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报告强调了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加强政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对于我们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一是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来谋划政法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法工作,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工作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法工作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是要围绕加快发展的大局加强政法工作。十六大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近年来,我旗把加快发展作为全旗工作总的基调,并且突出强调要把大力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作为贯彻落实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全旗政法工作要围绕加快发展这个工作大局,结合工作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一要通过改进和加强维护稳定工作,为加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和有序的社会环境。小康社会一定是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要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我旗表现突出的是困难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人民中存在的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因“两个确保”不到位,“三条保障线”不衔接,再就业工作不落实和宗教民族风俗等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因农牧民负担过重,征地拆迁、土地水源山林草场纠纷及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集体进京进呼上访活动的问题和隐患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可能对社会稳定大局造成冲击和影响。我们一定要把这些热点问题紧紧抓在手上,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分析原因、加以梳理、提出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负责专职、调处方案、解决时限,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在坚持维护稳定和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坚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特别对于重大涉法上访案件,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有关领导要亲自抓好督办。对于重大群体性事件,要把握“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区分性质、讲究策略、严格执法、疏导调处,要严格依法办事,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但对于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民政优抚安置”等工作,运用各种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妥善处置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源上防止各类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要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为加快发展提供公平、高效、诚信和平等的法治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依法调整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积极审理好各种民事经济案件,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虽然我旗只是一个人口不足3万的小旗,每年所立的各类案件不过区区一、二百起,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必须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强化政法机关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改善监督方式。严格落实《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政法部门制定的其他硬性规定,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环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制度,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从制度和机制上杜绝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是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改进政法工作。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坚持执政为民,具体落实到政法部门,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这是政法部门实践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政法部门要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是否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检验自身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始终把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政法工作的着力点,努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通过我们的工作保护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舒心。要始终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下决心解决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政法干警为民、爱民、亲民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执法为民的宗旨
落实到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法工作的全部过程。今后我旗要继续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加强对政法干警的宗旨教育、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起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定的“卫士”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爱戴的“亲人”形象。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正确处理执法和司法、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继续深入开展“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活动,理清工作思路,提高政法部门为我旗优化开放环境和经济建设发展做好法律服务的意识,出台一批有利于对外开放的“亲商、护商、利商”具体意见,推出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效的便民利民措施,诚心诚意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践行“执法为民”。
四是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政法工作。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断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最终要体现实践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坚持用实践来检验改革创新的实际成果。这里需要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应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原则、坚持自上而下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既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绝不照搬西方制度的模式。只有这样司法改革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推进。我们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司法机关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同时也要加强对司法改革总体思路的研究,加强对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司法改革顺利、健康进行。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去年,我旗政法各部门在巩固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和探索,特别是公安局推出的20项便民利民措施;检察院坚持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法院出台的《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规程(试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程》、《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司法局成立的“123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所以及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在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扬过去的成绩,本着“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法部门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诉讼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将政法工作改革的着眼点放在维护稳定和推动全旗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上来,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清理和废止那些阻碍经济发展的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逐步建立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政法工作机制。
五是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实现,有关立法工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等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共产党是政治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应当直接行使国家机关的职能。党的执政职能就是支持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必须从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力求站高一点、看远一步、想深一些,坚持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以解决好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应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建议来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政治领导;通过推荐重要干部来实施组织领导;通过进行思想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实施思想领导,同时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来引导和带领人民群众前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机统一,才能有效地实施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握本地区社会稳定的特点和规律,把握本地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情况,真正把政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形势,提高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积极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千方百计保证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经费。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防止和克服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要严明纪律、从严治警,强化对政法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政法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