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开发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开发区200**年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大连市“行政效能年”实施方案》(大政发[200*]17号)和先导区党工委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软环境,确保管委会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管委会全年工作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落实制度建设和强化行政监察为手段,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开发区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

  开展“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目标是:“一个满意、两个到位、两个加强、四个成效”。一个满意,即让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满意;两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两个加强,即协调配合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得到加强;四个成效,即在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行政执行力、全员战斗力上取得明显成效;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部门和环节的效能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解决部门之间配合不到位、部门内部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不佳等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确保200*年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完成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育学习,夯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思想基础

  1.准确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思想内涵。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张成寅书记、夏德仁市长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孙世超书记在先导区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张军主任在开发区“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将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与行政效能建设的目的、内容、要求向全体干部员工讲深讲透,进一步明确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是各级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开发区新一轮创业形势任务的根本保证,增强广大干部员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深入开展“双我”主题教育活动。在去年开展“维护发展大局提升投资环境”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我就是投资环境,我就是开发区形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开发区投资环境,个个争做开发区形象大使,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组宣部)

  3.开展“七查、七看”活动。查学习作风,看学以致用效果好不好;查思想作风,看事业心、责任感强不强;查工作作风,看工作效能高不高;查领导作风,看工作抓得实不实;查团队作风,看协同作战能力佳不佳;查纪律作风,看落实政令通不通;查生活作风,看廉洁从政严不严。(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大政办发[2006]105号文件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开发区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削减和调整,确保开发区的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在全国同类开发区中处于领先地位。(责任单位:法制办、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

  优化保留审批事项流程。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通过简化流程、减少环节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即时办理业务的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5%,限时办理业务中要有三分之一的事项再缩短办结时限,使整体审批时限再压缩30%以上。(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

  5.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并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应告知办结时间;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阅,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材料。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告知承办部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对属于本部门但不属于本机构职责的事项,要告知具体承办机构的名称和位置,为办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强力推行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举报、申诉事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凡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审批事项因超时而被默许的,视情况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责任,对不该审批的事项而被默许的,除要进行及时纠正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所有审批事项都要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向社会公布。以行政服务中心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工作制度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抓好“一表通”、“一网审”、“一次结”“三个一”建设。各部门、各单位服务窗口及各街镇“一站式”窗口要参照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准开展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街镇、各单位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与管理,促进服务质量与服务环境的全面提升。(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按照大开管办发〔2006〕49号文件要求,继续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对“绿色通道”项目要优先办事、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实行联合审批。需要上级审批、核准的项目,有关对口部门要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协调配合,直至办结手续。(责任单位:法制办、相关部门、单位)

  完善优化投资环境运行机制。区优化投资环境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投资者、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转变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关键领域、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区优化投资环境成员单位)

  6.抓好管理规范化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做到责任分明,奖惩兑现。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实行行政机关公务活动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根据其过错形式、危害大小和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的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服务指南、查阅本、公示栏、触摸屏等形式,就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及其它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考评制度,确保政务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政务信息统一规范、资源共享、动态更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推进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继续推进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管理工作,以管理体系的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管理高效化、运作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有条件的街镇要研究导入iso9001管理体系,建立统一对外的便民服务中心或全程办理代理制接待窗口。(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三)完善监督考核评比体系

  7.完善行政行为监督制。制定出台《大连开发区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大连开发区“行政效能年”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全面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明察暗访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以察访督促服务效能的提高。深入开展开门评议、行风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监察审计局、相关部门、单位)

  8.严格问题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努力做到“四个一律”:对有群众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对因造成严重影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选择几个办事拖拉、“慢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局、相关部门、单位)

  9.建立活动考评机制。将“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管委会机关综合绩效考评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体系中。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区直机关、街镇、事业单位和驻区改善投资环境成员单位中评选年度文明机关、文明处室30个。在上述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最佳公务员20名,服务标兵20名。在全区企业评选优秀员工50名。在全区评选“我就是投资环境、我就是开发区形象”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0名。(责任单位:办公室、劳人局、监察局、组宣部、相关部门、单位)

  公开评议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年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及各街镇副处级以上干部述职考评,全面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对不能按期完成管委会交办工作任务,又无充分理由的干部,视情况予以交流。(责任单位:组宣部)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区“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区相关工作安排。

  3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教育宣传发动,形成良好开局。

  (二)边查边改阶段

  4月1日-6月30日,通过“七查七看”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边查边改。

  (三)整改完善阶段

  7月1日-11月上旬,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时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绿色通道”制、责任追究制、行为监督制等长效规章制度。管委会适时组织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对整改完善工作开展指导、检查、监察工作,在七月下旬召开“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座谈会,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总结考评阶段

  11月中旬至12月,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全面总结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开门评议工作情况,对各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评议。管委会适时召开全区“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总结会议,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区的“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由管委会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组宣部、监察局、劳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部署、抓好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抓出成效。特别是与投资者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单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要明确目标,突出工作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投资者、人民群众能从本次活动中切实感受到变化。监察局要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促进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提高综合素质,改进作风。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先导区党工委有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素质,增强为投资者、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以作风建设保障效能建设,以效能建设推动作风建设。

  4.加强活动宣传,营造氛围。电视台、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为此次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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