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实践

——以创建文明生态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主要观点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推进海南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也是顺应民情民意的“民心工程”。  ●创建文明生态村,促进了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的协调发展,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生态经济得到很大发展,农民的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原则和方法是:科学规划,健全机制,为创建活动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求真务实,因地制宜,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夯实群众基础;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强大合力。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关系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伴随着我们党发展理念的提升,海南省委、省政府立足实际,围绕加快农村发展,在全省广泛开展和不断完善以“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题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中央精神与海南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2000年9月,海南省委、省政府经过广泛调研,在全省提出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整治生活环境。通过硬化道路、绿化美化、治理脏乱差,改造民房、改水改厕等项工作,改变农村落后的人居环境。二是发展生态经济。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热带高效农业,生产无公害农副产品;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引导农民种植热带果木;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鼓励农民发展养猪业,通过沼气池建设形成农村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生态链。三是培育生态文化。在广大农民中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环保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四年来,海南全省已建起4800多个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的20.6。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不断创新发展实践的过程。近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海南省委、省政府根据这些重要精神和部署,进一步完善了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内涵和机制,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聚焦“三农”问题,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从而使文明生态村建设更加切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一流的生态环境是海南最大的资本。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各项产业发展政策时,一直把不破坏环境和保护生态作为前提条件。1999年7月,海南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生态省的目标。海南是农业省,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决定着生态省建设的成败,因而创建文明生态村是建设生态省的“细胞工程”。其中,保护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生态环境是基础,发展生态经济是核心,建设以生态文化为特色的精神文明是保证。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顺应民情民意的“民心工程”。自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海南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200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26元。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民,渴望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为顺应农民群众这一美好愿望,海南省委、省政府因势利导、适时决策,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脏乱差问题入手,从最容易见到实效的道路硬化、推广沼气、庭院经济、民房改造等取得突破,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我们的思路更加明确,工作进展更加顺利。

  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的基础性工程

  农村脏乱差的生产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由于传统的生活习惯和落后的生产方式,海南相当数量的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随着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一室一场两改五化”工程(文化室、体育场、改水改厕、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美化)的实施和推广,一个个绿树环绕、环境整洁、村道硬化、清风扑面、具有现代文明气息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出清新诱人的新气象。

  生态经济得到很大发展。文明生态村建设的重点和核心是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伴随着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各地结合实际,围绕发展特色种植业和无公害的热带农产品,大力推进各具特色的农户庭院经济。有的地方把创建活动与开发乡村和民族风情休闲旅游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拓宽了增收途径。特别是在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利用海南光、雨、热的优越条件和沼气产气率高的优势,大力推广新型猪圈、厕所、燃气灶“三联通”沼气池,既带动了畜牧业发展,又可以利用有机肥沼液、沼渣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而且点灯烧饭不砍林木,保护了植被。发展生态经济,既增强了农民生态保护的意识,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农民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文明生态村建设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活习惯,增强了农民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他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环境,美化的环境又反过来美化自己的心灵。村民们对体育健身、文艺演出、学习文化和科技知识的兴趣日益浓厚;通过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营造助学助残助老助贫的村风民风,形成了尊老爱幼、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伴随着“理论下乡”、“文艺下乡”、“科技下乡”,不断富裕起来的农民对现代文明、先进文化的追求更加强烈了。

  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在文明生态村的创建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指导并参与新村规划和创建工作;出主意、想办法,为农民寻找致富门路,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农民群众从创建文明生态村给自己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中,切实感受到党员干部是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文明生态村创建中,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实践着党的宗旨,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从中受到了教育,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创建文明生态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

  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原则和方法

  科学规划,健全机制,为文明生态村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海南省委、省政府把创建文明生态村列为每年为民办的实事之一,提出用5—8年的时间把全省半数以上的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的目标,制定了文明生态村建设规划和基本要求。各市县也普遍制定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了文明生态村建设科学、规范地持续推进。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把这项工作的业绩作为干部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求真务实,因地制宜,使文明生态村建设始终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在创建活动中,坚持按科学规律办事,反对盲目攀比,杜绝“形象工程”,真正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的发展水平,不搞绝对统一、绝对量化的标准;坚持求真务实,在创新中求突破、求发展。文明生态村建设从起步时的整治村容村貌、改变脏乱差的状况,到发展沼气池、特色种养业和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从单一自然村的创建,到提高文化设施、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开展几个村的“连片创建”;从改变农民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到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文明程度,解决农村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等综合问题;等等,都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为文明生态村建设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创造新鲜经验。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为文明生态村建设夯实群众基础。广大农民群众既是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受益者,也是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主体和动力源泉。注重典型引路,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是这项活动的一大特点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创建文明生态村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创建工作典型,介绍创建经验。许多市县、乡镇自发地组织干部群众到文明生态村示范点参观学习。

  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强大合力。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全力协作,广泛开展城乡共建、工农共建、军警民共建、各党政机关“包点”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地区的扶持力度;同时发挥海南侨乡的优势,欢迎华侨捐资建设。在资金来源上,采取政府支持一点,农民自己拿一点,外出干部、经商人员、海外华侨捐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启示

  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发展理念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深化,又指导着发展实践。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认识到,尽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海南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乡差距大、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文明生态村建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它赋予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实践以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强大的生命力。

  坚持在工作理念、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构建做好农村工作的综合载体。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必须在工作理念、内容、形式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以整治环境为切入点,以保护生态、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落脚点,构建了一个符合省情民情,促进农民文明富裕、农村繁荣稳定的综合载体。它把环境治理、科技培训、庭院经济、计划生育、禁黄禁毒、社会治安等结合起来,并重点实施“三延伸”——向社会治安问题较多、矛盾纠纷集中的村庄延伸;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工作推不开的村庄延伸;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经济贫困的村庄延伸,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使文明生态村建设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文明生态村建设,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的长期的农村改造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推进、讲求实效,杜绝一切表面文章。在创建过程中,必须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正确政绩观,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创建工作的衡量标准,使文明生态村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