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处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市公路管理处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有关精神,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环境,认真贯彻“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全面提高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公路养护“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根据《承德市2005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纪委1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奉献在交通—党员在线”这一主题,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行政许可法》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以大兴“三风”(学习、调研、务实之风)、力促“三高”(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高要求管理)建设,打造“三型”(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以突出宣传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手段,整合管理资源,优化职能配置,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处机关和各路政管理大队在行使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规范行为和行政执法上有新的推动,在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廉洁自律和抵制腐败上有新的加强,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的成效,在人民群众对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同时以政风促行风,以机关带行业,发扬“团结奋斗、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夺取胜利”的承德交通精神,把事当事做,干啥要象啥,为实现我市诚信交通、和谐交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保障。

二、开展行风效能建设的范围:主要是处机关、各路政管理大队。通过效能建设要在七个方面收到实效: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创“树、讲、求”班子,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新的提高。

(二)机关职能进一步理顺,办事质量、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三)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更加顺畅。

(四)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为民、务实、廉洁”的良好形象。

(六)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七)“三型”机关创建取得新突破。

三、总体目标

1、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使承德市列养国、省干线公路路容路貌不断改善,为社会、为车主和用户提供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为承德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交通平台,树立承德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良好形象。

2、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克服工作中“生、冷、横、硬、顶”的现象,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3、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贯彻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素质形象工程”建设精神,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经常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升路政执法形象。杜绝公路路政“三乱”发生,防止出现错案和执法过错。

4、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强化养护工程管理,“公开、公正、公平”的组织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坚持双合同管理。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提供平整、畅通的绕行便道。规范施工,持证上岗,建设优质精品工程。

5、通过开展行风建设活动,树立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解决好公路养护工作中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公路街道化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干线公路干净整洁;使路政许可首问负责制、现实办结制度得以较好的落实;使危桥、险方、险段等路段标志标线设置齐全,险树、腐树及时采伐,保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6、巩固已取得的交通行风建设成果,实现在市区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争一保二”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概括为“把握一个主题,公开一个承诺;突出两个重点,开展两项活动;抓好三项工程,强化三个监督,采取三项措施;做好六项工作,执行六项制度”。

把握一个主题—扎实开展“奉献在交通——党员在线”主题活动,做到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全力塑造养护系统良好形象,推动全市养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勇夺“112线56.84KM优质大修工程”称号,选树20名“优秀公路卫士”;创建“十佳养路工”、“十佳养护中心”;推出10个养护和管理党员示范岗,办成20件让群众满意的养护与管理的实事。

公开一个承诺。5月底前要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在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确保重点旅游干线公路及市区出口路常年无坑槽,其它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

2、加大

公路养护和公路绿化美化力度,完成公路大中修工程122.2公里,工程优良率达到100以上。实施红花绿叶工程244.5公里,完成新植路树210.6公里。

3、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公路路政无“三乱”发生。

4、路政许可坚持便民原则,每十天集中受理一次,一般情况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特殊情况三十日内办结。不予许可的十日内书面答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运输鲜活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安全畅通。

6、发生公路水毁,及时组织抢修,一般水毁抢修不断交,较大水毁3日内粗通。。

7、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原则上不断交,确需断交施工时,设齐标志标牌,提供绕行路线或便道,并提前在省级报刊上向社会公告。

行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为:2026941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抓好行风建设,确保实现“争一保二”目标。二是抓好大中修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和中小修工程质量年活动。重点是解决好路阻路障、险方险段及危桥、标志标线、集贸市场、坑槽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病害等问题。二是中小修工程质量年活动。重点是解决中小修工程中工艺设备落后、机械不配套、不按规范施工、不讲科学不讲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低等问题,目标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修质量差、前边修后边坏的问题,全面提高中小修工程质量。

抓好三项工程。即红花绿叶工程、安保工程和廉政建设工程。红花绿叶工程建设的核心是效果,重点是如何再创新和提高。安保工程的重点是强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确保道路安全。廉政建设的重点是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人,建设廉政高效的职工队伍和服务型机关。

强化三个监督

1、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监督员不少于50名,其中人大政协代表30名,服务对象10名,参评单位5名,新闻纪检5名。要经常召开监督员会议,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2、强化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在显著位置设置征求意见箱。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限期解决。做到条条有记录,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强化内部监督。加大稽查力度,对超限检查站、流动检查站、路政人员执法流程(敬礼-文明用语-出示《行政执法证》-陈述违章-现场勘察-填写文书-文明用语)、有无乱收费、收费不开票等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以暗查为主,问题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市支队对各大队的暗查每月不少于3次。各路政大队也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公路路政“三乱”现象发生。

聘请监督员完成时间为5月底,其它落实时间为全年。

采取三项措施

1、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要求养护管理和路政人员必须遵照执行,违者给予纪律处分。颁发倡议书,倡议路政人员助人为乐,服务人民,扶危济困,奉献爱心,遵纪守法,见义勇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特别是工作期间不饮洒做为一件大事抓,如发现工作期间饮洒,立即清除执法队伍。

2、路政队伍建设实施末位淘汰制度。各单位要在年终对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执法情况、群众投诉等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议,对末位人员予以淘汰。严格执行违规离岗,违纪待岗,投诉待岗制度。

3、路政审批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方便车主和群众。

以上除第三点完成时间为5月底之前外,其余落实时间为全年。

做好六项工作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营造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按照“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路边有标语”的要求,充分利用公路自身优势,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和在公路两侧刷写、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牌、公示牌等形式,做好向大众和社会的宣传工作,展示公路形象。

2、在全市公路养护和路政执法人员中开展“四三二一”工程活动。“四”即爱心相教、热心相助、诚心相待、细心办事;“三”即各养护中心、路政中队和路政执法车辆上路执行任务时要配备“三箱”(工具箱、急救箱、征求意见箱);“二”即公路管理和路政执法人员向车主发放“二卡”(承诺卡、便民卡);“一”即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全市性队伍比赛和路政执法知识竞赛。

3、开展“行万里路、进万家门、听万民声、访万民意”活动,各县行程不少于1000公里,走访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市处行程不少于5000公里,走访人次不少于500人。

4、积极参加电台举办“阳光热线”投诉活动。

5、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岗双责,爱心双助”活动。大力宣传和塑造新的时代精神,宣传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讲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6、在市区范围内组织两次以上“阳光活动”,在每个县开展一次“阳光活动”。

以上除第1点完成时间为5月底之前,其余落实时间为全年。

执行六项制度

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全面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办法》、省交通厅颁发的“八不准、三注意”,并将上述制度全部上墙,向社会公示。

落实时间为全年。

四、组织领导

为使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公路管理处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白宝合

2、副组长;杨文利、董志伟、张广兴

3、成员:刘秋田、张秀芝、王海涛、刘新波、甄树敏、张东晗、孙阳阳、牟全。

4、导小组设办公室:抽专人设专门机构,负责全市行风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广兴(兼),副主任孙阳阳、牟全。

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要求,细致安排,狠抓落实,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以行风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前)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养护系统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总结和表彰2004年行风建设工作,学习《承德市2005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部署和动员2005年行风建设工作,各养护单位(路政执法大队)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完善和充实行风建设领导机构和职责。

2、全市养护系统公开社会承诺,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形式公开承诺,公布行风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活动氛围。各单位的承诺和热线电话月5月15日前报市处行风办。

3、各养护单位聘请不少于5名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明确职责,并安排部署好行风建设各阶段发挥积极作用。

4、全市养护系统在市区出口、省界出口部位设立公示栏,将承诺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举报电话等予以公式。

(二)纠改建阶段(5—10月)

全市养护系统要在这一阶段,必须抓住关键,解决突出问题。尤其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重点解决履行中存在的错位、越位、缺位和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利益部门化问题,解决领导班子中可能存在的工作作风不扎实、管理能力不强、政令不畅、执法办事人员办事拖拉、执行不力和纪律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

1、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能力。开展“四项教育”,即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两制”,即《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树立正面典型,狠抓反面典型;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一次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素质。

2、广泛征求意见。处机关和各路政大队分别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加强行风建设的建议,对征求、回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并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整改措施。

3、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规范行为,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实施机构和收费依据,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使行政行为和管理活动公正透明、规范有序。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路政审批项目。加强电子信息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处理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对项目审批以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和结果,不断增加透明度。

  4、以推进制度建设为保证,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失职追究制、告知承诺制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失职追究来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5、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强化行风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监督和检查机制,强化功能,发挥作用,建立效能建设监督员队伍,市处、各有关养护与路政管理经常深入养护中心和路政执法中队明察暗访,制止行政“不作为”现象,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组织“阳光服务”活动,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阳光服务”活动,进行政策业务咨询,解答问题,受理投诉,认真解决和反馈存在的问题。

7、积极配合市行风办参加好市纠风办组织的“聚焦行风”栏目,充分准备,及时反馈,保证效果。

8、市处组织召开行风建设阶段性汇报会和座谈会,交流、回报活动以来的工作和成绩,存在问题及以后的打算,对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三)年度考评总结阶段(11月至翌年3月)

以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手段,注重绩效,严格考核奖惩。要把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1、自查自评。处机关各科室和各路政大队要按照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书面总结。

2、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11月底将考核结果、人大政协视察评议结果、听证质询评议结果、单位互评结果和基层评议结果报市处,12月10日前报市行风办。

3、召开全市养护系统行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动员和部署2006年行风建设工作。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全市评先进个人14人,给予一定奖励,基层单位评选前三名,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对不达标单位扣养护经费1万元。对开展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未能进入先进行列,出现违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加全年任何评先评优。

六、监督检查

年底,市公路管理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行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全年还将配合市纠风办或公路处路政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凡在明察暗访中被查出有“违规”和“公路三乱”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凡被新闻单位曝光,查证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执法当事人纪律处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各单位也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七、检查内容,考核标准见下表。

首问负责制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特制定首问负责制如下:

一、群众来交通部门或所属单位办事,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不可不理不采或借故推拖。属不能办理的要明确告知来者。

三、属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程序、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等。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介绍或引导来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部门,并交由承办单位的领导或经办人员,该部门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的单位,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处理;办理事项不属于交通部门管理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向来者解释清楚。

六、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介绍或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办理。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改善管理,加强服务进一步便民利民,树立交通部门新形象,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如下:

一、到机关各部门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如来者的手续不完

整,要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全部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时间。

二、如需出示的材料内容较多,要填写一次性告知卡,详细写

明需出示材料的所有内容与要求。

三、到业务管理部门办证、申请有关审批事宜的,要仔细检查来者出示的资料,并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办理。

限时办结工作制度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制定限时办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凡上级机关批转的各类督办件(函),必须严格在规定的

时限内办结上报。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事先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取得延时批准。

二、各窗口单位在办理证、照、表、卡、票及执收、执罚等业

务时凡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办结时限的,均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如无明确时限规定的,可根据业务特点提出具体要求,以方便群众,提高办公效率。

三、凡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或各类咨询事宜,当日当场能作出处理和明确答复的,绝不能拖到第二天;当日当时不能办理或答复的,一般问题,办结时限不得超过10日;特殊问题,不得超过30日(重大案件举报除外)。

四、凡市局纪委、信访办、治理“三乱”办、行风办批转的各种信访举报件,一律明确提出办结时限。

五、对违反限时办结工作制度,情节轻微的,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恶劣并影响交通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照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违规离岗投诉查实待岗制度

一、为加强交通系统作风建设,履行服务承诺,落实各项制度,取信于民,制定违规离岗、投诉查实待岗制度。

二、工作人员年度首次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有主管领导或局纪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给《诫勉谈话通知书》。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情节较严重的予以离岗或待岗处理。

(一)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者;

(二)对上级组织的决议、命令不执行,对上级的任免或工

作安排不服从的;

(三)违反本局的规章制度,当年被行政告诫两次的;

(四)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敲诈勒索,造成较坏影响的;

(五)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经济方面有违纪行为,数

额在500至1000元的;

(六)有主观原因,不履行服务承诺,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的;

(七)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争吵,情节严重的,影响交通

形象的;

(八)不执行收费的、罚款标准,擅自提高、降低标准的;

(九)效率低下,工作任务经常完成不了的;

(十)其他必须给予处理的。

四、对工作人员作离岗或待岗处理,有局机关(处)根据有关规定,书面报告局党组织或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待岗时限一般为半年,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待岗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上下班,学习指定的材料,并写读书笔记。待岗期满,需重新上岗的,经组织考核,局党组或处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岗位调整。

廉正制度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必须在

党纪国法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禁止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搞全前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三、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

按照标准招待,严禁大吃大喝,减少陪客人数。

四、婚丧嫁娶,不准大操大办,不用公车。

五、检查指导工作不许赌博,不许去营业性舞厅。

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拒腐蚀,永不沾。

七、对于在廉正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以权

谋私、贪赃枉法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河北省交通厅路政执法六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四、严禁着路政服装进入桑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舞厅等场所,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五、严禁一人单独执法,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六、严禁路政执法车辆用作路政执法以外的其他用途,违者予以查扣。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路稽查

“八不准三注意”

八不准:

1、设区市辖区内在同一条公路上、同一时间内有两组织(包

括两组)以上交通稽查人员稽查;

2、不准超越规定区域和规定业务内容稽查;

3、不准同一地点双向查车;

4、不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无养路费激讫标志和非法营运的

车辆;

5、不准以养路费计征吨位不足查补外省车辆;

6、不准扣留装载贵重、易损、易坏、危险物资的车辆;

7、不准一人单独持证查车;

8、不准收费罚款不开票。

三注意:

1、注意上路稽查着装整齐、持证上岗;

2、注意执法依据合法、执法文书规范;

3、注意文明服务,维护交通形象。

关于《河北省交通厅路政执法六条禁令》的解释

一、禁令约束对象是所有从事路政管理工作人员。

二、禁令中“予以纪律处分”,指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三、禁令第一条中“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指:(一)因饮酒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二)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和早晨、中午、值夜班的晚餐、夜餐、夜宵及其他执行公务、值班时间。禁令中“酒”指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等含酒精的饮料。

四、禁令第二条中“酒后驾驶机动车”,指任何时候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指(一)交通肇事至人伤残、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二)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说明:

一、公路养护与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按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根据平时明察暗访、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后的得分情况,评选出:优秀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合格单位。

二、在全年工作中,发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发现违反“六条禁令”的取消个人和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3、新闻单位曝光,经查属实,取消评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和行政作为,造成集体上访,进京上访、赴省上访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5、单位出现廉政问题、违法问题,取消评优资格,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另:有关制度及规定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