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延伸检察职能,做好三项预防。该院积极开展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检察职能,坚持家庭、学校、社区三项预防。一是开展家庭预防。该院成立了未成年犯家长学校,在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教育局、法院少年庭聘请教师,定期给未成年犯的家长授课,使未成年犯的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性,帮助家长分析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家庭应对措施,使家长能够根据未成年人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育水平实施家庭教育,有效地保障了家长监护权的正确行使。二是开展学校预防。该院与县内三所初级中学、一所中等专业学校结成共建单位。去年以来,组织干警深入共建学校10次,通过上法制课、现身说法、以案讲法、图片展、编发校园报等形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其受教育的权利。三是开展社区预防。结合办案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宣传法制,开展个案预防。会同公安治安科、文化管理所对涉案的歌厅、录像厅、游艺厅、网吧进行整治,系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对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的街区、村屯、学校,邀请社区街道、乡镇政府、学校、派出所的领导召开座谈会分析原因,进行重点预防,认真分析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及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起家庭、学校、司法机关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为在校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鸡东县院切实履行维权职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鸡东县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在办案中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的统一。他们的做法是:(一)严格案件质量,做到严把"三关"。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严把"三关",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质量。一是严把案件的事实关,防错到位,认定案件事实准确。二是严把案件的证据关,坚持严审细查,证据运用到位。三是严把案件的适用法律关,维权到位,不枉不纵。该院在适用法律上坚持社会调查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了解和掌握未成年人的身体特征、心理状态、家庭成长过程、犯罪原因、犯罪过程等资料,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可以不按犯罪处理的,不按犯罪处理,构成犯罪具备监管条件而没有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二)依法进行监督,做到三个到位。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该院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侦查监督到位。对侦查环节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刑讯逼供、诱供、恫吓等违法取证的行为进行监督。两年来,对超时限和证据材料获取有异议的、以及发现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存在违法行为的,均提出了纠正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维权效果。二是执行监督到位。监督看守所对未成年人犯与成年人犯是否分开羁押,未成年人犯在羁押中是否受到其他人犯的虐待、打骂等,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使未成年人犯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三是审判监督到位。对未成年人提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确有挽救余地的,建议法院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