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进一步抓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xx市2010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方案的通知》(六农水[2009]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放流计划。放流鱼种20万尾,投入资金10万元,主要投放鲢、鳙、鲤、鲫等鱼种。

2、放流水域。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

二、放流时间

2010年元月下旬至2010年3月上旬结束。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县农委成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组,制定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顺利开展,并将增殖放流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加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对渔业增殖放流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水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保护的意识,为增殖放流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监管。规范种苗放流行为,做好放流种苗的质量检测和检验检疫工作,保证种苗质量,严禁向放流水域投放杂交种苗、转基因种苗以及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产种苗,对放流现场要进行录像或摄像,提高增殖放流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好放流工作的跟踪和监测,科学评价增殖放流效果。

4.加强引导。多渠道筹集放流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和民间支持,倡导社会各界支持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公益性社会事业,使渔业增殖放流工作规范、长期、有效的发展。

5、加强执法。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对渔业增殖放流水域实行渔业双禁制度,取缔有害渔具、渔法,重点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加强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船舶检验证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捕捞和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