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所以,明是非、知荣辱、辩美丑,乃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准。清代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可见,个体的荣辱、耻感,不只是人性的标志,还关乎民族和国家。因此,小至个人,大至整个民族、国家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都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强烈荣辱感的民族。从耻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到无颜面对江东父老的项羽;从耻为亡国奴的文天祥,到拒绝美国救济面粉的朱自清,无数铮铮傲骨的人物,在中华历史上演绎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事迹。新中国成立后,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等一批批优秀共产党人,以自己的生命为我们讲述着一段段感人至深的故事。他们公而忘私,助人为乐,敬老尚贤,无私奉献,张扬着道德的大旗,耸立起一座座人格的丰碑。
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正品德。朴实之举所折射出的人格力量,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灵魂,审视自己的荣辱底线。一个个朴朴实实的行动,践行了一个个普通公民的荣辱观,同时也警示世人:只要每个人都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守护好自己心灵里的荣辱底线,构建一个正确的荣辱观,形成社会的浩然正气,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难。
在座的各位都是神圣的执法者,都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若想用好手中的权力,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达到保护人民,打击、惩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就应树立鲜明的荣辱观。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地遇到权衡荣辱的问题。由于我们的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干警经受不住,或甘受驱使,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心底的道德防线溃退了。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辱,甚至以辱为荣。常此以往,事必会造成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因此在检察干警中知荣明耻显得尤为重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当成为我们每个检察官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我们所要学习、提倡的"八荣八耻"表面上看也不过就是112个字而已,可谁又能说它仅仅就是我们在座的谁都认识的这112个方块字那么简单呢?其背后的东西,相信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求索!
当你被称作检察官,就意味着你必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心如止水、超然物外;当你被称作检察官,就没有勋章没有绶带,只有平凡和普通;当你被称作检察官,就没有鲜花没有喝彩,只有朴实和无华。公而无私、不偏不倚,时刻意识到肩负的重任,倾毕生之力,不辱使命,直至生命成灰……这是一名检察官毕生追求的永恒主题。
风萧萧一肩霜雪,路漫漫万里征程,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我们希望:富裕县院的检察官们总是站立成一个精准的座标,捍卫着人间正道,留住世间的温情,以自身的行动实现检察官的光荣。因为,我始终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轻易把人打动,除了,责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