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基础性设施,是沟通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载体。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农民办的五件实事之一。当前,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必须强化“六个坚持”,做到“六个突出”。一、坚持快速推进,突出建设计划
(一)是围绕工程项目的前期工程抓落实。在前期工作中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思想早发动,工作早计划,措施早落实,工程建设早开工,合理调度,快速推进工程建设。(二)是围绕工程进度抓落实。在工程进度上突出一个“快”字,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当年建设计划,倒排工期,确保计划任务如期完成。(三)要围绕服务抓落实。在落实上突出一个“实”字,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县(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镇抓好技术服务指导,加强施工路段的巡回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保证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建设标准
乡镇必须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近后远,分层次的要求,因地制宜掌握建设标准,从交通发展前景和路面使用年限进行综合考虑,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优化工程设计。同时,农村公路在线形的选择上要把握老路与新路的关系,尽可能在原有的道路基础上改扩建,尽可能避免大调,大填大挖,多占农田的现象。在路面结构形式上要把握基层与面层的关系,强调强基薄面,基层尽可能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碎石等半刚性稳定材料,并保证一定厚度。要因地适树,确保绿化工程达标;边沟排水系统要与公路主体保持协调。在农村客运点规划上,乡镇驻地必须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客运站,行政村必须确保建立两个(上下行各一)港湾式候车亭,农村客运站牌的设置必须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步完成。
三、坚持广开筹资渠道,突出资金监管
省委省政府已将xx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由每公里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乡镇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和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建路积极性,努力拓宽配套资金筹措渠道,在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应落实县乡财政挤一点,“一事一议”集一点、发动社会各界捐一点、施工单位垫一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借一点等“五个一点”的筹集资金办法,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要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用。项目业主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债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四、坚持规范管理,突出工程质量
(一)要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都要进入招投标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质量终身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报告制和工程旬报月报制等项制度。(二)要提倡规范化施工。在施工工艺上要注意平面线形,水泥砼模板要符合规定,平整度要达到要求,水泥砼质量控制要严格,主观上要量力而行,注意环境整体协调。(三)要加强检查、监测和监督。所有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都要以设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工作依据,突出质量监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检测频率,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把好建筑材料进入关、施工工序关、工程监督关、现场管理关和工程检测关等“五个关口”,把质量监管落实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县(市)对工程项目要进行验收评定,发现质量问题要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典型引路,突出样板示范效应
要实行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广和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一)抓具体落实。乡镇示范单位要编制和提交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任务、形象进度目标、建设技术标准,资金建设经验总结等,确保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单位农村公路建设连网成片,路线畅通,现场规范,施工文明。(二)抓监督检查。县、区要经常对照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对工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强化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确保示范工程典型引路作用。(三)抓总结推广。县区应通过督查会、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责任落实
农村公路建设里程长、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县、区政府应建立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和履行本乡镇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交通、公安、国土、供电、财政、水利、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政府发动,地方主动、部门齐
动、多方联动发展农村公路的好局面。要突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县、区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各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定期组织督查组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的督查,强化目标考核。对进度快、质量好乡镇应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畏难不前,不顾工程质量,盲目冒进搞表面工程造成后果的单位,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