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一再证明,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那么,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党和人民信赖的特殊队伍,无疑是各级政法部门应该认真思考和着力加以解决的课题。根据当前政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和任务,笔者认为,应当紧紧把握以下两个方面努力为之。
第一,励志。励,就字义而言,指劝勉、奋勉;志,在此而言,指理想、抱负、决心和毅力。常言:树雄心,立壮志。志存当高远。简言之,这里所说的励志,就是要发扬一种精神,激励一种斗志,树立一种风气。具体讲,政法队伍作为一支肩负特殊使命的队伍,无论是职责还是任务,都要求领导班子要有锐气,部门单位要有正气,干警队伍要有士气。领导班子作为部门的核心,单位的主心骨,团队的领头雁和前进的火车头,最忌没有凝聚力,形成不了核心;没有感召力,成为不了领头雁;没有战斗力,发挥不了堡垒和火车头作用,甚至窝里斗,一盘散沙,致使群龙无首。因此,领导班子一定要有锐气,也就是说,要有一种一往无前、势不可挡的气概,一种求真务实、不断进取的精神。同时,还要敢于直面自己、直面现实、直面问题和不足。对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些事情,抓而不紧等于不抓,但视而不见不等于不见。有怕丢“票”的思想是带不好队伍,出不了业绩的。正气,通常是指正确的理论和风气。就团体和社会而言,又体现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我们说,党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正气,同样事关团队的兴衰荣辱。一个单位如果没有正气,人际关系搞不好,工作做不好,成绩出不来,荣誉争不来,甚至个人的成长进步都要受影响。因此,政法部门一定要树正气,倡导大家讲理想、讲学习、讲奉献、讲纪律,让浩然正气满警营。政法队伍还要有士气。士气是队伍实力、战斗力、斗志和作风的综合体现。古往今来,没有士气的军队是打不赢胜仗的。应该说,为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泰民安,广大政法干警忠于职守,奋发努力,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有的甚至流血牺牲,在人民心目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但是,勿须畏言,政法队伍中也有极个别干警士气不高,精神不振,甚至有厌战情绪。为此,各级政法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举措,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使广大政法干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那么一股劲,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水浒传》里有个拼命三郎。我们这支队伍中也涌现了许多英雄、模范,他们是新时代的“拼命三郎”。广大政法干警都要争做拼命三郎,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第二,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指出:“中央确定,全面实施《规划纲要》,经过1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举国上下各行各业的共同目标和任务。政法系统也不例外。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既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力行者,要通过创新,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笔者以为,应该围绕这几个方面问题下功夫、花气力:一是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全局。须知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如何通过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确立现代法制理念,真正体现执法为民,保障人权,服务大局宗旨。因为随着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对司法需求和对公正执法要求日益强烈。三是如何通过抓好执法工作制度的创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四是面对诸如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的高科技运用,如何通过干警业务培训上的创新,提高防控和打击能力;五是如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政法人才工程建设,解决好诸如一些地方法官、检察官“断层”等问题;六是如何通过抓好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建设,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确保政法队伍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等等。
由此可见,励志和创新既是意识、机制和手段,也是“纲”和“领”。常言道:提纲携领,纲举目张。只要我们坚持励志创新并举,紧紧抓住创新这个核心、关键和原动力,再加上教育,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目的就一定能够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