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干部原则上每两人一间宿舍,不够两人时与队部一名战士共住一间,司务长和给养员共同住一间宿舍,宿舍可放置单人床、衣柜、书柜、桌椅、脸盆架等,床靠里墙摆放,衣柜物品放置与班相同,衣柜第三层可多摆1—2套便装,书柜摆放书籍应整齐有序,脸盆架(以中队为单位统一)靠墙适当位置摆放,按口盅、牙膏、牙刷、肥皂盒、毛巾、脸盘、提桶由上至下的顺序摆放。
二、干部办公室。
办公室放置文件柜、桌椅,文件柜靠里墙摆放。文件分类存放,文件盒张贴标签,桌椅摆放在室内中央或靠墙适当位置,桌上放置电话、台历、笔筒、墨水等办公用品和水杯,其他无关物品的不得摆放,有关书本、薄放入抽屉内,保持整洁,玻璃板下不准压放任何表格和图(照)片。室内不准摆放花盆、工艺装饰品等,墙壁上只准悬挂地图。
三、班宿舍。
以中队为单位统一配置生活、学习用品,统一规定摆放位置,室内只准悬挂评比流动红旗、流动红旗采用红绒布制作,旗宽29.3㎝,两侧边(长33.5㎝)绣花(宽1.3㎝),下方呈三角形(高7.3㎝)加黄色须边(8㎝),旗的中间竖写“流动红旗”,上方竖写“警容风纪”或“内务卫生”,字为隶书体,黄色。旗的上方用白布缝套,插一根不绣钢管,管的两端加小圆球,置于“两表”柜的右侧,挂勾与柜的上沿取平,旗的下沿与柜的下沿取平。
四、被(褥)子、床单。
床铺应铺垫整齐,夏季按床垫、凉席顺序铺垫,冬季按床垫、床单顺序铺垫,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靠墙一端中央,被子用一块印有南宁市消防支队字样的白布盖住。官兵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被子、褥子、床单,不准使用花被子、花被罩、花床单,不准在床上铺垫毛巾被,装饰布等,床垫下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衣柜。
中队使用衣柜,由上层至下层的顺序放置物品。第一层摆放帽子。大檐帽内放置外腰带;第二层摆放枕头,并将放有南宁市消防支队字样的一面朝前;第三层挂衣服,柜内通常放4个衣架,按常服(冬常服一套、夏常服一套)长袖制式衬衣,短袖制式衬衣的顺序挂放(横架由左向右,竖架由外向内),间隔相等;第四层摆放迷彩包,迷彩包内可放置内衣裤及日常生活用品,但必须叠放整齐,迷彩包竖着放,并将个人名字放入被装前运袋样式的栏里。并将该面朝前放置;第五层抽屉摆放书本,卫生纸筒和鞋盒,鞋盒放于外侧右边,卫生纸筒放于外侧左边,书本放于卫生纸纸筒后面。
六、鞋柜。
鞋柜按作训鞋、凉鞋、拖鞋的顺序往里放,鞋柜上可放置水杯和热水器,水杯靠一侧摆放整齐。
七、洗漱用具。
洗漱用具统一放在架子上,架子放置在规定的库室内,架子上层摆放口盅、牙刷、牙膏、肥皂盒,口盅在架子左端摆成一列,握把朝左,口盅内里侧放牙膏,头朝下,外侧放牙刷,刷头朝上,刷毛向下,牙膏尾和牙刷头统一朝右。毛巾对折,开口朝右,对折在横架上,间隔均匀,统一使用同色制式毛巾。底层放置提桶,提桶把统一朝左。
八、拖把、扫帚统一放在卫生间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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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武警部队某中队正规化建设内务设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