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体会_经济法课案例教学的实践与体会

经济法课案例教学的实践与体会

经济法课案例教学的实践与体会 案例教学是经济法课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要恰当、正确地把 握案例教学,应注意三方面,即案例的积累、选取和编写,可组织教师和学生从 相关案例书、法制节目、报刊杂志等的法律实例中改编或自编;经济法案例的课 堂讲授,注意案例导读、课堂研讨、理论升华、实践引申四阶段;案例的课后评 估总结,注意与其他的教学方式相比较和收集学生的建议。

在经济法课的教学中,已经普遍接受并采用案例教学这种方式。但是, 如何才能恰当、正确地利用案例,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效果呢通过对法学专业问 卷调查的分析和多年案例教学的实践,笔者认为,经济法案例教学应注意以下几 方面的问题。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选取和编写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本工具,为了做好案例的积累、选取与编写, 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和形式来完成。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 经济法教学案例的积累,我们组织课题组的教师从以下三个渠道收集案例。

第一,相关的案例教学教材,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学案例 丛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将 涉及经济法内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为教学案例的素材

第二,中央及各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 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较多的报刊杂志,如《法制与社会》 《中国法制报》《中国剪报》《法制文萃报》等。

我们将与经济法课程内容联系较大的案例记录下来,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

第三,学生毕业实习及实践教学,教师给每位学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务, 要求从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收集案例,从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以及周边团场 收集案例。

(二)教学案例的选取教学案例的选取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学案例应当具有一定 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教学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 系内容和形式,而相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则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的对应关 系。

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 方法和原则等。此外,真实的案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教学 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和疑难性。

具有启发性和疑难性的教学案例,有助于锻炼和提升学生的思考角度和深 度,并注意到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从而培养学生全面的思维能力。三是教学 案例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浓缩性。典型案例的复杂性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 求。

教学案例的针对性能够强化教学行为的目的性,便于学生集中精力进行学 习并适时和适当地深入。教学案例的浓缩性能使师生在剔除了无效信息的基础上, 充分展开教学。讲求教学案例的针对性和浓缩性,有助于案例教学的有序开展, 逐步实现教学目标。

(三)教学案例的编写 按照教学案例的选取的要求,我们组织课题组对收集的经济法案例素 材在选取的基础上进行编写。在编写中,依据统一体例、统一分析的方法、统一 案例的评析、统一法条的适用,然后由课题组教师按自己专长的研究方向进行案 例的编写。编写完后,进行交叉检查,最后再集中讨论定稿。

二、经济法案例的课堂讲授 为了验证编写的教学案例的可行性,我们在法学专业2011级、2012 级、2013级进行了案例教学试验,经过案例教学的试验和总结,我们认为,在经 济法案例的课堂讲授中应注意四个环节。

(一)案例导读 具体就是,将编写并印好的经济法案例在课前1、2天发给学生,教师 提出一些要求,如相关教材内容、有关法条、达到的目的、存在的疑问等,使学 生在阅读案例中,进入法官的角色,依法进行案例的判断与思考,以此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

(二)课堂研讨 在对学生引导和启发的基础上,进入课堂研讨。可以采用分小组讨论 或者全班座谈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将各种不同的想法和观点阐述出来,大家在对 这些想法和观点的比较和思考中,得到启发,最后达到解答案例的目的。

(三)理论升华 经过案例导读和课堂研讨,教师针对案例中反映出来的相关理论问题 和实际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与讲解,并做系统的理论归纳。这样,通过实践说明 理论,从而达到理论的升华。

(四)实践引申 在学生理解了案例、掌握了理论的基础上,让学生依据理论解答类似 的案例,或者自己编写案例,以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在学生把理论再运用于实 践并引申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在这四个环节中,第一、第二、第四个环节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重在引 导,第三个环节,教师成为主体,学生变为客体。在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上,一 方面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尽量少给学生提示, 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思维能力,同时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深入思考,注重课 堂内容的开放性。

当学生无从下手时,注意适当的提示;当学生思维陷入误区时加以引导。

另一方面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结论进行评价和较正。教师在讲解和评述案 例时,不能只停留在分析结果的给付,而更应当注重分析方法的讲解,注意运用 不同的分析方法,对不同的分析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

三、案例的课后评估总结 为了解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我们在课后进行了评估调查和总结。采 取的形式有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学生个别谈话、教师讨论等。通过这些形式 的调查,我们对调查的各种结果进行分析,得出了案例教学和课堂讲授教学的对 比结果(见附表1)。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案例教学相对于课堂讲授教学,学生学习 的兴趣浓厚了,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理解知识的能力、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人际交往能力提高了,学生课外查阅资料、课堂主动参与的意识、创新精神增强 了,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也增多了。

同时,回收的问卷也显示出,进行过案例教学,或者正在进行案例教 学的班级中,有95%以上的学生喜欢案例教学这种形式,并且希望多采用或者一 直采用下去。

另外,在评估调查中和调查问卷中,学生提出了一些相当好的建议, 归纳起来有:(1)在案例导读时,可以让学生将自己编写的案例作为导读案例, 由学生设问并主持。(2)在课堂案例教学时,引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比如,用 在全国或某地区典型的法律实例作为教学案例,由教师或学生主持设问。(3)经 济法课的考核方式应进行改革,要把平时的案例教学纳入考核的内容。

作者:马召伟 徐勇 来源:学周刊·中旬刊 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