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班主任写鉴定,往往只看重鉴定的教育性却忽视了鉴定的透明度,从而减弱了鉴定应有的教育性,起不到鉴定应有的作用。比如,有的班主任写鉴定,只浮于事物的表面,或是为了装档案应付了事等,老师的教育意图和期望没有及时让学生了解和认识,这不仅容易失去通过鉴定达到教育学生的良好时机,还会增大鉴定的副作用,使那些原来师生有摩擦,而痕迹还未消除的学生产生疑惧、逆反心理和消极对应情绪,增加日后教育的难度。这些心理对学生来说危害很大,学生认识不到自己今后的目标,背上心理包袱,奋发向上,克服困难就会显得后劲不足。
鉴定具有多层次性的性质,根据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有可公开的,也有不能公开的;根据教育目的之需求,有可直接与个人见面的,也有只能间接地与本人见面的。因此,透明的方式和程度得因人、因事而异,不能绝对划一。但作为学生学期或学年的鉴定,一般来说教育帮助是目的,透明度应增强。当然,在提倡鉴定透明度的同时,也应反对那种把鉴定看成是一种交易,为投其所好,只写成绩,不谈缺点等不负责任的做法。
总之,学生鉴定的教育性依赖于一定程度的透明度得以实现,而透明度又是服务于教育性,受教育性的制约。作为学生的鉴定,把其教育性与透明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