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7月5日至7月11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各小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中心小学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兰恭生任组长;其他中层干部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村小、教学点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性工作,切实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

  (二)进行宣传发动

  各小学要来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动员,提高干部教师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评议活动。

  (三)开展宣传活动

  各小学要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对象、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集中展示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形象,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四)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

  中心小学在办公楼口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箱,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号码为:0796-8796039。各小学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2日至7月23日)

  (一)广泛征求意见

  中心小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评议员,组织评议员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以及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育行业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各小学7月18日前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并上报中心小学。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小学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小学请于7月20日将本校的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告中心小学。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7月24日至8月28日)

  (一)反馈意见

  中心小学将组成评议组,对各学校进行反馈,学校对评议意见必须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二)深入整改

  各小学要针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校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学校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3日前报告中心小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心小学将根据各小学整改落实情况汇总,于8月28日前以书面报告中心小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9月1日—9月9日)

  (一)进行检查评议

  根据制定的检查评议方案,中心小学将组织评议组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的内容是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以及评议工作组织情况。评议结果由检查组集体研究、组长签字负责。检查评议结果报告出评议由集体研究讨论,由评议组组长签字负责。

  中心小学将组织评议员对各小学进行抽查。请各小学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

  (二)集中封闭统分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中心小学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接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①群众满意度调查占70分,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木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②检查评议分占30分,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20分,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10分。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

  (一)通报评议结果。对各学校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表彰先进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表彰”的原则;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学校,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实行违纪否决制度。参评学校年内发生以下违纪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校长或教师成员受到严重处分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严重违法违纪的;发生不正之风问题,不能及时纠正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后果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学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增强评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努力做好政风行风评认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小学成立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在中心小学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此次评议工作时间长、任务重,也正逢暑期,各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完成好这次评议工作。

  (三)要严格要求,规划操作。一是坚持开门评议,广纳群言。要从各级大大、政协、民主党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认政能力强、办事公正的同志担任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各小学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中心小学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严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三是严格程序,严密实施,严谨操作,确保评议步骤扎实有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严明纪律。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树立教育行为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要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整改。要把整改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向各级评议办和群众作出书面明确答复,并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要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年,用制度约束、规范行政行为和从教行为,全面推进教育行风建设。三要注重群众满意度。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纠正处理不迁就。

  (五)各小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民主评议办的工作;要服从大局,步调一致,共同努力,确保2007年我县圆满结束学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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