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课堂教学的途径 三本独立院校专门用途英语课堂教学的发展途径

三本独立院校专门用途英语课堂教学的发展途径

三本独立院校专门用途英语课堂教学的发展途径 专门用途英语(ESP)是指与某一特定职业或学科相关 的英语,是根据学习者的特定目的和特定需求而开设的英语 课程,其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和提高学生所学专业领域的英语 读、听、说、写、译等能力。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改革是我国 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是顺应国家宏观语言战略、 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就三本院校来说,该课程改革能帮助三本院校明确自身定位, 调整英语课程安排,根据社会需要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向社 会输送合格人才。

如何在三本独立院校开设好这门课程,引导学生根据个 性化方向目标提升英语能力水平,改善知识结构,笔者经过 研究学习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结合自身实践,以商务英语 教学为例,从建构主义角度,尝试运用抛锚式教学法,探究 专门用途英语的课题内容设计。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要想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 理解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之间的联系, 最好的办法就是到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中去感受、去体验, 而不是仅仅聆听教师关于这种经验的介绍和讲解。因此,抛 锚式教学强调教学活动一定要建立在真实事件或真实问题 的基础上。确定这类真实事件或问题被形象地比喻为“抛锚”, 因为一旦这类事件或问题被确定了,整个教学内容和教学进 程也就被确定了,就像轮船被锚固定了一样。具体课堂教学内容设计如下:
一、创设情境 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资 料和游戏、辩论、竞赛等方式创设一个虚拟的商务场景,学 生则通过仔细观摩,并模拟演习。以接待和电话礼仪为例, 可以利用电话、传真、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设备设计一个真 实的涉外自动化办公环境。

二、确定问题 把本章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点,比如如何接待客商作为 本次学习的中心内容,“抛锚”的具体内容有如何接待预约 的客人、如何了解不同客商的业务需求,怎样沟通交流就某 一特定商品的细节要求等。

三、自主学习 根据教师设定的课堂情境和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学生 通过各种途径搜集相关信息资料,收看与之相关的视频资料, 以及这种特定情境下需要使用的各种表达和相关词汇,主动 学习,并在自主学习过程中互相评价相关人员的信息和资料, 同时需注明需要老师同学解决的问题。

四、模拟表达情境 学生通过扮演情境中的一个具体的角色,强化对情境中 该角色的感性认识,并以第一人称的方式理解和掌握所涉及 到的英语词汇和句型表达,熟悉相关的商务知识。

五、总结评价老师组织学生参照原始情境和模拟情景进行对比分析, 并就教学中涉及到的重点、难点进行集中总结、梳理、讲解 和训练,巩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由于抛锚式教 学要求学生解决面临的现实问题,学习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 过程,即由该过程可以直接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效果。角色扮 演结束之后,教师再分别从商务人员的着装打扮、言谈举止、 神态气质及商务洽谈的语音语调给他们讲解,并对他们的表 现进行分析点评,帮助他们发现自身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 行改进和提高。

课程结束后,为了得到学习者的反馈信息,了解教学设 计的实际效果,笔者又设计了一套问卷调查。通过分析问卷, 可以看到,在模拟语言实验室进行抛锚式教学,有着传统教 学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不仅可以为身处象牙塔的学习者提供 了一个感受真实情景的理想场所,更为他们锻炼语言能力、 增长商务知识、提高交际水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其次,抛锚式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

口语流利是外语语言学习者所应掌握的必备技能之一,尤其 是对外贸易人士,大部分的时间是和人打交道,更需要较强 的表达和沟通能力。但整天呆在象牙塔内的大学生,根本没 有机会接触到这些业务的实际场景,他们对对外贸易具体实 务内容理解仅限于书本知识,不仅片面,还很抽象。但抛锚 式教学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语言学习和实践环境,有效地提 高了学生的语言实际运用能力及综合素质,为其将来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抛锚式教学能够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使他 们获得了许多种商务活动的模拟场景和操练机会,也使得他 们对商务礼仪接待、商业信件写作、会议事务安排以及办公 自动化及其设备的使用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并通过 实践积累到一些在象牙塔内根本无法获得的宝贵的工作经 验。

参考文献:
[1]安晓飞、黄志丹.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协作学习研究 [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4). [2]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第分册:认知领域[M].上 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3]蔡基刚.ESP与我国大学英语教学发展方向[J].外语 界,2004,(2):22-28· [4]蔡基刚.转型时期的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特征和对策 研究[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1):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