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为了使全校团员青年能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6年3月---2006年12月
二、实施过程: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3月27日—4月15日
1、成立组织机构。学习研究制定教育活动规划、方案。
2、召开团支部书记、团员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内容。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4月3日----4月8日
通过广播、橱窗、板报、印发张贴、手抄报、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宣传“八耻八荣”内容。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4月11日-----12月10日
结合学校2006年度团队工作计划开展各种教育活动、道德实践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表彰阶段
根据日常活动的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活动原则
1、坚持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精、小、细、新的原则。
四、活动要求
1、全体教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校团委委员会成员、团支部书记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教师团支部要结合学习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青年教师学校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十届四次民盟、民进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加大对教师师德检查力度,要求教师做教书育人的典范。
3、学校各团支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团县委、校团委2006年工作要点为指导,制定相应的计划、措施,要将“八荣八耻”的内容分解、细化,通过讲座、传唱“八荣八耻”拍手歌、演讲等形式,使学生理解、掌握条文的内涵与实质,并体现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根据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耻八荣”,从各团支部的实际出发,针对学生的言行举止情况,结合学校养成教育活动方案,制定各团支部相应的荣辱要求,并通过各项教育活动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