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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2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并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这表明,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在农村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和保障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用法治保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践充分证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笔者就如何开展好进村入户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积极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内部共教联动体系
以往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只注重部门独家操办,时显势单力薄。为改变和扭转这种单打一的局面,笔者认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应结合新都“三新”工程建设及城乡结合的新特点,坚持远目标、短计划组成全区法律宣教联动体系。走面向农村之路,把法律服务真正推向社会,落实于农村,并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在体系上打破以往单一格局,由区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及区国土、建设、计生、农业、水务等等相关部门组成全区齐抓共管的“农村普法宣教工作,统一联动体”(以下简称“联动体”),明确“联动体”主导单位,并赋予其相应职权,明确“联动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建立和完善“联动体”会议、工作、考核等系列制度,激发和调动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以及镇(街办)相关部门的互动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在组织形式上,以区宣传部门为龙头,以基层政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抽调全区法律精英,组成“送法下乡”宣教队,为规范政务、村务、社务、校务、厂务等等、为社区矫正对象、纠纷当事人和法律援助对象等等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使普法宣教工作形成覆盖镇(街办)、村社区,渗透于农村千家万户的大格局。三是在方法上,一方面采取定单位、定人头分片包干,把普法宣传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并实施预备课试教,做到每位宣教队成员皆登台宣讲,亲自为师授课;二方面采取走出机关,进村入户做好农村社情调查研究,并注重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把准社会热点脉博,了解民意实情,充实与丰富法制教育内容,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贴近农民群众,扭转以往机关“衙役”的等靠作风,做到主动出击,积极协调,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立足农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实现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的关键。一直以来,我区始终以农村为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点,把普法工作触角伸延到农村的每个角落,坚持全方位为“三农”服务,对于进一步加强各镇(街办)“法制学校”建设,通过分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对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我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打下坚固的法制基础。
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是“法律三进家”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是在总结多年农村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基础上的创新,是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基本要求。法律“进村”,就是进一步推动镇村干部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推动文明村镇(街道)建设。法律“入户”,就是推进“家庭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安定。法律“到人”,就是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使村民基本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居)两委会干部既是团结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也是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
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三、以法宣骨干为龙头,落实宣教先行工程建设
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宣传教育在骨干,只有抓重点,重点抓才能带动大局。为进一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进程,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学校”这块阵地。我区在各镇(街道)建立了“法制学校”,并规范了“法制学校”的学习制度和管理方法:1、各镇、街道办要按照《新都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村工作。通过有计划,分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农户90以上被评为遵纪守法户,计划生育率达9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晚育率达到90。2、各镇、街道办应在辖区内文化中心或政府会议礼堂设立“法制学校”。定期对镇、街道办干部、各村干部、“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制培训。3、各镇、街道办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法制学校”校长,法制信息员为法制教员或法制联络员。4、“法制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好培训时间、内容和人员。5、各镇、街道办和区级各职能部门要选派出法律知识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宣讲能力人员,配合“法制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明白人”是农村普法网络体系中的主体,也是搞好农村法制宣传的有效载体。“法律明白人”既是联系农民群众的法律宣传员、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是村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激励他们坚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在田间地头、村头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政策,及时化解纠纷矛盾,预防和避免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案件发生,把一些不稳定因素解决在村、组、户。同时“法律明白人”又是法制学校培训的重点对象,只有下大力气开展好“法律明白人”的教育,才能真正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我区要针对现实农村状况对“法律明白人”的产生、作用和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只有这样做了才能使广大群众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一)“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和开展工作的方式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家!
目前,普法宣传员一部分是由村民推举产生的,一部分是由村普法组织确定的。推举产生的,群众比较信赖,对做好宣传工作有利,但有些文化水平、政治素质较低,影响了普法的质量。
村普法组织确定的“法律明白人”大都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政治素质,但有些群众基础不好,不利于开展工作。我认为,“法律明白人”的产生,不要搞一刀切,应结合本村的实际,采取多种方法,哪种方法大多数农民群众认可,有利于工作,就采用哪种方法。从各镇(街道)村的情况看,“法律明白人”大多数是村(居)干部、村民代表。这样也不完全合适,因为村(居)干部有党务、政务工作,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去做法律宣传工作,必然影响法律宣传效果。所以,“法律明白人”要多从普通群众中选用(每五户一个代表),因为他们直接面对群众,由群众推选,更容易得到群众的信任,更容易开展工作。
“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应进一步规范。“法律明白人”应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带倾向性的难点热点问题,协助村民协调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围绕基层和行业治理深入进行法律宣传,结合严打、三创等要求,做好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村的社会安定。“法律明白人”在农村普法教育中开展工作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内容要丰富多彩,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特点,结合本村及所辖五户村民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把每户文化水平较高的人组织在一起集中学习,形成以家为单位的学法群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身边的具体事件,以案说法。也可发放“法律活页卡”、普法知识小册子等宣传材料。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板报、橱窗、广播、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政策,让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使所辖五户村民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培训和待遇问题
“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是实施宣教工程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成败的关键。“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领导要由村党支部负责,要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工作制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用制度规范其行为,用目标促进其工作,用考核衡量其好坏,用奖惩激励其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镇(街道)党委、政府,村支部、村委会,要定期听取普法组织的汇报,及时沟通情况,对“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督导、检查,对工作表现好、任务完成好、群众反映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研究普法工作新方法的“法律明白人”以及好的事迹、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推广和学习。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培训,应着重把握三点:1、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农村的实际,可采取流动辅导站或“法制学校”的形式,按片、按村上门组织培训,普法组织要利用“法律明白人”的定期培训,了解掌握情况,加强督导,并以此促进宣传员之间的工作交流。2、培训具体组织工作由各镇(街道)、“法制学校”(依托司法所和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要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坚持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3、培训内容要针对宣传员自身存在的掌握法律知识少、法律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起来等实际状况,加强基本法律知识及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农村政策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还要把正确树立“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服务意识及如何开展法律宣传的工作方式和群众工作方法列入培训内容。“法律明白人”的待遇根据各镇(街道)村的经济情况,可采取发放误工补贴或减免义务工等方式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也可按照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的好坏给予补贴。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不适合这项工作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四、坚持以“三下乡”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随着我区开发与建设,农民土地被征用、房屋面临拆迁,部分农民的眼前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因此而出现了失地农民的待业军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科技、卫生、法律”三下乡为载体,有针对性地以“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援助”、“调解邻里纠纷”、“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涉及农业和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进村入户活动,一是为有效的制止和预防群体纠纷,依法保障重点工程的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各镇(街道)“法制学校”基地的作用,把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捆在一起,同步齐抓,两个素质得到提升;三是针对农村人口多、失地农民多、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在就业政策上进行帮扶和实施法律援助。主动地、积极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巩固基层一线防范阵地;五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顺利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六是精心组织制作各种法律宣传图板,印发宣传材料,为村民赠送《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手册》、《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书籍;七是积极收集素材,及时树立和宣传群众中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