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认为,雅虎目前所采用的,以中国创业团队为主导的,通过资本和品牌运作的模式是一种相对不错的策略选择。 实际上,国际互联网巨头要想在中国获得长期的成功,必须解决好核心竞争力来源的问题。我们知道核心竞争力是可以为企业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的,其来源可以是资源要素,也可以是能力要素。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品牌、资本、业务模式、持续的创新能力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竞争力来源,但是对于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来说,品牌、资本、业务模式等资源要素的重要性远不及创新能力这样的能力要素,这也正是每隔2-3年总会有一批优秀的创业型网络公司脱颖而出,而不是由拥有品牌与资本优势的传统巨头一统天下的主要原因。
对于互联网巨头来说,其在华本土化策略的首要任务,是要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制度安排,以保障其在华的持续创新能力,同时发挥其在资本、品牌上的优势。而要确保在华的持续创新能力,核心是要在制度层面确保管理团队的创业、创新精神。
回顾互联网巨头本土化策略,从目前来看,可能有以下几种选择:
·设立全资子公司(如GOOGLE)
·全资收购模式(如EBAY)
·合资、控股
·合资、不控股(雅虎目前的策略)
我们可以看到,前三种是一种由美国人主导的模式,而最后一种是由中国人主导的模式。而雅虎在中国,则是交了7年学费,经过了三次转型后,才由美国人主导转型为由中国人主导。其背后的原因恐怕也是由于在美国人主导的制度下,中国本土团队的创业、创新精神遭到束缚,从而束缚了其在华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因此,这样来看的话,以中国创业团队为主导、通过资本和品牌运作的模式,即保障了本土团队的创业精神,又发挥了国外巨头的资本、品牌优势,似乎是目前相对不错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