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夏畈镇是血吸虫病的重疫区,血吸虫病的危害一直影响着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着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为了有效保护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和瑞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我镇在2011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201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夏畈镇2009年2015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疫情概况

五十年代初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夏畈镇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社会、自然、生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到2008年底,我镇仍然有血吸虫病流行的行政村12个;按居民类捡阳性率分类:三类行政村10个,四类行政村2个;有螺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是我市十六个重度流行血吸虫病的重点乡镇。

二、防治原则

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防治,综合治理、降低疫情,压缩疫区,逐步根治的原则,根据各村疫情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治策略。

三、目标任务

1、全镇在2011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201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2、2009年重点抓好十个三类疫区村螺情控制工作,降低人畜感染率,控制急血和重大疫情发生,为我镇在2011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打下坚实的基础。

到2011年底,北联、小桥两村要巩固防治成果,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其余十个村达到传播控制标准;2015年底其余十个三类村均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四、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为确保血防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夏畈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厚红,第一副组长:徐 成,副组长:杜玉胜,成员:各村挂点领导,中、小学校长,中心卫生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医所,由杜玉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相关单位也应成立组织机构,各村、组要分别建立灭螺队伍。

2、落实责任。实行镇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疫区村进行血防工作挂点,负责督导疫区村的血防工作(查、灭螺,查治病,健康教育、综合治理等),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人员负责血防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血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积极配合血防技术人员开展具体血防工作。

3、部门职责。血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

各村:支部书记负总责,将血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搞好疫情监测,做到及时发现疫情、上报疫情,积极深入宣传血防工作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家庭妇女血防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组织发动村民配合好血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地开展各项血防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血防工作任务。

农办: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指导疫区群众改变耕作方式,因地制宜地种植旱地经济作物或水旱轮作,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尽量减少疫区村民因水田作业感染血吸虫病的机会;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和南阳河血防兴林抑螺隔离林的工程建设;按照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方针,积极向市直相关部门争取血防专项资金,以流域水系分年度对镇疫区进行综合治理;做好疫区耕牛的查、治血吸虫病及扩大化疗工作,多与血防专业机构取得联系,严格做到人畜查、治同步;每年对三类村耕牛进行二次查病和扩大化疗,对四类村耕牛进行一次查、治病,逐步开展疫区耕牛指定放养点,圈养工作,控制耕牛粪便污染,普及提高三格式厕所、沼气池建设,有效杀灭血吸虫卵,控制传染源,并在疫区积极推行以机代牛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站: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血防方针政策和血防知识,利用有线电视、宣传车、宣传栏、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使更多的农民了解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中、小学:要加大血防知识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有关教师和血防专业人员组成的学校健教领导小组,配备血防健教教师,签订健教责任状,把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设立血防健教室,室内有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挂图、课本、钉螺标本等。在易感季节之前至少上4节血防知识课,做到四有即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试;同时做到血防六个一:即每年组织一次学生查螺,接受一次血吸虫病人现身说法教育,书写一条血防标语,开展一次上门血防宣传,进行一次血防知识竞赛,写一篇血防作文,严格控制学生急性感染的发生,积极开展血防基本知识宣传教育,使全镇所有血吸虫病疫区的学校血防基本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五、防治措施及任务

1、查、治病。根据市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市血防站在全镇12个行政村开展查、治病工作,对三类村(人群感染率<5%、≥1%),采取对665岁居民每年用1HA(血检)过筛,阳性者做粪便kato检查(1送3检),计算血检阳性率和按照规范方法计算粪检校正阳性率和感染度(EPC);同时阳性者口服杀虫药物吡喹酮。对高危人群实行普及吡喹酮,化疗覆盖率必须达到90%以上,化疗时间安排在易感季节后。对四类村(人群感染率<1%),采取有钉螺分布的村民小组和有疫水接触史的665岁常住居民每两年用1HA血检方法进行查病一次,受检率应达90%以上,对血检阳性者进行药物治疗。对三类村,采取全部家畜(耕牛)进行二次普查,阳性采取顶管毛蚴孵化法检查并口服吡喹酮,在易感季节后进行二次扩大化疗;四类村采取每年对耕牛进行一次检查,查出阳性耕牛予以治疗。同时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工作是党和国家关心疫区群众身体健康的具体表现。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发现疑似晚血病人,应立即向镇政府及市血防站报告,并劝其到市血防站确诊,接受治疗。

2、查、灭螺:积极配合市血防专业人员查螺,做到对南阳河流域相连钉螺容易孳生的可疑环境不查漏一块、不查漏一框,严格控制查螺质量。各村要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灭螺工作,对全镇所有的有螺地带进行药物灭螺,继续开展秋季灭螺大会战,有效降低我镇有螺面积,逐步缩小疫区范围,最终实现根治。

六、检查考核

建立目标责任制,镇政府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将血防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终目标考评,召开会议把血防工作任务分解,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相关人员对血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突出的村及驻镇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和未达标的村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评严格扣分。对未履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职责,导致本地钉螺扩散,人、畜感染率上升,发生急感病例和重大疫情的村第一责任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条款,从严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