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国家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先进理念,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和实际需要。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级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广大民警头脑;要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民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人人通读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人人收看或听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考试。通过教育,使广大民警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标任务的认识,切实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加强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殊重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教育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xx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xxx,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xxx,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xxx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部主任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等组成。为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培训,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检查整改和测试考核。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学习、清理思想整改、重点培训和考核抽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6月-7月30日)

  市局制定《三明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根据市局,当地党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本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计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部署,教育和引导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这一阶段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学习罗干同志在2005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认真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组织收看公安部组织的系列教育讲座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分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专题,每一个专题都要组织深入的学习讨论。

  (二)清理思想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

  这一阶段要引导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查找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工作中的差距,并制订整改措施。要从开门集中接访暴露出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谈体会,带头清理思想。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民警的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扎实有效。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督查等形式,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发征求意见函、同民警谈心、设立意见箱等开门纳谏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深挖思想根源,找准并解决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要重点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

面进行。

  一是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是否存在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甚至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

  二是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执法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存在对公安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工作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工作作风不踏实、执法作风不端正,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

  四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在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意识是否不强;是否存在就案办案,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未能有机统一等问题。

  五是能否坚持党性意识、坚持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存在对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片面理解;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问题。

  (三)重点培训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这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举办专题报告会和专题研讨班,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作报告,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讲课。市县两级要对所、队等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要以县为主,针对查找出来的执法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重点执法岗位民警进行专门培训。

  培训要求:

  各地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次数)累计不得少于7天(次)。学习方法可以多样化,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支部会、党小组会、处室所队会议等。领导带头学,民警自学,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会,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民警认认真真学习文件、材料,做到保证人员到位、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的“三个保证”的落实。每位民警要结合本职工作和思想实际,在普遍通读的基础上,要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读有关内容,并完成学习心得体会1篇。

  要通过深入学习和集中培训,使广大公安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能够学深、学透。能够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到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到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到差距。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工作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四)考核抽查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这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评,着重考察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测试成绩纳入民警个人年终考评。市局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公安机关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考试和抽查将结合公安部组织的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核和信访案件考析等“三考”结合进行,对测试、抽查不合格的个人和单位,要责令补课。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要进行认真系统地总结,于12月下旬向市局报送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广大民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查找每一个地区、每一个警种、每一名民警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教育,使广大民警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真正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行,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七个意识”,即清廉从警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公安工作为党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

  (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为期三年的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中。要在今后三年,重点抓好五项建设:一是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重点抓好领导执法责任制、民警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协作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二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建设,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的考评标准、范围、结果运用等问题。三是抓好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抓好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从今年开始,要将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五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完善和推广执法资格认证及升级制度,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培训规划,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三)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基本内容之一,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和考试与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结合进行,与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基层工作,体现基层需要,考试要给基层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要努力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抓好落实。对考试结果不搞一票否决,不搞责任追究。要着重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大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打黑除恶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每一名民警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通过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来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用公安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教育的成效。

  (五)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做好每一个部门的工作、每一名民警的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平正义的要求,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每一个民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信念,要模范遵守法律,严格遵守党章,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六)要进一步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宣传氛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但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要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市局在信息网开辟专栏,编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简报,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予以通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踊跃投稿,共同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各县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请各县级公安机关于6月16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负责教育活动的部门及联系人一并上报市局政治部。每个月的工作情况和每一阶段的工作方案以及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