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三生教育中的意义探索
幸福在三生教育中的意义探索 幸福在三生教育中的意义探索范文 费尔巴哈曾提出,只有幸福的存在才是存在,只有这种 存在才是被渴望的可爱的存在,因此,“人的任何一种追求 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幸福与教育是什么关系?通常的答 案为:幸福是教育的目的。“教育以人的生活为目的,人的 生活以幸福为目的,教育以幸福为目的。”现代教育的本质 是引导学生精神的成长,幸福教育的本质同样也是促进学生 精神的发育和发展。人的本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以及人的现实 价值和理想价值,集中体现在人的生命、生存和生活的演进 过程中。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为内容的“三生 教育”,既是一种教育理念,又是一种教育行为,其教育目 的是“通过学生主体对主流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的认同、 内化以及实践”来逐步提升人的主体性、发展性、超越性。作为一种以人的生命、生存、生活为中心的人本教育思想, 其价值本质就是通过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实现 人的生命、生存、生活的全面发展。
一幸福的内涵 幸福是人类生活的永恒情结,追求幸福是推动人类发展 的原动力,这是一个自明性的人类生存事实。对“幸福”的 最初理解可追溯到古希腊。苏格拉底提出幸福要通过人的理 性认识来追求和把握;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终极的和 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
牧口常三郎(TsunesaburoMakiguchi)认为幸福是价值的创造;
尼尔 (A.S.Neill)指出,幸福意味着发现兴趣,生活的目的是 寻求幸福;
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指出,人类主要 关心的东西是幸福,等等。显然,以服务于人的生活为使命 的教育活动,自然也要以成就人们的幸福生活为使命。通过 以上学者对幸福的定义,可以从中发现,对人类生命的理解 和关怀是各种幸福理论的基础与核心,而幸福的源头则是人 类的需要和欲求。人是一个需要体系,幸福是人生重大需要 和欲望的实现和满足。故当代伦理学对幸福的界定是:“幸 福是人们在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 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的 满足。”从而将幸福释义为人自我实现后得到的一种满足感, 一种需要和欲望得满足后的状态和心理体验。
从人类发展的动力来考察,可以发现,人类是在对幸福 的永恒追求中不断进步的。有学者甚至断言:“人类的一部 发展史就是这样一部对幸福的追求史,就是一部通过对幸福 追求而不断探究人的存在意义、存在方式、存在内容的反思 史。这种现实的、活生生的探究史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 幸福思想的发展史,这也即意味着幸福思想的发展史从一个 特定侧面反映了人类自身的文明进化历程,揭示了人类自我 批判、自我提升、趋向圆满的求索历程。”可见人类对幸福 的永恒渴望,使幸福对人生具有了终极意义和永恒的动力性。
也正是从这个最美好和最深刻的意义上来理解幸福,不难看到,不仅在教育与幸福之间有着深刻的关联,而且所有的教 育在本质上都应是幸福教育。
二为了幸福的教育目的论 教育是人类获得幸福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其产生过程还 是目的都是为了人这一“生成着的存在”的最终的幸福。教 育可以使受教育者的各种潜能胚芽接受文明的儒化而完满 地展开,帮助受教育者接受人类积淀的文化的滋养,而接受 教育的过程就是受教育者“文而化之”的过程,是人类特有 的追求当下及未来幸福生活的有效途径。教育赋予了人思想 的能力,使理性思考成为人类的基本特征。从而区别于“和 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动物,“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 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赋 予了人类第二重生命―――精神生命,精神生命使人超越自 然生命的有限性而成为世界的主宰。卢梭曾说:“我们在出 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 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歌德亦认为:“人不光是靠他生 来就拥有的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所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 己。”所以,“人之为人”要经过后天的教育,接受教育使 人走向自觉的类存在,从而拥有了更广阔的幸福空间。内尔 •诺丁斯(NelNoddings)指出,教育工作要更好地“为年 轻人的幸福生活做好准备”,尽管幸福“不是教育或生活的 唯一目的”,但它是教育的核心目的,“好教育就应该极大 地促进个人或集体的幸福”。也就是说,教育活动的其他目的要围绕“为了幸福”这一核心目的来安排,其他目的是帮 助学生间接实现幸福的手段和工具。
人是由生命、生存和生活构成的有机体。人的发展是生 命发展、生存发展和生活发展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的整体运动过程。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从生命、生存 与生活三个维度来展开的。生命是人之根本,是人生存、生 活的物质前提,生命价值是人首要的价值,生命价值是人的 生存价值、生活价值的根本指向。生存是沟通生命与生活的 中介和桥梁,是实现生命价值、生活价值的基础,生命价值 与意义要落实到实践层面、生活价值与意义要上升到理论层 面,都要通过生存领域才能更好地实现。生活是生命、生存 的实践“场域”,是实现生命价值与生存价值的基本指向, 生命与生存领域中的实践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就是生活价值。
生活领域中的实践以及产生的问题会对生存、生命产生深刻 的影响,很多生存困境、生命危机就是直接来源于生活领域。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云南省“三生教育”的首倡者罗崇 敏提出“‘三生教育’能把人真正引向生命领域,引向生存 世界,引向生活未来,是真理教育、能力教育、自由教育、 尊严教育。我们要通过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建设 人的主体价值”。罗崇敏认为,教育的终极价值,是使自然 人成为社会人,成为有价值的人,成为幸福的人。教育终极 价值的真正实现,也就实现了个人的幸福、家庭的幸福、社 会的幸福、人类的幸福、自然的幸福。如果教育不能最终实现人的幸福,教育就失去了终极目标的指向,也就失去了教 育存在的价值。教育不仅是一种社会实践方式,也是人的一 种生活方式,它的本质在于不断完善人的生命,提升人的生 存,完满人的生活。教育的本质内在地规定了教育促进人的 生命、生存、生活的整体发展、和谐发展、互动发展的这个 主题和核心内容。教育只有植根于人的生命、生存、生活, 彰显人的生命、生存、生活诉求,才能真正实现其本真的价 值和终极目标。
三幸福是“三生教育”的核心指向 “三生教育”就是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接受生 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 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过程。也就是通过整合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力量,激发学生的主体认知和行为实 践,最终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 育作为影响人身心发展的“成人”的活动,从根本上必然关 涉着对人的生命的理解和终极关怀,与人类的幸福具有天然 的血亲关系。韩跃红教授在《促进幸福是三生教育的高层目 标和积极意义》一文中指出:“‘三生教育’有两个目标, 一个是保护生命,另一个是促进幸福。保护生命是底线目标, 促进幸福是高层次目标。”幸福既然蕴含于教育对人的终极 关怀之中,那么教育要想帮助学生获得幸福,就应该关怀学 生的个体生命,关怀生存和生活,这与三生教育的本质诉求 是完全一致的。首先,关怀个体生命,可以说这是教育关怀的基点。人 是教育的对象,实质上指人的生命是教育的对象。内尔•诺 丁斯(NelNoddings)指出:“教育活动的目的之一就是培 养学生的关怀意识、关怀能力和人性中的关怀品质。在教育 生活中,引导学生关怀住所、关怀宠物、关怀大自然、关怀 他人、关怀自我等,都是为了幸福的教育事业的重要构成。” 关怀生命就是要求教育尊重人的生命和主体性,抛弃工具化 的塑造,使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真正感受到生命的尊严。而 生命教育在本质上正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 生命,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健康地发展生命,提升生命质 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教育。通过生命教育,使学生 认识人类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规律, 认识个体的自我生命和他人的生命,认识生命的生老病死过 程,认识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命存在和发展规律,最终树立 正确的生命观,领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以个体的生命为着 眼点,在与自我、他人、社会、自然建立和谐关系的过程中, 促进生命的和谐发展。
其次,关怀生存和生活。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 了生存教育理念,认为“教育的使命,正是为了准备未来, 使教育对象学会生存”。人的生活,是建立在人的生命和生 存基础上的,是人的生命和生存的目的和意义。生活是人区 别于动物生存的特有形式,与幸福原本就是统一的,脱离了 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就是脱离了幸福。生存教育正是帮助学生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 志,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 正确生存观的教育。通过生存教育,使学生认识生存及提高 生存能力的意义,树立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正确生存 观;
帮助学生建立适合个体的生存追求,学会判断和选择正 确的生存方式,学会应对生存危机和摆脱生存困境,正确面 对生存挫折,形成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合法、高效和较好 地解决安身立命的问题,为幸福生活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生活教育正是帮助学生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 实践生活过程,获得生活体验,确立正确的生活观,追求个 人、家庭、团体、民族、国家和人类的幸福生活的教育。通 过生活教育,使学生认识生活的意义,热爱生活,奋斗生活, 幸福生活;
帮助学生提高生活能力,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 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爱心和感恩之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 任感,形成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生活追求;
让学生理解生 活是由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职业生 活和家庭生活等组成的复合体;
教育学生学会正确比较和选 择生活,理解生活的真谛,处理好收入与消费、学习与休闲、 工作与生活的关系。通过生活教育为创造可能的生活提供动 力,并通过可能生活的现实转化,获得幸福的底蕴。
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者之间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因此,将生命教育、生存教 育与生活教育创新整合成“三生教育”,是符合人的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的。实施“三生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基本 任务。“三生教育”适合任何国家、任何民族,是促进人的 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促使个人和家庭走向幸福的教育,是赋 予民族创造力的教育。通过开展“三生教育”,个体不断提 升追求幸福的境界,帮助个体在教育生活中体验到真正的幸 福,最终达到教育的终极关怀指向。也唯有如此,“幸福” 才可能从一种乌托邦的应然诉求走向现实。可以说,有了幸 福这一教育目的的引领,教育教学活动就不再是一种令人感 到压抑、苦闷、痛苦的生活经历,而是一个充满愉悦、让人 神往、魅力四射的人生乐园,教育活动的全面育人功能随之 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