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民族文化传统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及其发展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在中国没有生存的土壤,不会给中国带来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互相勾结,阻碍着中国社会向前发展。而在两者夹缝中产生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十分脆弱,民族资产阶级具有天生的软弱性和妥协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根本不可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临时约法》,全盘照搬西方的议会政治,允许人们结社组党。一时间,各类政治团体蜂拥而起,政党就多达300多个。围绕国会选举,各党各派展开激烈竞争,国民党最终赢得胜利,这为中外反动势力所不容。随着袁世凯刺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取消国会,恢复帝制,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热切向往的议会制和多党制彻底破产。民国初年效仿西方搞议会制和多党制,是当时的仁人志士对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探索,相对于封建专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议会制和多党制不能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无法成为解救中国的济世良方。痛定思痛,孙中山指出:“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中国的社会既然是和欧美的不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不同,不能完全仿效欧美”。
近代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决定了一党专制在中国同样是行不通的,注定要被时代和中国人民所抛弃。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建立的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独揽国家一切权力,推行“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实行一党专制。抗战爆发后,迫于国内外压力,国民党政府表面上允许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党派合法存在,但始终不忘“溶共”、“防共”、“限共”和“反共”,打击和迫害民主进步力量,其反动本质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拒绝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协议,悍然发动全面内战,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孤立、经济上的崩溃和军事上的溃败。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不论是对于过去历史上说,对于当前任务上说,对于中国社会性质上说,所谓一党主义都是没有根据的,都是做不到的,行不通的……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在中国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是合乎历史发展的唯一正确选择。分析中国社会性质和阶级状况,总结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要彻底战胜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取得中国革命的完全胜利,必须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诞生后不久即提出建立民主联合阵线,促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促成了第二次国共合作。在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统治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著名的“五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响应,他们公开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有的民主党派宣布解散,共产党内也有人认为民主党派没有必要存在的问题,以极高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远见,及时做工作保留了八个民主党派。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根据我国阶级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前途问题,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局势,进一步提出必须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中共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世界政党制度发展中的伟大独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合乎时代发展的潮流,又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伟大的独创性。
这一制度创立了一种崭新的制度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在深刻分析和批判揭露资产阶级两党制和多党制虚伪性、欺骗性的基础上,曾提出政党合作的理论构想。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斗争中对这一构想努力进行实践,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敌视苏维埃政权,拒绝与布尔什维克党合作,这一构想在俄国最终没能实现,取而代之的是原苏联的社会主义一党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些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许多摆脱西方殖民统治的亚非拉国家也纷纷效仿实行一党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既没有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也没有选择一些国家的一党制,而是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形式,成为世界政党制度中的一朵奇葩。
这一制度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政党关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难以调和的利益矛盾,决定了资产阶级各政党之间,必然处于互相竞争、甚至争斗不休的状态。一些政党出于赢得竞选、参与组阁等政治需要,有时虽然也进行合作,但这种合作是短暂的、不牢靠的。彼此竞争、互相倾轧是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政党关系的突出特点。在一党制国家,执政党对待其他政党往往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发展的政策。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在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和衷共济、团结奋斗。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一步确立并不断巩固发展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亲密关系。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是与西方竞争性政党关系有着根本区别的新型政党关系,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
这一制度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执政方式。与资本主义社会性质相适应,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的执政党通常主导和独占国家权力,并为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谋取最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其他政党作为在野党或反对党,由于不能直接参与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往往对执政党采取对立的态度和做法,使执政党的执政效果受到很大的牵制和影响。在一党制国家,主要是执政党一党长期独揽国家一切权力。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长期执政,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宪法明确赋予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同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既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又接受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方面的民主监督,有利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些都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始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取得各项事业的胜利。
这一制度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民主实现形式。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文化传统,两党制、多党制和议会制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实现形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选举的方式实现政党轮流执政,以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有时为了选票也会适当考虑普通民众的意愿,但这种选举实际上是一种金钱政治,是少数有钱人的游戏。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相结合,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重要形式,即中国共产党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协商,在人民政协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这充分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既尊重多数,又照顾少数,能够充分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意愿与利益,具有西方民主不可比拟的广泛性、包容性和真实性。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政治优势
纵观新中国成立50多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之中,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其好坏优劣最终都将体现在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上。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组织形式多样性和目标方向一致性的统一,是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的统一,有利于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统一意志,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实现高效率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保证了国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考察调研,积极献计出力。据不完全统计,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先后就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抗击非典、宏观调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20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9万多项,其中有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积极开展智力支边工作,参与国家扶贫计划、贫困地区开发计划、星火计划的实施,共推广科技示范项目770多个,协助引进并实施经济项目近1200个,帮助引进各类项目资金143亿元,为推动老少边贫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能够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这一制度以自身广泛的社会基础、组织构成和代表性为特征,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有序政治参与,畅通了利益表达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无论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通过的各项决定,还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宪法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等,中共中央、国务院事先都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执行决策过程之中,已基本形成为一项制度。据统计,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召开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200多次,其中十六大以来就近60次。各地党委、政府也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广泛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能够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团结合作的思想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作为最大的政治共识,从而在共同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形成了高度的政治认同和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保证了我国政治体制和政治格局的稳定。同时,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其中所蕴含的合作、参与、协商和包容的精神,可以有效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使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能够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积极引导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利益格局的变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照搬西方多党制造成政局不稳、内乱不断的情况相比,我们国家一直保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能够推进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建设,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进入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同中共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7万多人,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3万多人,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2万人,31个省区市政府基本上都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助理。广大党外干部和我们党的干部亲密团结、真诚合作,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他们在工作中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这些做法不仅调动了党外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聚集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而且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还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党风监督员等各类"特约人员"。截至2005年底,县级以上共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近5万名。他们围绕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等情况,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党政部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帮助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是我国独特的政治优势。在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既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模式,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推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继续蓬勃发展,为中国乃至世界民主政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