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宪法第一人 民国四六宪法

民国宪法第一人

民国宪法第一人 生于19世纪80年代的宋教仁,在新世纪之初就已经崭露头角。1904年2月, 22岁的宋教仁被推举为华兴会副会长。1906年2月1日 ,24岁的宋教仁开始早稻田 大学预科学习。在此期间,他翻译了《日本宪法》、《英国制度要览》和《美国 制度概要》等10多部有关国家制度和法律的著作。他对资本主义各国政治制度和 宪法的深刻了解,使他成为国人研究近代政治制度方面屈指可数的理论家,被视 为宪法的化身。

1912年秋,辛亥革命的果实为“窃国大盗”袁世凯篡夺。袁世凯日益坐 大,同盟会已无力量抗衡,章太炎甚至宣扬:“革命功成,革命党消。”孙中山也 有心转向建设铁路一类的实务。为保卫革命果实,宋教仁大力倡导“政党政治” 和“责任内阁”,誓与政治专制倾向斗争到底。他征得孙中山和黄兴同意,将同盟 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促进会合并,正式成立国民党, 取服务国民之意,孙中山任理事长,宋教仁当选为理事,嗣又被孙中山委任为代 理理事长。

1913年元月开始,宋教仁在长沙等地发表竞选演说,作政治鼓动,批 评袁世凯政府一年来的政策。言论风采,倾动一时。2月4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 会在北京召开,国民党取得了占绝对多数的胜利。宋对此信心十足,踌躇满志地 绕道沪宁返京,准备组织第一届责任内阁。就在他即将进入上海火车站时,被凶 手击中腰部,伤重去世,年仅31岁。

宋教仁的死,给人们留下了无尽的哀思。他的死使政党政治没及开卷 即收回,中国社会就又回到革命政治和暴力政治中去。甚至说,中国社会本来还 停留在暴力政治和革命政治阶段,宋不过象征了政党政治的可能,不过寄托了中 国人的宪政梦想。故这个年轻人的死去,使得当时和后来的人都痛悼天不怜惜中 国。正如当时汤化龙的挽联是:倘许我作愤激语,谓神州将与先生毅魄俱沉,号 哭范巨卿,白马素车无地赴;便降格就利害观,何国人忍把万里长城自坏,从容 来君叔,抽刀移笔向谁言。

但这种评价只是历史的假设而已,汤化龙的盖棺定论,有着中国人传 统溢美的成份。死者为大,死者意志为英魂、为毅魄。传统文化的人物品评并非 英雄史观,而更近于英雄死观。

对宋教仁的评价,倒是梁启超、谭人凤、孙中山等人的看法庶几接近本来。梁启超称宋教仁为“我国现代第一流政治家”,谭人凤称宋教仁为“破坏建 设一身肩,有思想,有学问,有才能”的一大政治家,孙中山的总结是:“作民权 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这些评价比较到位。因为他确实是 我们中国近代以来最有现代气质的政治家,他的组织能力是一流的,他的合作能 力也是空前绝后的。

历史当然不容暴力政治的逻辑骤然转换成政党政治,它需要时间和生 命的献祭牺牲。一如谭嗣同为变法流血,宋教仁命定为宪法流血。而就宋教仁的 个性而言,他的革命年代太自信也太顺利了,二十而不狂非吾子也。但三十以后, 他仍那样勇往直前、孤军深入地用革命手段来实践自己的宪政梦想,完全走到当 时社会的对立面。他自负“民众信赖我们,政治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他忘了民 国初年的中国的社会公共领域是极为虚幻的,更不用说,他的同志都不一定信赖 他。

作者:余世存 来源:法治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