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_

关于做好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汛期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看,切坡建房在汛期或强降雨期间极易引发泥石流、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地处山区,少数农村居民住宅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为抓好我县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切坡建房地灾预防的通知》(宣国土资[2006]1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调查、摸清情况

  为全面掌握全县切坡建房情况,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工作,各乡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农民切坡建房有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重点调查土质松软、土层较厚等容易发生地灾区域的切坡建房情况,并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切坡建房有关情况统计表》,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制定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切坡建房地灾防治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针对本地切坡建房不同情况,确定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防治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选址管理

  各乡镇要按照《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选址的管理工作,尽量避免切坡建房,积极做好建房用地选址地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避免新的安全隐患产生。

  四、时间要求

  全县切坡建房调查、防治预案制定等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9月1日-9月25日,完成切坡建房调查摸底工作;

  (二)9月26日-10月10日,区别情况,制定地灾防治预案和预防措施;

  (三)10月11日-10月25日,从县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分赴各乡镇实地抽查,审核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四)10月26日-10月31日,汇总和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