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管 [县级区域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思考]

县级区域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思考

县级区域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思考 一、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精神,县级行政区域需要对特 种设备安全承担更多职责。同时,过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统计也证实,县级区 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比例要远高于市区。再者,依照国家相关文件,目前质 监系统属地化改革已进行的如火如荼,属地化后,县区局的工作会发生一定的变 化。

二、县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的情况看,县区的工作有如下特点: 1.工作量大;
2.人员紧缺,专业人员更缺;以上两点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据了解,很多县 市特种设备企业上千家,设备超数万台是正常现象。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人员往 往只有2~3人。

3.地域广泛,分布较散,工作条件较艰苦;
4.情况复杂,安全监管难,主要体现在: (1)个体私营经济户、经济规模以下企业较多,经济利益观念较重,安全 意识较薄弱, (2)习惯于缺监管,少监管,和监管松, (3)监管过程中,使用管理标准化实践操作难, (1)使用单位的自主规范化管理难。

三、做好监管工作的几个要素 1.人是第一要素 在特种设备管理、监察(尤其是县区范围)工作中,监管人员的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养,显得特别重要。工作人员是否拥有止确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态度,是否具备很强很全而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是否有较强的沟 通协调能力,都直接影响到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

2.与市级质监局特设部门协调沟通至关重要 在安装告知、培训、办案、数据统计、任务分配等方而,如果协调不畅便 会制约到工作的顺利开展。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 规定,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对象是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特设监管部门。如果没 有好的沟通,就会导致作为对本区域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的县级特设部门对本区域 发生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的被动。

四、几种工作方式探讨 1.把好入口关一一转变观念,监管关口前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要求,部分特种设备在安 装前需进行告知和安装监检,全部特种设备均需办理注册登记,然后方可投入使 用。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技术力量不足或管理不善甚至是用户对县级特种设备 管理力量的不信任或者轻视等原因,很多县级区域内的企业,出现了事前、事中 工作不到位,亡羊补牢繁琐费力甚至为时已晚的现象。

而以服务为主题的特种设备监管关口前移工作则可以很好的起到事前提 醒,事中帮助的作用。并为事后的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服务了企业,同时规 范了监管工作。步骤可以简述如下。

(1)编制《特种设备用户需知》,内容为质监局关于特种设备监管内容和 方式的简综述,向新建企业发放。

(2)通过招商局或经法局等部门,与己开始筹建的企业取得联系,以召集 相关企业进行会议沟通,或者逐户走访的形式对企业进行宣传指导。

(3)城建局或上级领导,将电梯使用登记证纳入销售许可证中竣工验收项 之一。可以规范电梯使用单位在投用到第一次年检之间的管理,也可以加强对维 保的维保。

2.分类分级管理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建立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评价体系,评价体系总体要求和监管简述如下: (1)到达如下要求的为一级,即综合评价为优秀企业。这个级别的企业能 够自觉履行安全主体的责任,可以完全做到三落实、三有证、三记录、两检验、 一预案,安全状况良好。对此级别企业需要及时进行特种设备新标准、新规范的 宣贯,定期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沟通,同时按照较小的比例进行 抽检即可。

(2)到达如下要求的为二级,即综合评价为合格企业。这个级别企业整体 安全管理意识相对薄弱,管理不完善、隐患不断,不能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但设备无严重隐患存在。对此级别企业,要通过行之有效的一整套方案,以攻关 的方式,坚决彻底整改,逐步达到一级的水平。

(3)管理状况如下的为三级,即综合评价不合格企业。这个级别的企业存 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或不及时整改或者安全意识淡泊,管理混乱,隐患不断 且拒绝整改。此级别的企业,以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原则,以专人督办的形 式,依法进行查处,必要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各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向上级质 监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的方式来处置。

3.宣传教育和社会力量的重要性 第一条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广泛的提高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 备(如电梯、气瓶等)的安全意识和基本了解,让群众展开全而的监督,畅通投诉 举报渠道,加强管理者与使用者的沟通。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和落实使用单 位主体责任的工作,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整体能力,切实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的主动性。

第二条是社会力量,应当密切注意,甚至主动扶持具有一定能力和意愿的 社会力量来介入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工作中。比如维保单位,安装单位甚 至是协会,均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与质监总局陈钢局长2011年初的特种设备监察工 作讲话均对这一点有明确的表态,表示应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为特种设备安全 做出工作。

五、结论保障区域特种设备安全,是个动态的过程,监管过程不能一劳永逸,而需 要逐步的实现并长期坚持不懈的保持;也是个复杂的课题,监管人员不但要有全 而的专业知识和素养,还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是个涉及而较广的工作,监 管方式要保持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解决问题。

对于县级区域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目前现状困难比较多;人员素质和与上 一级组织的协调非常重要;关口前移把好入口关;分级管理有效、可行;切实发挥宣 传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可以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