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爱心服务连锁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二、目标要求

1、进一步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服务意识。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强化社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理念和围绕服务抓党建的观念。

2、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服务性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低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和覆盖面更宽、服务功能更健全、受益人群更广泛的社区救助服务网络。

三、主要措施

1、对加盟我区爱心服务连锁点的经济实体和服务机构,其爱心服务项目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工商、税务等部门适当减免税费;

2、政府采购项目,在质量、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在爱心服务连锁点采购;

3、政府部门每年投入适当资金,在爱心服务连锁点购买部分生活必需品,免费向特困群众发放;

4、由民政、总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和机构,每年募集部分资金,在爱心服务连锁点购买相关物品和服务,免费向特困群众发放。

四、工作方法

1、成立爱心服务连锁点加盟评审委员会,对主动申报加盟爱心服务连锁点的机构进行资格评定,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实体,准予加盟;

2、凡加盟爱心服务连锁点的机构,统一挂沙市区爱心服务连锁点标牌;

3、爱心服务连锁点按全区统一的样式制作免费爱心卡、零利爱心卡和微利爱心卡,提供给特困群众,特困群众凭卡享受不同级别的爱心服务;

4、爱心卡由个人申请,社区党组织初审,街道党工委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按困难程度发放不同级别的爱心卡。

五、实施步骤

1、调查登记。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性机构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登记内容包括机构性质、主营项目、注册资金、法人代表。

2、宣传发动。

各街道、社区将设立爱心服务连锁点的目的、意义、要求、申请加盟办法向各服务机构进行宣传,征求意见。

3、申请加盟。

由服务性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开展活动。

每月固定2个以上的时间,向困难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1、成立沙市区爱心服务连锁点加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民政局牵头,在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设固定成员和临时成员,固定成员由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区招投标中心、工商分局、地税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临时成员由申请加盟涉及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设在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2、各街道成立爱心服务连锁点加盟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书记牵头,负责对爱心服务连锁点的领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3、爱心服务连锁点要在街道的统一安排下,每个月组织1-2次活动,每年服务困难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并对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登记,年底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