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关于集中清理整顿
河南街站前个体旅馆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规范河南街火车站前个体旅馆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这一区域内旅馆存在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扭转站前周边治安秩序混乱局面,创建“平安**”,市综治委决定集中清理整顿河南街站前个体旅馆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合法经营为目标,全力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依法律、按政策,从严管理,从严打击,实行综合治理,彻底铲除该区域旅馆业中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妨害社会平安的“毒瘤”,确保个体旅店业合法、有序经营,为构建和谐延吉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清理整顿,在该区域取缔无证经营的“黑旅馆”,查封违规经营的个体旅店,打击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不法业主或经营者,使河南街火车站前个体旅馆业存在的无证经营、不符合“一户一照”标准、不按照规定登记、为各类违法犯罪提供场所等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打击和遏制,清除经营人员街头拉客现象,彻底扫除这一区域旅馆业中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努力,实现三个具体目标,一是该区域内旅馆业全部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管理、治安管理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经营秩序良好;二是该区域内个体旅馆内存在的“黄、赌、毒”和强奸、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彻底根治,治安秩序良好;三是该区域内的个体旅馆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建设等安全措施到位。
三、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市公安局负责将河南街火车站前个体旅馆集中的地区划分为六个责任区,指定城区六个派出所分工负责。各派出所与工商、地税、消防、建设、铁路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自己分担的责任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责任区内每家个体旅馆的基本情况,尤其要重点掌握外地来延无职业、无单位,租房从事个体旅店的人员情况;要把整治区域内所有的个体旅店(包括证照齐全的个体旅店、不符合“一户一照”标准的的个体旅馆及无证经营的“黑旅店”)登记造册,摸清底数。要对多次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个体旅店、发生过黄赌毒案件和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案件的个体旅店登记造册,作为打击处理重点。
相关部门要从建筑安全入手,对所有营业用房进行严格检查,特别是要对开办在住宅楼内的个体旅店要专门登记造册,详细掌握底数;要从消防安全入手,对所有营业用房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的个体旅店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市公安局负责准备好专门办公室,设立专门仓库以放置被扣押、收缴的物品。
各相关部门沟通情况后,要针对摸底工作掌握的问题,各负其责,及时、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从严查处阶段(2006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该区域内所有无证经营、不符合“一户一照”标准的旅馆一律取缔,并没收经营者非法所得,依法处以最高额度罚款。要扣押其用于无证经营的设施、设备,对于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该区域内租借房屋无证经营旅馆业的,要及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房主,要求其立即停止为“黑旅馆”提供经营场所;对拒不按要求停止出租行为、继续为“黑旅馆”提供经营场所的,视其为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其从严从重处罚。
有关部门对经批准已经开业的旅馆,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旅馆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营业用房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全标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开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居民楼内的旅馆,要审查其变更住宅使用性质是否经房产部门检测批准,是否存在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建筑安全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旅馆,能够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停业、合并、变更负责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经营地址的,必须在符合经营条件的前提下重新办理经营手续。对不符合经营条件或拒不重新办理经营手续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公安机关要对违反《**市人民政府关于旅馆业管理的暂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按规定登记旅客或未履行情况报告职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屡次违反规定的,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旅店内发生的“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由于经营业主不履行登记和情况报告职责,导致旅店内发生杀人、强奸、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业主或经营人员的刑
事责任,并对旅店予以查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地税部门要对存在偷漏税行为的旅馆,依法严肃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沿街拉客人员的清理工作。
铁路公安派出所要全力配合市公安、工商、消防、**火车站等部门开展对铁路管辖的个体旅店的整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区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清理整顿河南街站前个体旅馆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市公安局政委
市房产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局副局长
**火车站公安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办公室由前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
各相关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物质保障,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管理职能,对旅店存在的治安、消防、建设、违规经营、偷税漏税等行为实行综合治理,出重拳、下狠手,四面出击,彻底整治。
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将每阶段成果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
(二)依法从严查处,统一管理扣押物品
此次集中整治河南街站前旅馆业,必须牢固树立“治乱用重典”的思想意识,整治过程中,对于问题严重的旅馆,该取缔的必须予以取缔,该查封的必须予以查封,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和经营人员,该行政拘留的必须予以行政拘留,该刑事拘留的必须予以刑事拘留,能报劳动教养的要报劳动教养,绝不能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在予以罚款处罚时,必须按照罚款额度上限进行重罚。
各相关部门对扣押收缴的物品要认真登记,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将物品退回原主,违者追究责任,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法责任。
(三)严格限制审批,加强检查监督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一律不再审批个体旅馆业开业。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利用2个月时间,定期、不定期地对个体旅店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整治成效,坚决避免反弹。
今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消防等部门务必严格审批制度,本着限制审批、削减数量的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体旅馆业坚决不予审批。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