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政法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政法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做到一手抓平安建设,“打、防、控、管、建”五策并举,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法队伍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履行职能,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抓好政法工作,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监督、协调、管理、指导、服务政法工作的职能。
(1)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政法委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按照组织程序任免政法部门中层干部。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指导政法工作的水平。
(2)抓好政法委自身建设。把政法委机关干部列入全市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抓好学习,强化培训,提高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法委机关建设,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
(3)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权。进一步规范市属政法部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属政法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干扰,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权。
二、做好隐蔽战线斗争,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坚持以情报信息为先导,立足早发现、早控制,突出“反渗透、反偷渡”斗争,把隐蔽战线斗争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4)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偷渡”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长效机制的重要作用,深化反偷渡、反渗透斗争,全面开展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边境地区稳定。
(5)妥善处置各类涉稳事件。密切观注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全面排查因房屋动迁、企业改制和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突出矛盾,认真收集各类涉稳事件动态,积极研究对策,妥善处置。
(6)扎实开展反恐怖工作。强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认真研究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预警机制,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事件。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以打促防,稳定社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整体联动,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处质量。
(7)实现“严打”斗争“三个转变”。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增强“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严打斗争规模上,由侧重大范围的统一行动向小区域的专项整治转变,因地制宜,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治安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在严打斗争形式上,由以集中统一行动为主向以经常性的打击为主转变。在严打斗争手段上,由依赖人海战术的粗放型打击向依靠科技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和强化基础的精致型打击转变,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效益。
(8)“严打”整治重点。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投毒、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严重犯罪。把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作为重中之重。要在破积案、追逃犯、打现行上狠下功夫。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和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9)预防打击经济、职务犯罪工作。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打击传销、变相传销活动和金融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积极探索设置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10)认真防范和处置邪教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顽固分子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三班仆人派”等邪教专项斗争。全市继续保持“零进京”、“零聚集”、“零滋事”的三零指标。
(11)强化社会治安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治安混乱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和
专项治理。加大对城市繁华街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环境、车站、交通沿线及公共复杂场所和废旧物品收购业、旅馆业、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等整治力度。认真分析治安形势,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和防范机制,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巩固“严打”整治成果。
四、加强维稳基础工作,促进“平安××”建设
立足政法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措施,着力构建平安建设长效、常态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把考评机制引入服务型政法机关创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考评激励,增强创建活动的可操作性,确保创建活动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12)做好“五五”普法开局工作。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抓好治保、内保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治安防范工作常识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大力加强律师行业清理整顿和公证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13)充分发挥司法调节职能。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司法调解,及时化解诉讼案件中的民商事纠纷,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1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社会调处、司法调处和行政调处做大、做强、做实,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矛盾调处新方法和新手段。按照“属地管理、系统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开展信访调查回复,把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事端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始发阶段。
(15)提高政法工作服务质量。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警务、检务、审务和司法行政公开工作成果,紧扣办事、办案程序和各项收费标准,把警务公开、咨询提示等服务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和产业建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巩固拓展警企共建、承诺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有效形式,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依法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便利。结合群众办证难、诉讼难、法律咨询难等实际困难和上级政法部门出台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政法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建立健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16)严格执法监督。扎实做好上级政法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坚持开展各类案件的自我评查、评审活动,严格进行目标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查究;对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有选择性地进行个案监督;对需要进行组织协调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组织协调。
(17)扩大监督方式。在监督方式上,要善于从内部纪委、信访科室反馈的群众申诉、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情况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和各界群众的社会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注重调动并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围绕警务、检务、审务和司法行政公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经常组织开展专题执法监督活动。进一步提高信访查证回复工作效率,增进沟通和理解。
(18)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重点上,要把执法“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从严治理,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努力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率。
六、抓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政法工作
始终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民执法”为主题,狠抓政法队伍建设,扎实推动政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9)以政治建警。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训,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彻底根除少数政法干警的“特权意识”,帮助全体政法干警准确角色定位,让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入脑入心。
(20)以学习育警。继续深入开展“执法为民做公臣,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提高全体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确保公正执法。建立教育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政法干警积极参与自修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本着实用先学的原则,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技能培训。坚持“凡用必考”,把学习和用人结合起来,做到优者上岗晋级、提职重用。强化“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观念,加大体能、技能训练力度,形成比学习、钻业务、强技能的良好氛围。
(21)以监督正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切实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逐步完善以内部监督为主、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将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全面纳入政法队伍建设。
七、加强政法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22)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切实配齐配强宣传、调研人员,充分发挥网络、《××政法》、《与法同行》栏目等信息平台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展示形象、推进工作的作用。通过舆论宣传,发现、培养、总结、推广典型,让社会各界通过先进典型,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政法干警和政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