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6)秘书在领导身边工作满3年以后,要进行轮岗,领导干部调动,秘书、司机不能“随着走”,应由新单位调整安排。
(7)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也应积极开展交友、谈心活动,经常关心他们,政治上给予关怀和帮助,工作上给予指导和检查,生活上按有关规定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安心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同志所赋予的工作责任,把工作做好、做实。
4、对党员干部赌博问题的治理
治理党员干部的赌博问题,应该从教育、制度、环境、监督惩处等方面“四抓齐下”:
(1)抓教育,从思想上拒斥赌博。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认为打点小扑克、小麻将,消遣一下,刺激一下,不算是赌博的思想,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即使是小赌,其危害性也不容忽视。俗话说:“做贼偷鸡蛋起”,“小洞不补布,大洞没布补”。必须结合实际,采用入目、入耳、入脑、入心的各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远离赌博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深处远离赌博,在行动上拒拆赌博。
(2)抓制度,用规章掐死赌博。赌博现象的产生与一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不严有关。要解决赌博问题,做好党员干部的自律工作,必须靠制度。制度最管用,也最可靠。关键是制度制定要实,落实要真,执行要严,不仅要管住工作时间内,而且要严格管住工作时间之外,还要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赌博的问题。
(3)抓环境,创造条件不赌博。治理党员干部赌博,不仅要治标,而且要治本。加强机关单位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切实关心党员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贫问苦活动,让党员干部体民情,察民意,帮民困,赢民心。开展多种多样的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办事水平,执政能力。
(4)抓监督,以惩处整治赌博。畅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和群众为机关作风监督员,加大对举报党员干部赌博的奖励。科学地运用监督检查的方法,在出实效上下工夫。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的治理力度,促进严禁赌博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治理的效果。对于领导干部赌博,应严格执纪,重拳整治。要严格执行中央禁赌规定,加大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查处力度,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那些不听劝阻、拒不悔过、顶风作案的,特别是贪污、挪用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行贿受贿的腐败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决不手软;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严惩。对参与赌博或故意为赌博提供方便条件的,利用职务之便纵容赌博、包庇赌博的,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或公开曝光,增强震慑力。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