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
为切实做好2007年“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省厅制定了《2007年“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省厅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郭晓明;联系电话:020-83363379;传真:020-83327258;邮箱:abao1218@21cn.com;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14楼。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2007年“春风行动”暨
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
2007年是我省劳动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春节前后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和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谋好局,起好步,对于做好今年农民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2007年“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7年我省“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长效、求实”的指导原则,以“全程服务、全力维权、健全管理、安全有序”为主题,集中在春节前后两个月的时间,帮助流动就业人员解决好在此期间最为关心的过节、维权和就业等切身利益问题,同时探索建立做好农民工工作特别是实现农民工“六个有”目标的长效机制,为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加快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07年我省“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时间为:2007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为期2个月。在此期间要切实做到“六个确保”:
(一)组织疏导好农民工返乡过节和节后返岗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二)安排好留粤过节农民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全面落实规定的免费就业服务项目,确保入粤农民工顺利就业。
(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确保完成省下达的2006年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指标任务。
(五)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确保覆盖80的农民工。
(六)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劳动力市场整治行动,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全程服务”,着力提升农民工务工环境。
根据农民工在节前、节中和节后三个阶段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探索建立具有“春节特色”的流动就业服务制度。
——春节前,重点提供三项服务。一是返乡服务。主要内容是:开展流动就业人员返乡情况摸查,建立动态跟踪和流动监控制度,夯实组织疏导工作基础;积极动员一部分外来工留在当地过节,争取留下过节的外来工比例达到60左右;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安排,制定返乡民工分期分批放假计划,避免春运高峰期集中放假,特别是用工量大的企业要安排部分员工提前放假,并提早公布放假时间,方便返乡员工购票;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安排运力,配合做好民工团体购票和乘车工作,确保民工返乡,防止发生人员滞留。二是信息服务。主要内容是:开展春节后2个月内劳动力需求情况调查,筛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重点掌握工种、数量、技能要求和工资待遇等情况,编制节后岗位需求简报;通过用人单位、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各级劳动力市场、省内外媒体和外省驻粤劳务办事机构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引导劳动力节后按需有序入粤求职就业。各地收集发布的有效岗位信息要争取不少于节后流入劳动力的预计数。三是宣传服务。各市要提前编印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发动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和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做好企业和农民工宣传工作,促进企业自觉维权,农民工自主维权。
——春节期间,重点安排好留粤过节农民工物质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慰问、表彰和各类文体活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春节后,重点提供四项服务。一是咨询服务。从正月初八起,各市均要在当地主要车站、码头的显眼处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咨询服务点”,派发“春风卡”,提供就业、维权、培训等信息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二是就业服务。所有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向农民工免费提供求
职登记、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基层平台向社会公布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名单和投诉电话。三是专场服务。各地要组织市、县(区)和乡镇(街道)联动举办“零收费”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集中推荐一批农民工就业,并逐步形成定期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的常规制度。四是培训服务。各市、县要充分利用技工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放寒假、春节农民工放假和节后农民工集中上岗这一有利时机,提前筹划,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确保在一季度前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06年农民工培训任务,并达到考证和就业率的要求。要加强研究,加快形成利用寒暑假、节假日集中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常规制度。
(二)集中全力开展维权行动,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抓住春节前后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高发这一特殊时期,集中开展维权行动,造出声势,坚决遏制侵犯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发生。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各地要按照省厅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春节前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开展劳动力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春节后,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违法职业中介活动,推荐一批民办诚信职介机构。联合泛珠三角劳动保障部门开展跨省区违法职业中介查处行动,推动区域劳动力市场规范运作。
(三)大力健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农民工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加快建立省内外劳动力统一的就业登记备案制度。各市、县要把建立新的就业登记备案制度纳入今年“春风行动”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集中力量,以企业新招用劳动者为突破口,加快推行省内外劳动者统一使用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同时认真研究贯彻省政府2006年97号文件关于凭证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政府提供的就业、教育、卫生、计生、医疗等各项公共服务规定的具体办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农民工情况,为今后做好农民工工作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地要在春节两项活动中,对照省厅《关于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针对本地劳动合同管理的薄弱环节,制订改进措施,大力推行《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建立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统计通报制度,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2007年“春风行动”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重要意义,把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第一季度劳动保障部门的中心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早谋划,认真部署,针对今年春运与“春风行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务求实效;领导到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抓;机构到位,要指定或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得力工作人员;措施到位,要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位,做到目标明确、分工合理、责任到人。为加强领导,省厅成立“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并在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办公室,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和通报工作。从2月1日起,各市要每三天向省厅书面报告一次民工有序流动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节前重点是民工返乡流量、流向、交通工具选择、企业欠薪追讨、民办机构检查清理、春风卡印制发放、企业用工需求和留粤过节民工物质文化生活安排等情况;节后重点是入粤返岗民工动态、劳动力市场整顿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举办招聘会等情况。广州、深圳、东莞和惠州市要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每天从铁路返乡、入粤民工动态;地处省际公路或铁路交通枢纽的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梅州、汕头、韶关、河源、潮州等市每天要监控掌握从公路铁路返乡入粤车辆数量、人数和民工所占比例。各市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
负责这项工作,并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省厅将通过信息简报或专报的形式向劳动保障部、省春运办和各地政府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各地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省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省厅将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先进。
(四)请各市于2007年1月22日前将“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方案以及负责这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和联络员的姓名、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情况报省“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07年3月20日前报送春运组织民工有序工作书面总结材料;2007年4月10日前报送“春风行动”总结材料。