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建设局及局属各单位对xx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危旧房屋、在建建筑工地和低洼地段等灾害易发区域在台风期间的防御。
二、预案启动原则
我局防台预案启动原则为:当市(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可能影响我区,按区委、区政府、区三防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局各系统职能部门即按预定方案进入防御状态,按照工作预案制定各项防御措施,局系统各级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预案要求进入指定岗位,局防台工作预案启动。
三、组织指挥网络
区建设局三防工作在xx区委、区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成立区建设局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成员:各分管副局长、总工程师;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区建设局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我局的防台工作。防台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局属市政处、房管处、质监站、园林公司、环卫公司根据各自的防台方案,负责实施分管范围内的防台工作。
局领导防台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局长:全面负责局防台工作。
2、分管“三防”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防台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及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等工作。
3、各分管副局长:分管局属单位成立抢险机动分队。
四、实施防御工作要点
1、成立防台工作应急小分队,防台工作预案启动后,应急小分队立即进入待命状态。
2、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台工作要实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的动向,根据气象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下一步防御准备工作。
3、对城区低洼积水地段,各分管单位要组织力量,落实强排应急措施。
4、市政处矸闸管理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河道(渠道)水位,其中东港闸门和滨港路9座闸门要按潮位变化及时开启,对城区两座翻水站也应及时开启或关闭。
5、各单位主要领导须到岗值班,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部署、检查防台各项工作,并保持与局值班领导的联系。
6、各单位要落实抗台物资,动员各单位对危房、积水或易受淹地区进行自救和互救,及时疏导转移不安全人员。
7、局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头做好防御工作:
——公用事业科、市政处做好城区各闸门、翻水站的开关工作,及时疏通受阻水道,做好在建政府实施项目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
——建管科、工程管理科要对城区在建工程的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加固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居住安全工作。
——环卫公司做好主要街道的垃圾及时清扫工作。
——园林公司应对城区行道树做好加固防范措施。
——房管处、危房办要组织力量对危房进行抢修或动员居民安全转移。对低洼地居住住户应及时提供排水设施,避免因海水倒灌造成损失。
五、善后处理工作重点
当台风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止,潮位已下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时:
1、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恢复正常上班。局属各单位应及时将台风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统计汇总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局属各单位应组织力量,检查市政设施的受损程度,制定修复计划,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
3、局防御台风工作值班电话:3052102。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