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的再创作
声乐表演的再创作 一、声乐表演再创作的要求 二、声乐表演再创作的原则 1.真实性和创造性的统一和协调声乐表演再创作时,演 唱者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修改和创造,而应在充分尊重 音乐作品一度创造的思想以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完善, 且表演者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对作品的创造量力而行, 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演唱技巧和技能的展现,将自身的情感和 思想融入到声乐作品中,这样才能更好地美化作品,给予听 众听觉上的享受。由此可见,一名优秀的表演者,应该根据 自身的实际演唱水平,将技巧和创作意图结合起来,对声乐 作品进行再度的创作,使声乐作品能够更加完美的展现,从 而获得完美的艺术效果。从这一点上来看,决定着表演者成 功与否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再创作中的量力而行。2.时代 性和历史性的统一和协调任何一部声乐作品,它都是在特定 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对这些声乐作品进行再创作时,需要 充分考虑到它们的历史性和思想性。此外,不同的声乐作品 也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声乐再创作时,表演者应在把握作 品内容和实质的基础上,了解其时代特征及表现其现实的思 想和精神,将作品的思想以及意义传播到听众的思想中。总 的来说,声乐表演再创作时,表演者将历史性和时代性进行 适当的协调和平衡,可以使表演具有丰富的风格。3.表现性 和技巧性的统一和协调在声乐表演再创作中,演唱的技巧和完美的艺术表现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它们相互烘托、互相 呼应,共同实现了声乐作品的完美效果。一个没有演唱技巧 的作品,根本没有艺术的表现,也谈不上艺术的效果,而一 个脱离了艺术表现的作品,如果只靠技巧来维持,那么终将 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表演者在表演的过程中,绝对 不能以炫耀自身的演唱技巧为主要目的,而是要将高超而华 丽的技巧完全融合在对声乐作品深刻的艺术表现中,以实现 技巧和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这样的表演,不但可以使人们 得到美的享受,还可以将丰富的情感深深烙印在人们心中, 拨动人们的心弦。三、声乐表演再创作的手法 声乐表演再创作时,表演者必须对声乐作品能够有深刻 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强烈的创作热情。如果表演者只是机械 化地将声乐作品的旋律表现出来,死板地对音符进行刻画, 那么所有的声乐作品都将是一模一样的,根本没有情感和思 想的碰触。从这一点上来说,表演艺术将没有任何存在下去 的意义。因此,表演者必须有对声乐作品再度创作的热情, 并根据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对原始形态的作品进行完善,即 在不违背原始作品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加上自己对作品的个 性化的理解和创作,从而使同一部作品因不同表演而产生不 同的艺术效果。简而言之,声乐表演时,表演者应渗透出不 同的创作手法,以增强声乐表演的个性化。首先,再度创作 中的速度,不管是声乐还是器乐,都有不同的速度标记,它不只对表演者提出了速度的要求,还能给表演者的表演起到 提示作用。比如声乐作品如果标记有欢快,那么表演者在表 演时就应用轻快的速度来进行表演,表现出轻快且活泼的情 感。其次,再度创作中的音量,相对于其他创作手法来讲, 表演者对于音量的控制更加自由,但这种自由并不是没有原 则和规范的,而是建立在对作品透彻的理解之上。声乐表演 时,表演者可以通过对音量的控制来表现作品的情感。如用 比较温和的语气和音量来进行深情的叙述,通过强烈的呼喊 来表达愤怒,用柔和的细语声来表现出宁静的氛围和思念的 情感。总而言之,表演者要将自己的情感充分地融入到作品 中,自然流露出个人的情绪,通过强弱对比的表现手法,来 使声乐作品更加震撼人心。
四、声乐表演再创作的意义 1.再创作可以使表演者的音乐感悟以及修养不断提高 声乐表演是表演者技能的全面展示,是对声乐作品的风格和 内涵的正确把握,是对演唱技能和表演方式合理而有效的利 用。这些都要求表演者能够不断地提升自身的表演潜能,加 强对声乐作品的感悟,进而提高演唱水平。在声乐表演的过 程中,表演者需要用热情,运用丰富的音乐知识对作品进行 理解,培养良好的乐感,实现音乐的最终效果。此外,在再 创作中,表演者还要考虑到作品本身的体裁和风格,以及它 的地域特色等,长期经过这样的锻炼,表演者的音乐素养自 然能够得以提高,使表演更具有感染力。2.再创作可以促进声乐作品的传播和音乐的发展声乐表演的再创作是对声乐 作品的完善和美化,它可以促进音乐创作的繁荣,加强声乐 作品的传播力度,对音乐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声乐作品 通常都是通过声乐表演来进行传播的,而经过再创作的声乐 作品通常也更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这是很多艺术家能够流 芳百世的主要原因,且再创作后的声乐作品也为人们提供了 美的视听享受,美化了人们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